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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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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閲讀了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此時需要認真思考讀後感如何寫了哦。那麼讀後感到底應該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精選17篇)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1

讀了《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我深刻到體會到奉獻的重要,十歲的高爾基的兒子能種出美麗的花兒,他走後給高爾基留下了一片美好的回憶,這種奉獻的精神是常人做不及,或許他不知道自己的奉獻,但他在閲讀完爸爸的信後就一定會把快樂傳遞下去,帶給更多的人。其實奉獻沒有那麼繁複,只要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從自己做起,世界就會無限美好。我就有這樣的經歷。

那是一個下午,已經接近傍晚,老師開始發家庭作業—一份正反面的試卷,可是我們班級有46 人,試卷只有45 份,甘宇沒有拿到,甘宇急得滿頭大汗,都快要哭了,心想我沒有家庭作業怎麼交代,不行!我得想辦法!於是他四處找人,複印試卷……

他先找到同桌説:“請借給我複印試卷,我試卷沒有發到,我有一塊錢,謝謝!”哪知同桌用藐視的目光,瞧不起的説道:“過去!”甘宇沒有吭聲,走了……

他又想借組長的試卷複印,可是相同的情景又重現了:甘宇對他言語了一番,卻無濟於事,他很無奈,他知道大家吝嗇的原因——他成績太差,人家都認為他是傻瓜。

我看了覺着他很可憐,沒有人幫助他,於是我不顧眾人的反對,對甘宇説:“我幫你複印。”

在這裏奉獻同樣是一種幫助,是一種團結,是一種關愛。

“送人玫瑰,手有餘香”有人説我送人玫瑰,為什麼沒有聞得餘香,這個餘香不是指的個人利益,而是幫助人後的愉悦,這種愉悦只要你幫助更多的人,就能體會到了。

總之,奉獻方使世界更美好!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2

“給”永遠比“拿”愉快,是我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後懂得的道理。

這篇文章講的是:高爾基以前在意大利的一個小島上休養,妻子帶着兒子來看他。她們來了以後,兒子就種了許多的花草。假期結束了,她們回去了。春天到了,兒子種的花開了,高爾基看着兒子種的花心裏很高興,就給他的兒子寫了一封信,信上説“給”永遠比“拿”愉快!

“給”怎麼會比“拿”愉快呢?

比如説,我以前看了一部電視劇,電視上講的是,一個人在飢寒交迫的情況下,渾身發抖的蜷縮在一個牆角里,一個好心人看到了,給他了一個棉衣和一些吃的,幫他度過困境。十年後,那個被幫助的人在一個危急的時刻救了這個好心人一命。你看,一些物品換回了一條命,真是太值得了,這正是“給”永遠比“拿”愉快。

“拿”的結果就不同了。

剛剛發生了一件事,我們班的徐嘉鑫同學,跑完步上來,發現自己的鋼筆不見了,就給老師説了。老師一聽,問:“誰拿他的筆啦?”,班裏沒人吭聲,都在那兒大眼瞪小眼。老師又説:“你別以為拿人家一支筆就佔了便宜,可不是這樣的。你要是不還人家,等你長到老師這把年齡時,你會很內疚的,因為這件事就你自己知道,自己也知道這是不對的,你的內心就在折磨自己。我可親身體驗過這種痛苦。”這就是“拿”給自己帶來的痛苦,這也説明了“給”永遠比“拿”愉快,而“拿”是會帶來痛苦的。

你想想,是不是這個道理呀?“給”就是付出,你付出了,雖然是給別人,但很快樂。“拿”有時會違背社會道德。正所謂“德不孤,必有鄰”,你不違犯道德就會有好的人緣,要是違犯道德,沒有人會原意跟你做朋友的。

“助人是快樂之本”嘛!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3

今天,我們學習了《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篇課文,“給”永遠比“拿”愉快,這句話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裏。

