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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說再見對我說成全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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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沒有再寫點什麼了,但好像又一直在寫着什麼一樣。我永遠都記得自己開始習慣寫文章是因爲初中時幫死黨上課寫情書,結果被窗戶外的班主任抓個正着,還好當時的班主任認識我家的老古董只是將我叫到辦公室而沒有讓我當衆下不來臺。還記得那是的班主任說既然你這麼愛寫就多寫點,結果一週給我一個命題讓我寫一篇文章,整整倆年,結果就是中考我考得最好就是語文了。而現在我已習慣一個人的時候總喜歡寫點什麼,無聊的,開心的,難過的貌似都有。

對你說再見對我說成全日誌

還記得高中畢業時與初戀的第一次分手,好像也是從那以後,自己的文字就被說有一種悲傷。是的,如果說初中的班主任啓蒙了我對文字的喜愛,那讓我深深愛過的那個他讓我習慣用文字去表達愛意。原來一個人的習慣是很難被更改的,何況是上了癮的呢。一個人可以爲一個人戒菸戒酒戒玩,但戒不掉一個人給過的愛。深愛時我們總是在矯情,失去時我們卻都在任性。任性到不修邊幅,任性到自我放棄。總想着既然已經失去了最愛的那個,那又有什麼還值得在乎呢?而我就是這其中的一員。

都說畢業就是分手季,分分合合,堅持了那麼久我們還是沒有逃過七年之癢,現在我們會偶爾問彼此一句你好嗎,會給對方回一句我很好。是的我很好,我已經找回那個遺失的自己,不再那麼糟糕,不再那麼失敗愚蠢。我會和很好的朋友半夜喝一場友誼的酒,會和身邊的好友約一頓火鍋,會偶爾瘋一次,會安靜的用一杯咖啡陪伴文字。我喜歡再要好的.朋友面前做最真實的自己,我喜歡一個人在黑夜裏獨嘗這種寂寞,我喜歡和閨蜜在被窩聊着屬於女孩間的祕密,我也喜歡陪志同道合的兄弟在酒吧買醉。

相識十五年的發小總說我笨,的確看你玩了十五年的遊戲,無論什麼我都是死的最快的那一個。初中網吧逃課夜機時我總是睡得不省人事,如果說我玩的最好的遊戲那也只有連連看和炫舞了。還好身邊的你們從來沒有嫌棄過我,無論是曾經那個肆意妄爲的我,還是失戀後半死不活渾渾噩噩的我。但願還有下個十年,我們依舊如此,不談感情,只爲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