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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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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爲公衆服務的人。過去通常認爲,公僕意識起源於18世紀的法國,到了1871年的巴黎公社,把國家公職人員定義爲社會的公僕,得到馬克思恩格斯的肯定。其實,早在我國唐代柳宗元的《送薛存義之任序》中就提出了公僕說,他寫道:“凡吏於士者,若知其職乎?蓋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矣!”其主要意思是: 人民是主人,官吏們的工薪是從人民收入中提取的;官吏是人民僱傭的僕人,必須爲主人效力盡力,辦事公正;如果這些僕人不合要求,甚至侵犯主人的權利,那就要受到罷免或處罰。這些觀點和法國革命的人民主權思想基本一致,法國的公僕意識,產生於大革命前夕資產階級的啓蒙思想。我國的公僕說則產生於工商業相當發達的盛唐因衰落而引起的社會反思之中。

公僕的典故

在我國,“公僕”一詞爲辛亥革命時期的民主戰士、報界先驅林白水首創。林白水,福建人,他在1903年創辦的《中國白話報》發表的政論性文章《國民意見書》中寫道:“皇帝是百姓的.公僕,沒有什麼好怕的,官吏更是百姓的第二奴才,沒有什麼好懼的。”“公僕”一詞始見於此。身處於封建王朝時期,林白水能首創出這樣的民主新名詞,的確有着驚人的膽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