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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再痛苦也不能放棄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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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絕望也不能死

關於再痛苦也不能放棄的散文

小云,25歲,因相戀多年的男友變心突然提出分手,一時之間無法接受,痛不欲生。無論何時何地,她眼前總是浮現出以前和男友卿卿我我的景象,更不能接受自己被拋棄的事實。她甚至覺得任何歡樂都已經不再屬於她,並由此想到結束自己的生命。

李文,45歲,辛苦撐起的公司由於種種原因破產了,眼看着原先蒸蒸日上的事業土崩瓦解,想到上有老、下有小,以及尾隨而來的債務,他覺得生活沒了任何希望。於是,他走上高樓頂層,希望一跳了之,就此解脫,也省得連累家人。

以上這些情況在心理專家眼中既常見又普通。而他們的痛苦都是建立在對事件的想法和心理基礎上的。

在生活中,不少人確實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內心痛苦已達到一個臨界點。他們認爲自己是這世上最不幸的人,自己的痛苦是天下最深切的痛苦。

於是,他們不僅要承擔事件本身帶來的痛苦,還要承擔把這些痛苦看成是生活全部導致的絕望。這樣,人的痛苦就會擴大化、絕對化。而人在痛苦絕望時,會伴有災難化認知,覺得自己已經完了,跨不過這來的.,並不是全部事實。

當我們不得已要面對生活中的痛苦絕望時,又該以怎樣的心態絕處逢生呢?首先,要認清人生的挫折和打擊是正常生命的一部分,不要沉浸於痛苦的情緒中,要積極尋找途徑,重建現實。

如小云,她若能走出失戀的痛苦,找到幸福,這段經歷無疑會是她今後生活的一筆財富,她將不再畏懼生命的風雨。

也許人難免會把痛苦絕對化,可看看桑蘭,看看殘奧會,誰又能說遇到打擊時我們只能選擇絕望呢?哲學裏講,真正的快樂只有一種,就是苦中作樂,如果大家能做到這點,積極面對人生,一定會得到生命的酬謝。

其次,處於絕境中的人要學會宣泄,並尋求支持。有時當事者不可避免有痛苦體驗,這時可以向親人和好友傾訴,或是大哭一場,或打打沙袋等,給不良情緒一些出口,釋放痛苦。

此外,不要封閉自己,儘快走出去繼續與人交流、工作,這樣也能分散對痛苦的注意力。有人認爲,痛苦之下無法集中注意力做事。但是,當你整天關注內心的煩惱,就會陷入更糟糕的情緒,而做事本身卻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憂鬱。

女作家張愛玲有句名言,“生命是一襲華美的錦袍,上面爬滿了蝨子。”人生不可能一帆風順,總有各種坎坷。但正如普希金所說,“不要悲傷,不要心急,憂鬱的日子裏需要鎮靜。

相信吧,快樂的日子將會來臨。”“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將會過去,而那過去了的,就會成爲親切的回憶。”

當然,如果當事人陷於絕望太深,想盡辦法無法自拔時,也可求助心理醫生,幫自己調節、宣泄、疏導情緒,度過這個應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