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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治理有償補課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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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儘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從學生減負、素質教育、行風建設和規範收費等方面着手出臺多個規範,補課問題仍然未得到有效治理。下面是語文迷小編收集的2017開展治理有償補課實施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開展治理有償補課實施方案

  【2017開展治理有償補課實施方案1】

針對近期教師有償補課現象時有發生的態勢,日前,省教育廳印發了《關於開展“樹師德、正師風”治理教師有償補課 專項活動的通知》(魯教師函〔2017〕6 號),市教育局印發了《臨沂市教育局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臨教辦字〔2017〕16 號),對治理教師有償補課進行了全面部署,根據省、市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於 2017 年 6 月至 8 月,在全縣中小學校開展治理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 央、省、市、縣有關精神,充分認識治理教師有償補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規範學校辦學行爲,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治理和打擊社會關注度高、羣衆反映強烈的教師有償補課問題,着力建設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教師隊伍,樹立良好的教育行風,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治理對象

全縣中小學校在職教幹教師。

三、治理內容

有償補課是指學校或在職教幹教師以中小學學生爲對象,以學科教學和興趣愛好等爲內容的課外輔導、補習(含提供食宿),並從中獲取經濟利益的有償服務行爲。各學校和廣大教幹教師要認清有償補課行爲表現,瞭解處罰範圍,不參與有償補課,宣傳引導廣大學生及其家長不參加有償補課。

(一)學校從事有償補課的表現

1.學校將校舍、教學裝備或學生信息提供給校外辦學機構或個人,供其以普通中小學生爲對象補課收費;

2.學校參與有償補課的宣傳、組織活動;

3.學校與校外辦學機構合作,組織學生利用節假日、雙休日進行收費補課;

4.學校存在違規從事補課收費的其他行爲。

(二)教師(含教幹)從事有償補課的表現

1.教師(含教幹)在住宅內進行教學活動並從中獲利;

2.教師(含教幹)個人或與他人合夥租用場地進行教學活動並從中獲利;

3.教師(含教幹)在校外辦學機構(羣團組織)中從事學科類教學並從中獲利;

4.教師(含教幹)利用職務之便爲其他教師或校外辦學機構發佈信息、介紹有償補課生源並從中獲利;

5.教師(含教幹)利用職務之便組織或介紹其他在職教師到校外辦學機構(辦班點)兼課並從中獲利,課上不講,課下補習班講;

6.教師(含教幹)利用工作之便從事課外輔導等相關活動爲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7.經查實教師(含教幹)存在其他違規有償補課(輔導)行爲的。

(三)學校和教師(含教幹)其他未盡職責表現

1.學校組織的學習、教育、宣傳活動不到位,廣大教職員工不瞭解政策,不清楚責任,廣大學生及其家長得不到正確的教育引導,學校監督管理不嚴格,自查自糾不深入,出現在職教師違規從事有償補課行爲和學生參加有償補課現象,廣大教師、家長和羣衆不滿意。

2.教師(含教幹)特別是班主任思想認識不到位,警惕性不高,未對所任教班級的學生和家長進行宣傳教育和正確引導,出現學生參加有償輔導班現象。

四、治理步驟

(一)6 月 15日前,學習宣傳階段

1.深入學習教育。各學校要制定專項治理活動方案,根據治理內容及要求,將任務落實到個人。開展師德師風教育活動,加大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學校辦學行爲等相關規定的學習教育力度。通過集中學習、個人自學、教研組、年級組討論交流、知識測試、身邊案例警示等方式,讓全體教幹教師學深學透《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爲處理辦法》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導廣大教師自覺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自覺拒絕有償補課。

2.加強輿論引導。充分運用各種媒體、校園網、校園廣播、校內電子屏幕、公示欄、家長學校、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傳優秀教師的先進事蹟,開展學習先進典型活動。廣泛宣傳全縣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活動情況,把治理工作置於羣衆和社會的監督之下,切實增強教幹教師自覺抵制有償補課的自覺性。

(二)6 月 16 日至 7 月 5 日(高中學校 7 月 12 日),自查自糾階段

1.認真查擺問題。各中小學校和教幹教師要全面開展自查自糾。通過學校和教幹教師個人自查、對學生和家長進行問卷調查、有關部門幫查相結合的方式,逐校逐人摸清、摸實有償 補課情況。各學校要建立工作臺帳,在官方網站、公示欄公佈舉報投訴電話、信箱,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對羣衆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迴應,及時處理,逐件落實。

