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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卷十九 列傳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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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成五王獻文六王孝文六王

《北史》卷十九 列傳第七

文成皇帝七男:孝元皇后生獻文皇帝;李夫人生安樂厲王長樂;曹夫人生廣川莊王略;沮渠夫人生齊郡順王簡;乙夫人生河間孝王若;悅夫人生安豐匡王猛;玄夫人生韓哀王安平,早薨,無傳。

安樂王長樂,皇興四年,封建昌王,後改封安樂王。長樂性凝重,獻文器愛之。承明元年,拜太尉,出爲定州刺史。頓辱衣冠,多不奉法,百姓詣闕訟之,孝文罰杖三十。貪暴彌甚,以罪徵詣京師。後謀不軌,事發,賜死於家,葬以王禮,諡曰厲。

子詮,字搜賢,襲。宣武初,爲涼州刺史。在州貪穢,政以賄成。後除定州刺史。及京兆王愉之反,詐言國變,在北州鎮鹹疑朝廷有奸細,遣使觀詮動靜。詮具以狀告,州鎮帖然。愉奔信都,詮以李平、高殖等四面攻燒,愉突門而出。尋除侍中,兼以首告之功,除尚書左僕射。薨,諡曰武康。

子鑑,字長文,襲。後除相州刺史、北討大都督,討葛榮。仍兼尚書左僕射、北道行臺尚書令,與都督裴衍共攻信都。鑑既庸才,見天下多事,遂謀反,降附葛榮。都督源子邕與裴衍合圍鑑,斬首傳洛,詔改姓元氏。莊帝初,許複本族,又特復鑑王爵,贈司空。

鑑弟斌之,字子爽,性險無行。及與鑑反,敗,遂奔葛榮。榮滅,得還。孝武帝時,封潁川郡王,委以腹心之任。帝入關,斌之奔樑。大統二年,還長安,位尚書令。薨,贈太尉,諡武襄。

廣川王略,延興二年封,位中都大官。性明敏,鞫獄稱平。太和四年,薨。諡曰莊。

子諧,字仲和,襲。十九年,薨。詔曰:「古者大臣之喪,有三臨之禮,此蓋三公已上。自漢已降,多無此禮。庶仰遵古典,哀感從情。雖以尊降伏,私痛寧爽。欲令親王有期親者爲之三臨,大功親者爲之再臨,小功緦麻爲之一臨。廣川王於朕大功,必欲再臨者,欲於大斂日親臨盡哀,成服之後,緦衰而吊。既殯之緦麻,理在無疑。大斂之臨,當否如何?爲須撫柩於始喪?爲應盡哀於闔柩?」黃門侍郎崔光、宋弁、通直常侍劉芳、典命下大夫李元凱、中書侍郎高聰等議曰:「三臨之事,乃自古禮。爰及漢、魏,行之者稀;陛下方遵前軌。臣等以爲若期親三臨,大功宜再。始喪之初,哀之至極,既以情降,宜從始喪。大斂之臨,伏如聖旨。」詔曰:「魏、晉已來,親臨多闕,至於戚臣,必於東堂哭之。頃大司馬安定王薨,朕既臨之後,受慰東堂。今日之事,應更哭不?」光等議曰:「東堂之哭,蓋以不臨之故。今陛下躬親撫視,羣臣從駕,臣等議,以爲不宜復哭。」詔曰:「若大司馬戚尊位重,必哭於東堂。而廣川既是諸王之子,又年位尚幼,卿等議之,朕無異焉。」諧將大斂,帝素委貌深衣哭之,入室哀慟,撫屍而出。

有司奏:「廣川王妃薨於代京,未審以新尊從於卑舊,爲宜卑舊來就新尊?」詔曰:「遷洛之人,自茲厥後,悉可歸骸芒嶺,皆不得就塋恆、代。其有夫先葬北,婦今喪在南,婦人從夫,宜還代葬。若欲移父就母,亦得任之。其有妻墳於恆、代,夫死於洛,不得以尊就卑。欲移母就父,宜亦從之。若異葬,亦從之。若不在葬限,身在代喪,葬之彼此,皆得任之。其戶屬恆、燕,身官京洛,去留之宜,亦從所擇。其屬諸州諸,各得任意。」詔贈諧武衛將軍,諡曰剛。及葬,帝親臨送之。子靈道襲。卒,諡悼王。

齊郡王簡字叔亮,太和五年封,位中都大官。簡母,沮渠牧犍女也。簡性貌特類外祖。後爲內都大官。孝文嘗與簡俱朝文明太后皇信堂,簡居帝之右,行家人禮。遷太保。孝文仁孝,以諸父零落,存者唯簡,每見,立以待之;俟坐,致敬問起居,停簡拜伏。簡性好酒,不能理公私之事。妻常氏,燕郡公喜女也,文明太后以賜簡。幹綜家事,頗節簡酒。乃至盜竊,求乞婢侍,卒不能禁。薨時,孝文不豫,詔曰:「叔父薨背,痛慕摧絕,不自勝任。但虛頓牀枕,未堪奉赴,當力疾發哀。」諡曰靈王。宣武時,改諡曰順。