這篇課文主要講了:高爾基在一座小島上休養,他的妻子與兒子去探望他,兒子種下了許多花,等他走後,高爾基看着花兒們心情愉快,寫信告訴兒子:給予,永遠比索取愉快。

這篇文章通過高爾基和他的兒子的小事告訴了我們:奉獻,往往比索取快樂……

是呀,奉獻,不管奉獻的是多是少,是大是小,但付出了,自己就會快樂、幸福!快樂,不在於取得,而在於給予!給予,能讓自己的心靈更加的豐滿與充實,也能讓自己收穫更多的快樂!不要一味地想着讓自己得到些什麼,幫助別人快樂自己!幫助了別人,奉獻出了美好,看着別人的笑臉,心中會很滿足,那不就是幸福嗎?給,永遠比拿愉快。

景區裏,環衞工人把景區掃得乾乾淨淨,看着人們留下一張又一張笑臉,儘管滿身汗水,但會感到幸福。早晨,馬路上車水馬龍,交警叔叔指揮着,看着道路暢通,人們帶着愉悦的心情開始一天的工作與學習,他露出笑臉……

給予比索取愉快!讓我們牢牢記住這句話!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4

《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篇課文講的是:前蘇聯偉大的作家高爾基有一年在意大利的一個小島上休養。他的妻子帶着10歲的兒子來看望他。兒子來到爸爸身邊以後,顧不上休息,忙着載種各種各樣的花草。兒子回去了。春天來了,兒子種的花全都開放了。奼紫嫣紅的花兒輕輕地搖晃着,散發出陣陣芳香,一隻只蜜蜂飛來了。高爾基坐在院子裏,欣賞着兒子種的花,心裏有説不出的高興。

讀着這些美麗的詞句,我彷彿看到了那一幅幅美麗的畫卷。多麼美好,多麼感人的故事啊!《高爾基和他的兒子》以淺顯易懂的文字記敍了高爾基和兒子之間的一件小事,即載花賞花,反映了他們父子之間的深厚感情,感人至深,同時文章也揭示了“給”永遠比“拿”更愉快的主題。

兒子沒有向父親索要任何東西,而是種下了許多鮮花留給爸爸,給爸爸帶來了無限的歡樂,同時他也得到了父親更深沉的愛。

讀了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如果我們無論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都把美好的東西留給人們,向人們提供美好的一切,那麼我們的生活一定會非常愉快,整個世界也會變得無比美好。我們絕不能學那種只知道向社會伸手索取的人,他們的行為只能是可恥的,他們也永遠得不到幸福,感覺不到愉快。

只有奉獻才是最美好的,也才是最能讓你愉快的。我們無論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都應該像高爾基和他的兒子一樣,永遠記住,“給”比“拿”更愉快。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5

我們學習了《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一課主要講了高爾基在意大利的一個小島上修養,他的妻子帶着兒子前來探望他,他還寫信教子。

讀到“給”永遠比“拿”愉快這句話時,我就想起我們班的班長——張釧鈺,她樂於助人,比如期中考試,有人考不好,傷心的哭了,她就趕緊跑過去安慰他,還把他不會的題講一遍,如果他還是不懂,就一遍一遍地接着講,直到他懂了為止。我看見他一下課就給那位同學講,整整佔用了她六節下課時間,那位同學的淚水在眼睛眶裏直打轉,一直連聲道謝,不知該怎麼謝謝她,張釧鈺卻謙虛地説:“不用謝,這時我應該做的。”

讀了這段話,我還想到了我們的班主任——王老師,如果哪位同學不會做題,她就耐心地輔導那位同學。有一次,我們正在做作業,有一道題不會做,就想上去問老師,我剛走了一半,就返回來了,突然,背後傳來我的名字,鬱鎧澮你是不是有題不會做,上來,老師教你,我拿上作業本跑了上去,老師仔細地給我講了一邊又一遍,整整給我講了一個小時,我這個榆木疙瘩終於開竅了,我連忙和老師説謝謝,就回座位了。

有的人只顧自己,就不幫助別人。而通過學習這篇課文,讓我懂得了“給”永遠比“拿”愉快。我受益匪淺。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6

讀完高爾基的這幾篇文章,我覺得高爾基很聰明,很有目標,很有愛心,他是蘇聯作家,無產階級文學和蘇聯文學的奠基人,他寫下了大量的小説、劇本、傳説、政論,還留下了許多散文作品。

