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小講臺:
強盜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險性的東西,威脅同學,使他不敢反抗,然後強行奪取身上的財物。
傷害罪
因爲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受傷程度可細分爲:『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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