子祐,字伯授。母常氏,孝文以納不以禮,不許其爲妃。宣武以母從子貴,詔特拜爲齊國太妃。祐位涇州刺史。薨,諡曰敬。

河間王若字叔儒,未封而薨。追封河間,諡曰孝。詔京兆康王子太安爲後。太安於若爲從弟,非相後之義,廢之。以齊郡王子琛繼。

琛字曇寶,幼敏慧,孝文愛之。宣武時,拜定州刺史。琛妃,宣武舅女,高皇后妹。琛憑恃內外,在州貪婪。及還朝,靈太后詔曰:「琛在定州,唯不將中山宮來,自餘無所不致,何可敘用!」由是廢於家。琛以明帝始學,獻金字孝經》。又無方自達,乃與劉騰爲養息,賂騰金寶鉅萬計。騰爲言,乃得兼都官尚書。出爲秦州刺史,在州聚斂,百姓吁嗟。東益、南秦二州氐反,詔琛爲行臺,仍充都督,還攝州事。既總軍省,求欲無厭。進討氐、羌,大被摧破。內恃劉騰,無所畏憚。爲中尉彈糾,會赦,除名。尋復王爵。後討鮮于修禮,敗,免官爵。後討汾晉胡、蜀,卒于軍,追復王爵。

安豐王猛字季烈,太和五年封,加侍中。出爲鎮都大將、營州刺史。猛寬仁雄毅,甚有威略,戎夷畏愛之。薨於州,贈太尉,諡曰匡。

子延明襲。宣武時,授太中大夫。延昌初,歲大飢,延明乃減家財以拯賓客數十人,並贍其家。至明帝初,爲豫州刺史,甚有政績。累遷給事黃門侍郎。延明既博極羣書,兼有文藻,鳩集圖籍萬有餘卷。性清儉,不營產業。與中山王熙及弟臨淮王彧等並以文學令望,有名於世。雖風流造次不及熙、彧,而稽古淳篤過之。遷侍中,詔與侍中崔光撰定服制。後兼尚書右僕射。以延明博識多聞,敕監金石事。

及元法僧反,詔爲東道行臺、徐州大都督,節度諸軍事。與都督臨淮王彧、尚書李憲等討法僧。樑遣其豫章王綜鎮徐州。延明先牧徐方,甚得人譽;招懷舊土,遠近歸之。綜既降,延明因以軍乘之。復東南之境,至宿、豫而還。遷都督,徐州刺史。頻經師旅,人物雕弊。延明招攜新故,人悉安業,百姓鹹附。

莊帝時,兼大司馬。元顥入洛,延明受顥委寄。顥敗,奔樑,死於江南。莊帝末,喪還。孝武初,贈太保,王如故,諡曰文宣。

所著詩賦讚頌銘誄三百餘篇。又撰《五經宗略》、《詩禮別義》;注《帝王世紀》及《列仙傳》。又以河間人信都芳工算圖。又集《器準》九篇,芳別爲之注,皆行於世矣。

孫長儒,孝靜時襲祖爵。

獻文皇帝七男:思皇后生孝文皇帝;封昭儀生咸陽王禧;韓貴人生趙郡靈王幹、高陽文穆王雍;孟椒房生廣陵慧王羽;潘貴人生彭城武宣王勰;高椒房生北海王詳。

咸陽王禧字思永,太和九年封,加侍中、驃騎大將軍、中都大官。文明太后令皇子皇孫於靜所別置學,選忠信博聞之士爲之師傅,以匠成之。孝文以諸弟典三都職,謂禧曰:「弟等皆幼年任重,三都折獄,特宜用心。夫未能操刀而使割錦,非傷錦之尤,實授刀之責。」文明太后亦致誡勖。出爲使持節、開府、冀州刺史,孝文餞於南郊。又以濟陽王鬱枉法賜死之事遣告禧,因以誡之。後禧朝京師,詔以廷尉卿李衝爲禧師。

時王國舍人應取八族及清修之門,禧取任城王隸戶爲之,深爲帝責。帝以諸王婚多猥濫,於是爲禧娉故潁川太守隴西李輔女;河南王幹娉故中散代郡穆明樂女;廣陵王羽娉驃騎諮議參軍榮陽鄭平城女;潁川王雍娉故中書博士范陽盧神寶女;始平王勰娉廷尉卿隴西李衝女;北海王詳娉吏部郎中榮陽鄭懿女。

有司奏:「冀州人蘇僧瓘等三千人稱禧清明,有惠政,請世胙冀州。」詔曰:「畫野由君,理非下請。」入除司州牧。詔以禧元弟之重,食邑三千戶,自餘五王皆食邑二千。

孝文引見朝臣,詔斷北語,一從正音,禧贊成其事。於是詔:「年三十已上,習性已久,容或不可卒革。三十已下,見在朝廷之人,語音不聽仍舊。若有故爲,當降爵黜官。若仍舊俗,恐數世之後,伊洛之下,覆成被髮之人。朕嘗與李衝論此,衝言:'四方之語,竟知誰是;帝者言之,即爲正矣,何必改舊從新。'衝之此言,應合死罪。」乃謂衝曰:「卿實負社稷。」衝免冠陳謝。又責留京之官曰:「昨望見婦女之服,仍爲夾領小袖,何爲而違前詔?」禧對曰:「陛下聖過堯、舜,光化中原。舛違之罪,實合處刑。」孝文曰:「若朕言非,卿等當奮臂廷論,如何入則順旨,退有不從?昔舜語禹:'汝無面從,退有後言。'卿等之謂乎!」

尋以禧長兼太尉公。后帝幸禧第,謂司空穆亮、僕射李衝曰:「元弟禧戚連皇極,且長兼太尉,以和飪鼎,朕恆恐君有空授之名,臣貽彼己之刺。今幸其宅,徒屈二賓,良以爲愧。」帝篤於兄弟,以禧次長,禮遇優隆。然亦知其性貪,每加切誡,而終不改操。後加侍中,正太尉。

及帝崩,禧受遺輔政。雖爲宰輔之首,而潛受賄賂。姬妾數十,意尚未已,猶欲遠有簡娉,以恣其情。宣武頗惡之。景明二年春,召禧等入光極殿,詔曰:「恪比纏尪疾,實憑諸父。今便親攝百揆。且還府司,當別處分。」尋詔進位太保,領太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