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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列女傳》卷之五 節義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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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孝義保

《古列女傳》卷之五 節義傳

孝義保者,魯孝公稱之保母,臧氏之寡也。初,孝公父武公與其二子長子括、中子戲朝 周宣王,宣王立戲爲魯太子。武公薨,戲立,是爲懿公。孝公時號公子稱,最少。義保與其 子俱入宮,養公子稱。括之子伯御與魯人作亂,攻殺懿公而自立。求公子稱於宮,將殺之。 義保聞伯御將殺稱,乃衣其子以稱之衣,臥於稱之處,伯御殺之,義保遂抱稱以出,遇稱舅 魯大夫於外,舅問稱死乎,義保曰:“不死,在此。”舅曰:“何以得免?”義保曰:“以 吾子代之。”義保遂以逃。十一年,魯大夫皆知稱之在保,於是請周天子殺伯御立稱,是爲 孝公。魯人高之。論語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其義保之謂也。 頌曰:伯御作亂,由魯宮起,孝公乳保,臧氏之母,逃匿孝公,易以其子,保母若斯, 亦誠足恃。

楚成鄭瞀

鄭瞀者,鄭女之嬴媵,楚成王之夫人也。初成王登臺,臨後宮,宮人皆傾觀,子瞀直行 不顧,徐步不變。王曰:“行者顧。”子瞀不顧,王曰:“顧,吾以女爲夫人。”子瞀復不 顧,王曰:“顧,吾又與女千金而封若父兄子。”瞀遂行不顧。於是王下臺而問曰:“夫 人,重位也。封爵,厚祿也。壹顧可以得之,而遂不顧,何也?”子瞀曰:“妾聞婦人以端 正和顏爲容。今者,大王在臺上而妾顧,則是失儀節也。不顧,告以夫人之尊,示以封爵之 重,而後顧,則是妾貪貴樂利以忘義理也。苟忘義理,何以事王?”王曰:“善。”遂立以 爲夫人。處期年,王將立公子商臣以爲太子。王問之於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齒未也, 而又多寵子。既置而黜之,必爲亂矣。且其人蜂目而豺聲,忍人也,不可立也。”王退而問 於夫人子瞀,曰:“令尹之言信可從也。”王不聽,遂立之。其後商臣以子上救蔡之事譖子 上而殺之。子瞀謂其保曰:“吾聞婦人之事在於饋食之間而已。雖然,心之所見,吾不能 藏。夫昔者,子上言太子之不可立也,太子怨之,譖而殺之。王不明察,遂辜無罪。是白黑 顛倒,上下錯謬也。王多寵子,皆欲得國。太子貪忍,恐失其所。王又不明,無以照之。庶 嫡分爭,禍必興焉。”后王又欲立公子職。職,商臣庶弟也。子瞀退而與其保言曰:“吾聞 信不見疑,今者王必將以職易太子,吾懼禍亂之作也。而言之於王,王不吾應。其以太子爲 非吾子,疑吾譖之者乎!夫見疑而生,衆人孰知其不然。與其無義而生,不如死以明之。且 王聞吾死,必寤太子之不可釋也。”遂自殺。保母以其言通於王。是時太子知王之慾廢之 也,遂興師作亂,圍王宮。王請食熊蹯而死,不可得也,遂自經。君子曰:“非至仁,孰能 以身誡。”詩曰:“捨命不渝。”此之謂也。 頌曰:子瞀先識,執節有常,興於不顧,卒配成王,知商臣亂,言之甚強,自嫌非子, 以殺身盟。

晉圉懷嬴

懷嬴者,秦穆之女,晉惠公太子之妃也。圉質於秦,穆公以嬴妻之。六年,圉將逃歸, 謂嬴氏曰:“吾去國數年,子父之接忘,而秦晉之友不加親也。夫鳥飛反鄉,狐死首邱,我 其首晉而死,子其與我行乎?”嬴氏對曰:“子,晉太子也。辱於秦,子之慾去,不亦宜 乎!雖然,寡君使婢子侍執巾櫛以固子也。今吾不足以結子,是吾不肖也。從子而歸,是棄 君也。言子之謀,是負妻之義也。三者無一可行,雖吾不從子也。子行矣,吾不敢泄言,亦 不敢從也。子圉遂逃歸。君子謂懷嬴善處夫婦之間。 頌曰:晉圉質秦,配以懷嬴,圉將與逃,嬴不肯聽,亦不泄言,操心甚平,不告所從, 無所阿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