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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讀書心得體會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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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因(1822-1888),英國著名古代法制史學家,19 世紀曆史法學重要代表,古代法讀書心得體會1000字。

古代法讀書心得體會範文

主要著作有《古代法》、《村落共同體》、《古代制度史》、《古代法和習慣》、《平民政府》等。《古代法》是梅因的代表作之一。曾有評價認爲,19世紀的《古代法》,猶如18 世紀的《論法的精神》,對西方法學乃至世界法學,對當時乃至其後的人類思想發展進程和方向,影響之深之遠,難以估量。《古代法》在19世紀執行了甚至更爲重大的職能,它的出現標誌着英國現代歷史法律學的誕生。

《古代法》中所涉及的領域衆多,包括法學、經濟學、人類學、社會學等方面,幾乎是窮盡人文領域的各個學科。其學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梅因分析了各國法律演變的歷史進程,指出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的古代法律淵源都是沿着判決——習慣——法典這樣的順序產生髮展的。最初法是以父權家長或是國王判決形式出現的,這種針對特定案件的,假借神意指示而下的判決並沒有形成一般原則,只是法的萌芽狀態;隨着社會的進化,國王逐漸喪失神聖的權力,而爲少數貴族集團所取代,這些貴族集團不再假借神意,而是確立自己的權威。他們依照習慣原則來解決紛爭,成爲了法律的倉庫和執行者,他們所依據的習慣也就成了習慣法,從而法律的發展也就進到了習慣法時代;再後來,由於文字的發明,加上大多數人民對於少數貴族的獨佔法律表示不滿與反抗,從而促成了法以法典的形式加以公佈,這使得法典時代最終到來。經過這三個階段之後,靜止的社會便停止下來,只有進步的社會的法才能繼續發展下去。

第二,進步社會法的繼續發展主要依靠三種手段:其一是法律擬製,如羅馬的法律解答。其二是衡平方法,例如古羅馬以裁判官法來補十二表法之不足,而英國以衡平法補普通法之所失。其三是立法,即由立法機關制定法規。

第三,梅因在比較研究之後,得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到此處爲止,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他提出的從身份到契約的公式,不管曾經引出過怎樣的辯難與批評,畢竟是從法律史角度深刻描述了兩千餘年西方社會的一個根本性轉變。

“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到此處爲止,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正如達爾文偉大的進化論揭示了人類作爲一種生物發展衍生的過程一樣,梅因的這個論斷則闡明瞭西方法治文明所經歷的一個有原始社會以父權制、身份製爲核心的習慣法時期向以契約法爲標誌的法典化時期發展的漫長曲折的過程,以及人類社會從荒蠻到文明,從專制到民主的必然發展規律。“從身份到契約”作爲書的核心觀點貫徹於通篇脈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