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學之史部 > 舊唐書 >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大綱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大綱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65W 次

  ○趙宗儒 竇易直 李逢吉 段文昌(子成式) 宋申錫 李程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趙宗儒,字秉文。八代祖彤,仕後魏爲徵南將軍。父驊,爲祕書少監。宗儒舉進士,初授弘文館校書郎。滿歲,又以書判入高等,補陸渾主簿。數月,徵拜右拾遺,充翰林學士。時父驊祕書少監,與父並命,出於一日,當時榮之。建中四年,轉屯田員外郎,內職如故。居父憂,免喪,授司門、司勳二員外郎。

貞元六年,領考功事,定百吏考績,黜陟公當,無所畏避。右司郎中獨孤良器、殿中侍御史杜倫,各以過黜之。尚書左丞裴鬱、御名中丞盧紹,比皆考中上,宗儒貶之中中。又祕書少監鄭雲逵考其同官孫昌裔入上下,宗儒復入中上。凡考之中上者,不過五十人,餘多減入中中。德宗聞而善之,遷考功郎中。

丁夏憂,終喪,授吏部郎中。十一年,遷給事中。十二年,與諫議大夫崔損同日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俱賜紫金魚袋。十四年,罷相,爲右庶子。

宗儒端居守道,勤奉朝請而已,德宗聞而嘉之。二十年,遷吏部侍郎,召見,勞之曰:"知卿閉關六年,故有此拜。曩者與先臣並命,尚念之耶?"宗儒因俯伏流涕。德宗崩,順宗命爲德宗哀冊文,辭頗悽惋。

元和初,檢校禮部尚書,判東都尚書省事、兼御史大夫,充東都留守、畿汝都防禦使。入爲禮部、戶部二尚書,尋檢校吏部尚書,守江陵尹、兼御史大夫、荊南節度營田觀察等使。散冗食之戍二千人。六年,又入爲刑部尚書。八年,轉檢校吏部尚書、興元尹、兼御史大夫,充山南西道節度觀察等使。九年,召拜御史大夫,俄遷檢校右僕射、河中尹、兼御史大夫、晉絳慈隰節度觀察等使。赴鎮後,擅用供軍錢八千餘貫,坐罰一月俸。十一年七月,入爲兵部尚書。九月,改太子少傅,權知吏部尚書銓事。十四年九月,拜吏部尚書。

穆宗即位,以初釋服,令尚書省官試先朝所徵集應制舉人。宗儒奏曰:"準今月十五日敕:比者先朝徵集應制人等,已及時限,恐皆來自遠方,難於久住,酌宜審事,遂委有司定日就試。如聞所集之人多已分散,須知審的,然後裁定,宜令所司商量聞奏者。伏以制科所設,本在親臨,南省試人,亦非舊典。今覃恩既畢,庶政惟新。況山陵日近,公務繁迫,待問之士,就試非多。臣等商量,恐須權罷。"從之。復拜太子少傅,判太常卿事。

長慶元年二月,檢校右僕射,守太常卿。太常有《師子樂》,備五方之色,非會朝聘享不作,幼君荒誕,伶官縱肆,中人掌教坊者移牒取之。宗儒不敢違,以狀白宰相。宰相以爲事在有司執守,不合關白。以宗儒怯不任事,改太子少師。

寶曆元年,遷太子太保。昭肅晏駕,爲大明宮留守。太和四年,拜檢校司空、兼太子太傅。文宗召見,諮以理道。對曰:"堯、舜之化,慈儉而已。願陛下守而勿失。"文宗嘉納之。五年,宋申錫被誣,上召師保已下議其刑。上以宗儒高年,宣令不拜。尋拜疏請老。六年,詔以司空致仕。是歲九月卒,年八十七,廢朝,冊贈司徒。

宗儒以文學進,前後三鎮方任,八領選部,略於儀矩,切於治生,時論以此少之。

竇易直,字宗玄,京兆人。祖元昌,彭州九瀧縣令。父彧,廬州刺史。易直舉明經,爲祕書省校書郎,再以判入等,授藍田尉。累歷右司、兵部、吏部三郎中。元和六年,遷御史中丞。謝日,賜緋魚袋。八年,改給事中。九月,出爲陝虢都防禦觀察使,仍賜紫。入爲京兆尹。萬年尉韓晤奸贓事發,易直令曹官韋正晤訊之,得贓三十萬。上意其未盡,詔重鞫,坐贓三百萬,貶易直金州刺史,正晤長流昭州。十三年六月,遷宣州刺史、宣歙池都團練觀察等使。

長慶二年七月,汴州將李絺逐其帥李願,易直聞之,欲出官物以賞軍。或謂易直曰:"賞給無名,卻恐生患。"乃已。軍士已聞之。時江、淮旱,水淺,轉運司錢帛委積不能漕,州將王國清指以爲賞,激諷州兵謀亂。先事有告者,乃收國清下獄。其黨數千,大呼入獄中,篡取國清而出之,因欲大剽。易直登樓謂將吏曰:"能誅爲亂者,每獲一人,賞十萬。"衆喜,倒戈擊亂黨,並擒之。國清等三百餘人,皆斬之。九月,以李德裕代還,爲吏部侍郎。十一月,改戶部,兼御史大夫,判度支。四年五月,以本官同平章事,判使如故。改門下侍郎,封晉陽郡公。

寶曆元年七月,罷判度支。大和二年十月罷相,檢校左僕射、平章事、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五年,入爲左僕射,判太常卿事。十一月,檢校司空、鳳翔尹、鳳翔隴節度使。六年,以疾求還京師。七年四月卒,贈司徒,諡曰恭惠。

易直自入仕十年餘,常居散秩,不應請闢;及居方任,亦以公廉聞。在相位,未嘗論用親黨,凡於公舉,即無所避。然元和中,吏部尚書鄭餘慶議僕射上日儀制,不與隔品官亢禮。易直時爲御史中丞,奏駁餘慶所議。及易直爲左僕射,卻行隔品致敬之禮,時論非之。

李逢吉,字虛舟,隴西人。貞觀中學士李玄道曾孫。祖顏,父歸期。逢吉登進士第,釋褐授振武節度掌書記。入朝爲左拾遺、左補闕,改侍御史,充入吐蕃冊命副使、工部員外郎,又充入南詔副使。元和四年,使還,拜祠部郎中,轉右司。六年,遷給事中。七年,與司勳員外郎李巨併爲太子諸王侍讀。九年,改中書舍人。十一年二月,權知禮部貢舉、騎都尉,賜緋。四月,加朝議大夫、門下侍郎、同平章事,賜金紫。其貢院事,仍委禮部尚書王播署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