高爾基聰明在於他巧裝蛋糕,當食品店裏的員工都無奈時,高爾基他想出了辦法,在眾人下只有你一個人想出了辦法多光榮啊!你説高爾基聰明不聰明。

高爾基他有目標,從《小攝影師》看出,便跑回家拿,一天晚上有來了一位攝影師,可高爾基卻對自己的祕書説,我只見一個男孩,你看高爾基多有目標,只認定一個東西。

高爾基他非常有愛心,一次一個男孩借圖書館的一本《童年》的書,可卻弄丟了,於是,請求高爾基幫忙,高爾基把他一本珍藏多年的《童年》給了那位男孩,高爾基多麼有愛心,把他一本珍藏多年的書給了那個素不相識的男孩,是啊,高爾基以他全心的愛,關心着孩子的成長。

真的,“給”永遠比“拿”愉快,這將也成為我的人生的座右銘。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7

“你要知道,‘給’永遠比‘拿’愉快……”當我讀完第14課《高爾基和他的兒子》後,有一種“‘給’永遠比‘拿’愉快”的感覺。

《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篇文章主要講的是:一年暑假,高爾基的妻子與兒子一起去意大利一個小島上探望在那裏休養的高爾基。高爾基的兒子在爸爸的小島上種了許多花草。春天到了,兒子種的花全開了。高爾基看着花,心裏有説不出的高興,就給兒子寄了封信。信中高爾基用教育的口吻既誇獎兒子又教育了兒子“給”永遠比“拿”愉快。從而告訴了我們,在生活與交往中“給”永遠比“拿”愉快。

生活中,我們要牢記“給”永遠比“拿”愉快,光索取別人的東西是不會快樂的,只有在給予別人的同時才會感到快樂。給予不光是給予物質,還有力量、精神上的給予。有一次,一個同學的筆沒有墨水了,我想起自己還有一支備用的筆,就毫不猶豫地借給了他,他連聲道謝。我一天都為這一次小小的給予而感到快樂。的確,給予是快樂的,世界上沒有給予,就不會有歡笑。如果一個人的一生都是在向別人索取,那這個人終生都不會歡笑。例如那些小偷,他們天天偷別人的東西,雖然得到了物質上的滿足,但他們天天都要過着偷偷摸摸、擔驚受怕的生活,內心並不快樂。終生快樂的人不是索取到別人的東西才快樂的,而是在給予別人的同時得到的快樂。這不正是“‘給’永遠比‘拿’愉快”這句話的道理所在嗎?

一個快樂的人,他懂得快樂的真正意義,不是得到物質上的滿足才會快樂,而是在給予別人的同時才感到快樂的。而一個不快樂的人,他認為只在得到物質上的滿足時才會快樂,而他並沒有想過“給”永遠比“拿”愉快。我們時刻都要銘記“給”永遠比“拿”愉快,愉快的來源不是索取,而是給予。給予是快樂的,而只有當我們在生活中時刻都會給予別人時,才能真正感到“給”永遠比“拿”愉快。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8

前幾天,我們學習了《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篇課文。課文是説有一年,高爾基在意大利的一個小島上休養,他的妻子帶着兒子去看他。兒子到了島上後就一直種花,假期結束後妻子便帶着兒子回家了。到了春天,兒子種的花都開了,高爾基很高興,立即寫信給他的兒子。信中除了表達自己看到盛開的花的喜悦之外,還教導了兒子:人生的意義在於付出,不在於索取。

學完課文,我感受到了高爾基父子倆之間濃濃的愛。他們之間的愛,不僅體現在父子間的親情,更體現在父親通過生活中的小事教給兒子做人的道理。

這種父愛可以稱之為“大愛”,除了疼愛之外的愛,教會兒子如何做人,為兒子以後的人生撐起了一片廣闊的天空,這就是“父愛如山”吧!

