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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判三畝地民間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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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有個縣官剛上任,第二天就有一個案子:一位財主拉着個農夫來到縣大堂,讓縣老爺判農夫的三畝好地歸他耕種。只聽財主搶先說:“去年三月初五,農夫因爲沒有錢買種子向我借了一兩銀子,按約定今年的三月初五以前必須還我,若不還我,他的三畝好地就歸我耕種了。我有契約在此。”說完呈給了縣官。

巧判三畝地民間故事

縣官把契約看了一遍,上面寫道:我因無錢買種子,向財主借銀一兩,明年三月初五之前必須付還,如三月初五之前未還,家中三畝好地將由財主耕種。雙方特立此據爲證。那契約上頭還有雙方按下的手印。

農夫戰兢兢地辯駁說:“我連着兩日去他家都沒人在家,三月初五我又去他家,他家家丁說財主走人家去了,明天才能回來,家丁還說契約在財主手裏,他不敢擅自收錢。所以今天一大早我又要再去還錢,可剛出門,財主就硬把我拉來見縣老爺您了。”

縣官想了想說:“你們都聽着,本大人現在判決如下:准予財主耕種農夫的三畝地。”說完,他在契約上寫了判詞、蓋了官印。

財主拿到了判詞,高興得立即令家丁去耕種農夫的三畝土地。

轉眼到了第二年,那三畝地裏的莊稼長得穗大粒飽,樂得財主合不上嘴。可這時,縣衙派來兩名差役傳話,不準財主收割。

財主一聽,氣憤地拿了契約去見縣官,理直氣壯地說:“大人,您怎麼忘記啦,農夫的那三畝地,大人您去年就判給我了,我當然可以收割啦。”說完遞上契約。

知縣官看了契約後怒斥財主道:“大膽財主,你竟敢戲弄本官,該當何罪!本老爺只判准予你耕種農夫的那三畝地,並沒有讓你收割那三畝地裏的莊稼。這一點,你難道沒有看明白?”

財主聽了,一下子昏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