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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有餘,愛卻不夠》愛情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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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總是恨鐵不成鋼地說:“你怎麼不去告白啊?你怎麼沒有和你的男閨蜜在一起啊?你喜歡他整整八年是怎樣一種情深!”我想,其實不是的,我並沒有那麼偉大,這樣對他是不公平的,說起來,他對我的付出遠遠勝過我對他的付出,我是喜歡有餘,愛卻不夠,彷彿成了一種習慣,而我恰好又是一個不願將就的人。

《喜歡有餘,愛卻不夠》愛情日誌

最好的戀愛方式要在最好的年紀,當年的我們,忙於學業,都不夠成熟,沒辦法爲衝動買單,就算在一起了,也不過遍體鱗傷,最後形同陌路,徒增煩惱。我想,順其自然,如果有緣,將來總會在一起。

一直以來,我就是植物型,不會主動,就更不用說爲誰而失去自我了,儘管算起來,我喜歡他整整八年,可我對感情本就不太敏感,連對理想的一半重視也比不上。

的確,我們錯過了校園裏花前月下,我們錯過了電影院裏甜蜜溫存,甚至,我們連手都沒有牽過。可是,在他寄來的那一封封長長的信中,我看到他對我滿滿的在乎,這就足夠。

我記得,我在他家搬到廣州去之前見面,夕陽染紅了半邊天,我們坐在公園的長椅上,各自的手裏拿着一杯咖啡,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喝咖啡,當時苦的'我眼睛鼻子皺成了一團,他在一旁哈哈大笑,笑聲吹散了離別的苦悶,之後,我們輕輕擁抱了一下,又分開了去,拍拍肩,祝一路順風。

初一下期,我轉校,班級是由全年級前三十名組成,我當時同桌是他,那時他超慫,比我矮,成績二十幾名,每天早上抄我的作業,我感覺我就是他姐姐,而且他還要哭, 當時我真的沒有感覺,反正就是各種讓我吐槽,班上同學發本子,老是把他的發給我,把我的發給他,我那時很生氣,覺得簡直是降低我智商。

我們同桌三年,後知後覺喜歡他,是在初三,可是什麼也沒發生,之後的這五年,我把自己定位在藍顏上,我們各自成長,各自爲理想而奮鬥,各自遇見不同的人,也許對誰有一瞬驚豔,偶爾聚一聚,發現還是故人最合拍。他是天生的理科生,可是卻有着犀利幽默的文筆,有着細膩的心思,我是浪漫主義者,卻經常理智到可怕,神粗到令人髮指。

可以說,我是看着他長大的,看着他從一個小男孩長成頂天立地的大男孩,有種吾家少年初長成的欣慰,他也是看着我長大的,現在常聽他說:“怎麼有種吾家有女初長成的感覺啊!長成大姑娘了,還真不能像以前一樣損你,你要嫁的人,一定要比我優秀,不然我可不把你交到他手上。”汗,上哪裏去找比你優秀的人,這不是爲難我嘛。

上大學,我喜歡上古風,把課餘時間都用於研究古風,曾經漢子的形象不復存在。他印象中的我,不喜歡講究穿着,總是穿着大大的運動衣,用針會把針弄成兩半,從不跳舞,熱衷於運動,運動會上總有我的身影,會一口氣把一箱水從樓底擡到樓頂,會吃很多食物,哪怕在他面前也一樣,我只是想讓他記住,我真實的樣子。

而如今,除了上課,我留着黑黑長長的頭髮,梳着古式髮型,穿着白色長裙,喜歡跳古舞,水袖輕甩,飄逸若仙,彈着鋼琴,吹着竹笛葫蘆絲,會繡蜀繡,會每天練鋼筆字,選修與古風有關的所有課程,寫許多許多古風文,儼然從古代走出來的女子,我會在社團聯誼會上跳着雅緻的古舞,引來一陣陣讚歎,這些都是他所不知道的事。讓以前的同學大吃一驚,初中的同學說,看見我在家不遠處的廣場上跳舞,舉手投足皆是美感。

有人說,也許我這只是友情,儘管我神粗,但愛情我還分得清楚,畢竟我曾爲他一個小小的舉動臉紅心跳過,我的目光會不由自主追隨他的身影,我對他的好從來不受控制,現在想想,覺得那時候太搞笑了,而現在,卻成了,我喜歡他,整整一個曾經。

喜歡太輕,愛又太重,我當時還沒到能包容他所有缺點的地步,加上又懶的想,這樣挺好,我也能享受單身的福利啊。

我喜歡他,卻與他無關,喜歡是一段負責任的旅行,喜歡是美好而簡單的悲歡,喜歡不一定要擁有,我不希望我的喜歡成爲一種負擔,我覺得,作爲女人,就算喜歡也決不能失去自我,嫉妒會使再美貌的人變得醜陋,而我只想向陽生長,有追求的女人,哪怕他不在身邊,除了思念,一樣可以活得肆意。

我說我能平靜說出我喜歡他,是真的放下啦,好友說,現在他在部隊那麼忙,卻每週給你打電話,那般想念你,再見一次,說不定又心動啦,因爲是他啊,想想也是,目前還沒想過這個問題,也許哪天我就去告白,說不定他會說:你今天吃藥了嗎?

有時候,有些遺憾也是種圓滿,有人說,走到最後的往往是第二個人,因爲第一個人的時候,我們都太驕傲,怎麼寬容,怎麼妥協,讓別人教會我們包容,而剛好做彼此的第二個人,說不定還可走到最後。

也不是每一種喜歡都要有結局,就算無疾而終也沒什麼不好,我們互相教會成長,互相變成更好的人不是嗎?感謝相遇,感謝生活,感謝一切美好與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