這讓我感受到,我的父親也還是這樣愛我的。一般,我有什麼要求爸爸都會答應我,但有時也會跟我講條件,以激勵我取得更大的進步。他教給了我許多知識和道理:教我寫字、教我數學題、教我玩遊戲的策略……就拿寫字來説吧,爸爸告訴我,字就好比人的第二張臉,見字如見人。正直的人字裏帶着正義;堅強的人字寫得筆直。人寫字就要這樣,尤其是男人,寫字就要這樣剛強,就像做人一樣。所以我也不會讓爸爸失望,會做一個正直堅強、努力奮進的男兒。

愛就是教育。在愛中進行教育,在教育中融入濃濃的愛,這就是《高爾基和他的兒子》一文給我的啟示。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9

我們的語文課本上有《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篇課文,而其中有一句話讓我受益匪淺:“給”永遠比“拿”愉快。讀完這篇課文,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我有一個同學,她叫麗麗,她可是班上“著名”的熱心腸。她幫助過的人有上千位,幫別人的事情也有上百件。有一次,學校組織同學們自願給貧困山區的孩子們捐款。想捐多少都可以,捐其他的東西也可以,書籍、舊衣物、不用的學習用具……可是麗麗什麼都捐了,捐錢捐的50元,還把她所有不看的書都拿了過來,舊衣服、不用的學習用具足足裝了好幾個大箱子。

我感到很疑惑,便在放學時問她:“麗麗,你為什麼要捐那麼多東西呢?我分明看見那裏面的東西還有新的呢!”“可是,你不覺得那些貧困山區的小朋友特別可憐麼?一雙雙明亮的大眼睛裏閃爍着渴望知識的目光,他們的腦袋瓜不比我們差,但就是家境不好,沒有辦法去供他們上學,他們的用到筆實在抓不住了還捨不得扔,一塊橡皮用完再把橡皮屑收集起來,揉成一個團再用,一個作業本正面寫得滿滿的,在翻過來吧反面也寫得滿滿的。”

她的這番話一下子驚醒了我,讓我受益匪淺。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10

每當翻開五年級時的語文課本,我就會不由自主地翻到第十四課《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篇課文,細細地品味這篇文章,感觸頗多。

這篇文章講的是:前蘇聯作家高爾基,有一年在意大利的一個小島上修養,他的妻子帶着只有十歲的兒子來看望他。高爾基的兒子來到小島上後,也顧不得休息,一直忙着栽種各種各樣的花草。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假期很快就過去了,母子倆回家了。春天到了,花兒全開了,美不勝收,在一起爭奇鬥豔。高爾基欣賞着兒子種的花,心裏有説不出的高興。不久,高爾基寫了一封信,寄託了他對兒子的期望與思念,願他能樂於奉獻,懂得感恩,只有這樣,兒子才能生活得快樂。

學後:我思緒萬千,想:高爾基在信中寫的多好啊!我們在平時的生活中,要樂於奉獻,受到了別人的幫助要懂得感恩,要去回報他。正如高爾基所説過的一句話,“給,永遠比‘拿’愉快”。這句話告訴我們,“人生的快樂在於付出與回報,並不在於索取。”我們要做一個懂得感恩,會感恩的人。在生活中,我們要感謝爸爸媽媽的養育之恩;要感謝老師對我們的深深教誨;要感謝朋友們對我們熱心、真誠的幫助;要感謝那些伸出熱情的手幫助我們解決困難的熱心朋友;還應感謝那些給我們帶來生活樂趣的動物們……那麼多,都是我們應該去感恩的。我們要從現在做起,學會感恩,學會奉獻,從今以後在感恩中逐漸成長。

這就是《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篇文章給我的啟示,讓我受益匪淺。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11

本學期,我讀許多文質兼美的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數蔣風寫的《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篇文章了。我讀了這篇後,不僅受到了好的薰陶,還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所以,的最喜歡這篇文章了。

這篇文章通過高爾基和他10歲的兒子之間發生的“栽花賞花”和“寫信號教子”兩件事反映了高爾基父子間的親情,以及高爾基育子先育心的拳拳愛心。文中“ ‘給’ 永遠比‘拿’愉快 ”這句話是全文的點睛之筆。“給”指給予,即留給人們的都是美好的東西;“拿”指拿取,即向人們索取。高爾基希望他的兒子做一個有益於社會的人,一個所有人都需要的人。這是一種超脱了人間親情的.愛。所以,這樣的一篇哲理文章,使我受到了深深的教育。