2.面向社會公開承諾。全縣所有中小學校校長和在職教幹教師要分別簽訂《沂南縣中小學校杜絕有償補課承諾書》和《沂南縣中小學教師拒絕有償補課承諾書》,鄭重向社會承諾不組織、不參與有償補課活動,自覺執行承諾書要求,主動接受人民羣衆的監督。公開承諾活動於 2017 年 6 月 27 日前完成,承諾書學校存檔。

(三)7 月 6 日(高中學校 7 月 13 日)至 8 月 25 日,集中治理階段

1.全面監督檢查。各學校要成立專項督查組,開展全面專項督導檢查。重點檢查日常監督的具體措施及要求、舉報事項的查處、承諾書籤訂及落實等情況。重點治理在職中小學教師參與有償補課,推薦和誘導家長及組織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課上不講、課下補習班講等情況。縣教體局將成立督查組, 對各學校檢查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具體督查時間另行通知。

2.加大懲處力度。(1)查處學校或在職教幹教師有償補課將通過突擊檢查、現場攝像、學生問卷、蹲點守候、訪問家長、跟蹤查尋、圖像指認、調查詢問、個人交代和部門配合等方式依法進行。對有禁不止的學校、教幹教師依法依規予以嚴肅查處,發現一起、曝光一起、查處一起。對於從事有償補課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主要領導責任。

(2)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縣教體局及有關職能部門對當事人通報批評,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退回違規所得,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受到警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覈不能確定爲優秀等次。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學年度考覈爲不合格(不稱職),在城區學校的調離原單位,當事人當年的年終考覈定爲不合格(不稱職)等次,三年內不得參加各類評優樹先,不得申報參評高一級職稱,並不得聘任高一級崗位,已獲縣(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按程序提請表彰部門取消榮譽稱號,情節嚴重的,予以解聘。見習期未滿的新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學校不得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臨時聘用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學校予以辭退。班主任教師未盡到宣傳教育責任,所在班級一年內出現3人(次)及以上學生參加有償輔導班的,班主任寫出書面檢查,一年內不得參加評先樹優,所在班級不得被評爲先進班集體;所在班級一年內出現10人(次)及以上學生參加有償輔導班的,免去班主任職務,一年內不得參加評先樹優,3年內不得擔任班主任。

(3)學校中層及以上幹部和教育教學研究人員從事有償補課的,除按在職教師處理辦法處理外,由縣教體局及有關職能部門給予免除職務處理並調離崗位;縣(市)教學能手、教學新秀、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從事有償補課的,除按在職教師處理辦法處理外,報請相關部門(單位)按批准權限取消其相應稱號,不得推薦或聘任其擔任各級學科中心組成員、學科競賽活動評委、職稱及名特優教師評審等工作。

(4)學校校長作爲第一責任人,所在學校存在有償補課現象,或者所在學校出現大面積(年內人數超過總人數三分之一)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由縣教體局及有關職能部門或建議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對其問責,嚴肅處理。出現部分(不足三分之一)在職教師從事有補課教的,視情節給予誡勉談話、調離崗位、責令辭職、免職等處理。經查實,一年內出現兩起以上(含兩起)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或者發現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學校未及時按規定處理的,縣教體局及有關職能部門對學校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先進單位評選資格,校長年度考覈定爲不合格。學校未盡到宣傳教育責任,一學年內出現5人(次)及以上學生參加有償輔導班的,校長寫出書面檢查,校長及其學校一年內不得參加評先樹優;一學年內出現15人(次)及以上學生參加有償輔導班的,由縣教體局及有關職能部門或建議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對其問責,視情節給予誡勉談話、調離崗位、責令辭職、免職等處理。

(四)8 月 26日至 8 月 31 日,總結剖析階段

各學校要認真總結,推廣專項治理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利用典型案件以案釋紀、以案釋法,做到查處一起案件、教育一批教幹教師。省教育廳已將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行爲調查納入學生課業負擔調查內容,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各地進行抽檢,將對抽檢情況進行通報並作爲評價各地師德師風建設的重要內容;市教育局、縣教體局將成立督查小組,對各學校進行抽檢,各學校要認真抓好落實,確保不出任何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學校要切實承擔起治理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活動的主體責任,並層層簽訂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個人,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工作實效,避免走過場。

