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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制教育五年級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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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關於法制教育五年級作文

說到法制,大家也都聽說過,或多或少也懂得一些。今天我就來和各位同學和老師來聊一聊關於學校法制這個話題。

首先,讓我們先來聽個案例吧:某校初中班主任吳老師在批改作業時,發現學生高某的作業本中夾了一封寫有XXX收的信件,吳老師順便拆封閱讀了此信。這是高某寫給一位女同學的求愛信,吳老師看了十分生氣,後在班會上宣讀了此信,同時對高某提出了批評。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張字條後離家出走。高某家長找到吳老師理論並要求將高某找回。吳老師解釋說:“我作爲教師,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職責,我批評高某是爲了教育和愛護他。他是從家中出走的,與我的工作沒有關係。

顯然,這段文字中的吳老師是違反法制的。我們先來談談吳老師的解釋是否正確——吳老師的解釋當然不正確,因爲吳老師有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的職責,但教師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須建立在尊重學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礎上。《教師法》規定,教師要“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尊重學生、平等對待學生是教師的最基本的職業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愛護學生而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本案例中吳老師不適當的教育方式對學生高某的離家出走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我們再來說說吳老師違反了哪一條的規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9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違反必得相應的處罰。而吳老師恰好是犯了這條的法律規定。

所以,任何老師都不得拆看其他同學的信件,更何況是在全班同學面前大聲朗讀信件了,因此,我們不能侵犯任何人的隱私,哪怕是你的同學,你的親人。

篇二:

此次法制報告的目的是進一步增強學生的法制意識,做優秀學生,做合格公民。

結束之後我回過頭來想想朱老師的精彩演講,感到受益匪淺。不禁感慨:我們青少年正是犯罪的高發季節,如果我們稍稍不注意就會誤入歧途,身不由已。只有懂得了法律我們才知道怎樣不觸犯法律,做一個可愛的地球人。

老師向同學們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教育同學們明辨是非,提醒同學們在違法犯罪面前要進行自我防範:服從學校老師的管理;交友慎重;凡事考慮後果,克服一時衝動,不過分爭強好勝;自尊、自立、自強,珍惜學習機會;珍愛生命,做到學法懂法,增強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我深知在學校的小範圍之內連最起碼的紀律遵守都做不到,何談社會上的遵法,哪怕是犯一個小錯誤,都足以在一瞬間否認你!

我相信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自己的所作所爲將會不久的未來見證你所得到和擁有的,所有人都要爲自己的所作所爲負責,代價必定是你犯錯時所必須付出的。

後悔這兩個字寫起來容易,但卻是人生最難捱的痛苦。

“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這句警言應該時刻在我們的腦中閃現!

歷史的長卷是由自己譜寫的,不要讓其沾上不光彩的污點,人生只有在光明的道路上纔會綻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