記得有一次考試時,我的同桌的筆沒水了,而我的文具盒裏還有一支新的,是姐姐送給我的生日禮物,我一直都不捨得用。到底要不要借呢?我的大腦裏好像突然冒出了兩個小人,一個説:“借吧,借吧,他可是你的好朋友呀!小學生要懂得助人為樂呀!”另一個又説:“這可是你的筆呀,幹嘛要借別人呢?”正當我要拒絕時,我突然想起了這句話。於是,就將筆借給了他。他很開心,我很開心。事後,他還做了一朵鮮花送給我,我十分感動。

所以,我十分喜歡讀這篇文章。我也要像高爾基説的那樣,做一個有益於社會、一個所有人都需要的人。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12

《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是一篇凝聚着作家靈感、激情和思想的文字,通過講述兩件生活小事反映高爾基父子之間的親情和高爾基育子先育心的拳拳愛心。多讀這樣的文章,能潛移默化地影響着一個人的情感、情趣和情操,影響着一個人對世界的感受、思考及反映方式,並最終積澱成為人的精神世界中最深層、最基本的東西——價值觀和人生觀。

聽了老師上的這節課後,我頗有感觸。我重新讀了一遍,突然發現高爾基的話就像是我的人生指標:“給永遠比拿愉快”“那時候,你會感到所有的人都需要你。你要知道,給永遠比拿愉快……” 是的,就像高爾基所説的那樣,”給永遠比拿愉快”。在一件小事中,我能夠深深地體會到這句話的含義……

記得那是一個炎熱的夏天,我和媽媽躲在空調間,誰也不願意走出房門半步。可是,電視裏那一根根冰棍的廣告把我的饞蟲也給勾出來了,於是,我便央求媽媽讓我買根冰棍,媽媽抵不住我的“死纏爛打”,只好給了我五塊錢,打發我自己去買冰棍,可是我又不想去接受烈日的“煎熬”,但是為了能吃到冰棍,我只能以最快的速度跑向超市。正當我要跨進超市時,突然聽到一聲聲哀歎聲,我好奇地循聲走過去,一看,原來是隔壁眼睛失明的爺爺跪倒在了地上,雙手不住地在地上摸索着------我想:我還是先走吧,好不容易才磨蹭到錢出來買冰棍吃。可是,我一聽到盲人爺爺那無助的聲音,又不忍心不顧她,在百般猶豫之下,“見義勇為”還是戰勝饞蟲。

於是,我飛快地跑過去,扶起了倒在地上的盲人爺爺。原來盲人爺爺丟了五元錢,如果沒有這五元錢,他就回不了家了。我想:好人做到底吧!於是幫盲人爺爺找了起來。可惜的是,找了半天仍一無所獲。盲人爺爺急得臉通紅,我見狀,摸了摸手中已滲汗的五塊錢,心中矛盾重重:是買冰棍,還是------反覆鬥爭之後,我決定將自己的錢給盲人爺爺。於是我裝作高興地喊起來:“找到了,找到了------”我把錢塞到盲人爺爺手裏,他高興地笑了,連聲感謝我。望着盲人爺爺漸漸遠去地的背影,回憶着盲人爺爺那甜甜的微笑,我的心裏比吃了蜜還甜------我終於真正體會到給予的快樂了。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13

學了《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篇課文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高爾基和他兒子之間那種濃濃的親情,高爾基特別的教子方式——寫信教子,讓孩子明白“‘給’永遠比‘拿’愉快”。這一切都像是一隻無形的小手,撥動着我的心絃。

我明白了,作為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能夠給予別人需要的東西,這就是最好的奉獻。在我的身邊,就有許多這樣的事,但銘刻在我心的還是這件事。

一天,我的奶奶在地裏幹活,邊拔草邊照看着我。我一旁玩,奶奶一不小心把手刮破了,隨意止了下血,又接着幹活。我看見了,一直不定心,心裏盤算着怎麼辦。一摸口袋有零錢,便想去商店裏買創口貼。便對奶奶説:“奶奶我要回去拿一下東西。”奶奶説:“哦”。

我跑去商店,買完之後我又想奶奶一定又餓又渴,我回到家拿了幾個麪包,倒了一杯水。我跑去奶奶那裏,奶奶休息了一會,我把麪包和水給她。又拿出自己口袋裏的創口貼給奶奶包上,奶奶的眼眶濕潤了,我知道那是幸福的眼淚。

