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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至死不渝的愛情的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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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了,喜歡一句話“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漸漸地,時代變遷,一首樂府“山無棱,江水爲竭;夏雨雪,冬雷震震;天地合,乃敢與君絕!”忽然流行起來;好多人吟,卻不知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真正的喜愛。

關於至死不渝的愛情的日誌

那一日,遠征的戰士在遙遠的邊疆,閒暇下來,聽到了遠方傳來的鼓聲;不知怎的,想起了城中家裏的妻子,以及自己尚嗷嗷待哺的孩子。終於,在得到了將領的准許之後,他急急忙忙往家裏趕,絲毫沒在意胯下的駿馬是否可以承受那麼幾日的辛勞。然而,家裏迎接他的,卻是另一個陌生男人的存在。

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

故事的最終,到底是戰士將妻子和情人殺死,然後自殺,還是黯然失色,轉身離去,從此流落天涯?已經不得而知,只是,這終究,是個愛情死去的,悲劇。

從古至今,文人們依着一種特殊的形式,爲自己觀望的愛情而悲觀着;他們羨慕着窈窕淑女,卻總是得知淑女有了歸宿;他們曾經想着,透過那扇窗,走進那道門,是否可以一睹佳人芳容,還記得“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時候的黯然,所以,有些人再也不肯窺伺那院內面容。

這難以說明它的故事色彩,只是,其中的愛情,不過只是曇花一現,留給自己永久的傷痕。

還記得三四年前的自己,那時候喜歡一個男生,可以一直喜歡,儘管不知道他叫什麼,興趣如何,但還是相信自己第一眼的感覺。不懂愛情是否要真實表達,不太明白愛情是否真的是需要兩個人在一起。真正做的最多的,就是暗戀了吧?在那個情書還在流行的年代,遞上一封情書,已經是自己的極限了。

關於年少的愛情,很少有人能夠說得清。當我們開始明白的時候,已經學會了如何去懷念那時候青澀的自己,以及自己青澀的記憶。

然而,時代已經進展到現在,漸漸衍生的,是一種名爲“速食”的愛情;奔波在社會之中,躋身於就業大軍的人們,似乎已經不再重視自己的情感了;人們似乎跳過了互相瞭解的階段,直接進入到婚姻的殿堂——更多的分離,更多的糾葛,以及更多的癡男怨女。

我難以評判這種特殊的形式,只是不太適應。身處大學,這半個社會之中,也許是看多了形形色色的人秀着他們甜蜜的生活;漸漸也明白,這也許就真的是真正的社會了。我們以爲自己看透了世界,卻不明白這個世界的準則

當那件潔白的,象徵着另外一種生活的衣服披在自己身上的時候,是否更多在喜悅之後的是一種難以言說的困惑,不明白自己是否真的需要這樣一種形式,來爲自己的青春,自己的愛情,畫上一個完美的句號?很多時候,我都在想,年輕的人們,爲什麼總是浮躁,真正從年輕平安走到最後的夫妻又有多少?

不懂很多人眼中的愛情,是不是還是純淨潔白;不懂他們這樣看淡愛情,究竟在懲罰誰;也不知在多少笑容依舊的家庭,這份真正的愛情,是否還在?

聽說,愛情來過,又走了;猜不透人世之間的虛僞,看不起這些個人的分分合合;最開始,很多人相信,自己正在尋求的,就是一份愛情,不論是海誓,還是山盟,總不至於讓兩人分開;然而,不知是他們自己改變了自己,還是這個世界讓他們改變,終究,他們是失敗了,懷着一份不明白是恐懼還是懷疑的心,終於安分了,相信了那緣分鋪築的每一條路。

是不是怪我把愛情講得那麼難聽?是不是認爲我說的,怎麼可能是真的?以我一個尚未滿20的小姑娘口中講出,是不是還帶着一股諷刺的味道?未經歷過人生的各種大喜大悲,怎麼可能就看透了人間的真理?

只是,多少人去想,愛情,不正是因爲稀少,才彌足珍貴?愛情,也許是,一見傾城,再見傾國,最終傾心?興許吧,興許也不是;我只聽很多人說,卻不見多少人在一生,是把它當做人生一準則的。

猶記那一年,洞房花燭夜,面對佳人的遙遙無期,最終與一位自己不甚喜愛的女子結婚的林語堂,燒掉了那一張結婚證明,半分遺憾,半分慚愧,卻最終是與那位相攜一生;故事到最終,也不提愛,卻鮮少有人覺得,那不是愛。

私以爲,卻不是愛情本尊耐人尋味,而是,最終的發展,卻是令人深思。是否在一份愛情中,需要付出的只是一個人?是否兩個人在一起,就一定是因爲相愛?興許是半分尊敬,半分扶攜,再加半分平淡,又半分激情,我不覺得,這最終會是一場悲劇。

那位鼓聲中思念的男子,褪去了失落之後,更應該上前去,細問究竟;故事的男主,在桃花相映的`時候,更應推開那扇門,勇敢走近;年少的我,不懂愛,強說愛,更喜歡的卻是不讓自己受傷;而在這個時代下的人們,爲什麼不能停下腳步,道一聲珍重?

我在寫這篇的時候,腦中一直在想一個人;年少輕狂的我,不懂如何去追逐,想要的絕對要得到,不想要的,堅決不要,這卻更像是傷透了別人的心;以至於後來我都在想,這故事的結局,是不是我一手促成的?半份失利,半份失意,以至於最終的不敢再聯繫。兩年的時光交錯,卻最終是這樣得結束

興許,最開始,我就應該不那麼強硬,也不應該更多讓人感覺壓抑。現在的我,知道一個詞,叫做:放手。

年輕的人們,現在更喜歡這樣一句:且行且珍惜,受時代的影響,更受內心的控制。很多人爲自己喜歡的那份感覺癡狂,卻不是真正的快樂;愛情本身,是自己一定要幸福!

遺憾的是,最終,我也沒認認真真去談次戀愛;青春尚在的時候,被學業壓迫,不敢;現在,卻已經失去了那種心情;興許,我是不可能再有那種感覺了。在遺憾的同時,卻是一種淒涼。

可是,我相信,在更多情況下,很多人都在堅信着自己的另一半,最終一定會找到自己,不偏不倚,正好喜歡着自己;而自己,已經洗淨鉛華,素手迎接。這興許,不是愛,可誰會去說不是;因爲最終的我們,都已經有了自己去評判愛的一種標準。這就是它的神奇之處了吧。

“雖然我相信,你不是我要等的人;但是,看見了你,我忘記了自己,要等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