學了課文之後,我會牢記高爾基説的話——“‘給’永遠比‘拿’愉快”。我要做到無論何時何地,留給人們的都是美好的東西。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14

我讀了《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篇文章,感受很深。

這篇文章寫了兩件事,一件是兒子種花,另一件是高爾基寫信教子。整篇文章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寫的是高爾基是一位偉大的作家,他很愛自己的兒子;第二部分寫的是兒子種花,高爾基賞花;第三部分寫的是高爾基寫信教子。

我從“來到爸爸身邊以後,他顧不上休息,一直在忙着栽各種各樣花草。”這句話中讀出了兒子很勤勞。我還從“瞧,那些盛開的花朵多像兒子紅撲撲的臉龐啊!”這句話讀出了高爾基觸景生情,睹物思人;還讀出了高爾基對兒子的愛。

高爾基通過這件事來教育兒子無論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只要留給人們的是美好的東西,那你的生活該會是多麼愉快呀!那時候,你會感到所有的人都需要你,要知道,“給”永遠比“拿”愉快。由此可以看出,高爾基不僅是一位偉大的作家,還是一位偉大的教育家。

這篇文章中,“你要知道‘給’永遠比‘拿’愉快 ”這句話是最關鍵的話,它告訴我們要為別人付出,這樣別人才會為你付出。幸福,不在於取得,而在於奉獻。奉獻,方使心靈豐滿而充實,贈人玫瑰,手有餘香,只有奉獻才有幸福。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讀讀這篇文章!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15

打開一本書,閲讀一篇好的文章,就好像在我眼前展開了一個新的世界。它們給我啟迪,給我力量。我曾讀過一篇文章,叫做《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我在閲讀時受益匪淺。

《高爾基和他的兒子》這篇文章主要寫了有一年,高爾基的妻子帶着10歲的兒子前來探望高爾基。兒子過來以後,一直忙着栽種各種各樣的花草。不久兒子和媽媽一起回家去了。不知不覺,春天到了,奼紫嫣紅的花都開了,高爾基心裏有説不出的高興。他給兒子寫了一封信,信裏説:“你在島上留下了美好的東西——鮮花,孩子,記住以後無論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給’永遠比‘拿’愉快。”

這篇文章通過他們父子之間的一件小事向我們講述一個大道理,字裏行間流露着高爾基的父愛和兒子的懂事。高爾基在信裏説的每一個字,每一個詞都讓人陷入深思,耐人尋味。“你要知道‘給’永遠比‘拿’愉快。”這是高爾基要告訴兒子的道理:給予永遠比索取快樂。

屈指一算,我在這個世界已經生存了12年,4000多個晝夜。我所得到的每一份快樂,都是從別人身上索取的。我還從沒有為別人做過什麼,我如果多誇一誇別人,多幫助一下別人,別人快樂了,我是不是就多了一份快樂?

蠟燭的幸福在於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粉筆的幸福,在於磨化自己,寫下海闊天空的知識;人生的幸福不在於取得,而在於奉獻。奉獻,方使心靈豐滿、充實。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16

“要是你無論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留給人們的都是美好的東西,那你的生活該會多麼愉快呀!”

“那時候,你會感到所有的人都需要你.你要知道,給永遠比拿愉快……”

是的,就像高爾基所説的那樣,“給永遠比拿愉快”.在一件小事中,我能夠深深地體會到這句話的含義……

記得那是一個炎熱的夏天,我和媽媽躲在空調間,誰也不願意走出房門半步。可是,電視裏那一根根冰棍的廣告把我的饞蟲也給勾出來了,於是,我便央求媽媽讓我買根冰棍,媽媽抵不住我的“死纏爛打”,只好給了我幾塊錢,打發我自己去買冰棍,可是我又不想去接受烈日的“煎熬”,但是為了能吃到冰棍,我只能以最快的速度跑到超市,買了根冰棍,又快速跑回家。正當我要跨進家門時,突然聽到一聲聲呻吟聲,我好奇地隨着叫聲走過去,一看,原來是隔壁的王奶奶摔倒在了地上.我想:我還是先走吧,不然,冰棍融化了,我就吃不到了.可是,我一聽到王奶奶那呻吟聲,又不忍心不顧她,在百般猶豫之下,“見義勇為”還是戰勝了饞蟲.於是,我把冰棍扔在一旁,飛快地跑過去,扶起了倒在地上的王奶奶.王奶奶站起來後,直誇我是一個好孩子.王奶奶那甜甜的微笑使我的心裏比吃了蜜還甜……我終於真正體會到給予的快樂了.

從小到大,我都是一個嬌生慣養的孩子,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這一切造成了我的自私.我已經習慣於獲得,我覺得媽媽對我的愛都是理所應當的,可是就當這件事發生後,我常常會對困難的人伸出援助之手,這時,我會十分高興,因為,給予是快樂的!

讀《高爾基和他的兒子》有感 篇17

高爾基曾對兒子説過:“要是你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自己一生給人們的都是美好的東西,那你的生活將會是輕鬆和愉快的。那時候你會感到所有的人都需要你,這種感覺會使你成為一個心靈豐滿的人。要知道‘給’永遠比‘拿’愉快。”

的確,“給”永遠會“拿”愉快的。大家知道,春蠶吃掉的只是桑葉,獻出來的是珍貴的蠶絲;奶牛吃掉的只是青草,卻獻出了營養豐富的牛奶;蜜蜂採集了花粉,卻獻出了比糖還甜的蜂蜜。蠶,牛,蜂“拿”的東西低廉,“給”的東西如此寶貴,因而受到了人們的一致稱讚。

唐朝大詩人白居易在《觀刈麥》中寫過這樣的詩句:“今我何公德,曾不事農桑,史祿三百石,歲晏有餘糧。念此私自愧,盡日不能忘!”著名科學家愛因斯坦曾留下這樣的名言:“我每天上百次的提醒自己:我的精神和物質生活都依靠別人(包括死者和生者)的勞動,我必須盡力以同樣的力量來報償我所領受了的和至今還領受着的東西。”他是這樣説這樣做的。他把自己畢生的精力獻於科學事業,但是他的生活卻清淡簡樸,他“給”了人類以卓越的貢獻,卻很少從世界上“拿”去什麼,因而受到了人們的尊敬。他永遠是愉快的。

勞動模範趙春娥,懂的人的價值在於對世界作出貢獻。她當煤場工人16年,一貫早上班,晚下班。她在重病纏身,生命垂危之際,向組織提出的唯一要求是:“讓我上班。”他一個心眼想着“給”,唯恐從這個世界上“拿”得太多。他有病住院花了900多元,便痛心地説:“我不能給國家作貢獻,還花了這麼多錢!黨和人民給予自己的實在太多了,自己做的實在太少了。”她像春蠶一樣,把最後一根絲都吐出來獻給了人民。她“給”社會的遠遠超過從社會上“拿”走的。他還給我們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她永遠是愉快的。

在我們的生活中,像趙春娥那樣有理想,有抱負的願把自己青春的鮮花留給人間的人何止千千萬萬。但也有糊里糊塗地混日子的人。這些人認為,人生在世,“拿”得少,“給”的多,太吃虧了。更有少數人,不想“給”,只想“拿”,有機會還要撈它一把。遷海豐縣委書記王仲就是這樣一個人。他知法犯法,幹着私,販私的勾當,千方百計從中撈一把,然而,他終於難逃人民的懲處。王仲的所作所為從反面告訴我們,多“拿”少“給”或光“拿”不“給”的人,可能會感到一時的滿足和愉快,但終究會給自己帶來痛苦甚至災難。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想多“拿”少“給”或光“拿”不“給”,國家再強再富也會被“拿”空,社會主義大廈將永無建成之日。

“給”永遠比“拿”愉快。這雖是高爾基對他兒子説的話但對我們今天的中國青年也不失為箴規。我們剛開始探索人生的道路,都有考慮如何度過自己的一生。我們應該像愛因斯坦,趙春娥那樣,從世上少“拿”多“給”,把自己的才智,力量全部用到為社會創造財富—“給”—上去。那麼,等到社會主義大廈建成之日,我們才可以坦然欣慰地回顧一生,滿懷豪情的宣告:我們“給”這個社會的遠超於從這個世界上“拿”走的。那我們將永遠是幸福的。因為“給”永遠比“拿”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