(二)強化執紀問責。對宣傳教育不及時、自查自糾不 認真、治理效果不明顯、有償補課問題頻發的學校,經查實的,進行公開點名通報,並落實約談工作機制,由縣教體局主要領導約談校長,在教育綜合督導中實行“一票否決”;對頂風有償補課的在職中小學教師,在年度考覈、職稱評聘、評先樹優中“一票否決”,依紀依規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要切實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和學校常規管理,完善教師管理制度,將治理教師有償補課列入學校督導重點,納入日常管理和年終考覈的重要內容。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不斷鞏固和擴大專項治理成果,將專項治理與長期監管相結合,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積極推進長效機制建設,堅持常抓不懈、決不放鬆。

  【2017開展治理有償補課實施方案2】

爲切實加強教育行風建設,改進教師思想作風,優化教育發展環境,不斷提升人民羣衆對教育的滿意度,市教育局決定在全系統廣泛開展整治教師有償補課問題專項治理行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xxx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緊緊圍繞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這一主題,深化專項治理,着力解決人民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推進陽光治校,規範辦學行爲,爲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證,爲實現我市教育又好又快發展創造條件。

二、工作目標

(一)師德師風建設明顯加強

認真貫徹執行《營口市中小學教師行爲規範》和《營口市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八條禁令》,教師職業道德明顯提升,教育行風不斷端正,違規違紀行爲得以控制。

(二)有償補課現象明顯減少

規範教師教學行爲,培養學生養成良好自學習慣,教師課堂“留後手”迫使學生補課問題基本杜絕。

(三)課堂教學質量明顯提高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推進教育改革與創新,保證教師在課堂上能夠做到因材施教、重點突出,按教學計劃和時序進度完成教學任務,教學效果顯著。

三、方法步驟

(一)宣傳學習階段(9月份)

1、各學校結合實際制定方案,組織召開全校教師大會,對專項教育治理活動進行動員部署。

2、各單位開展自下而上的大討論活動,大力學習宣傳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深刻認識有償補課的危害性和治理活動的目的及意義。

3、組織教師通過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認真學習《遼寧省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爲的規定》(遼教發〔2016〕22號)《營口市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爲的規定》(營教發〔2016〕6號)《營口市教育局落實〈遼寧省監察廳關於教育亂收費行爲黨紀政紀處分的規定〉(試行)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營教發〔2008〕104號)等有關文件。

(二)查擺問題階段(10月份)

1、教師自查。各學校要組織本校教師聯繫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並制定落實整改措施。

2、學校自查。各學校要認真開展自查,逐個班級、逐個教師進行徹底排查,通過明查、暗訪、舉報、家訪、問卷調查等形式,及時準確掌握每位教師參與有償補課情況,並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3、公開承諾。各學校校長要代表全體教師向社會做出公開承諾,並將學校公開承諾書張貼在公開欄中。學校要通過召開家長座談會、聘請學校監督員、發放《致學生家長一封信》、印發宣傳單、設立舉報電話、投訴信箱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4、認真整改。各學校要針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教師有償補課問題,採取切實措施,督促教師立即停止有償補課行爲,切實做到徹底整改

(三)建章立制階段(11月份)

工作內容是:以學校爲單位,針對存在的問題,加強規章制度建設。各學校在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中,既要注重規範性、約束性,又要注重可行性、實效性,特別是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抓好制度創新,形成長效機制。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份)

各學校對此次專項治理活動要進行認真總結,建立專項檔案,制定後續管理措施,堅決防止一陣風、走過場,要本着“從嚴治教、從嚴治校”的原則,持之以恆地將治理活動開展下去。市教育局將對此次專項教育治理活動進行檢查、總結、通報,在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繼續把治理教師有償補課活動作爲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重點之一,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強化工作措施,常抓不懈,切實維護教育系統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思想認識

各學校要從抓行風建設、樹教育良好形象和優化教育發展環境的大局出發,切實抓好教育治理工作的組織落實,引導教師正確認識開展禁止教師有償補課工作的目的意義,督促廣大教師自覺糾正違規現象。

(二)嚴明紀律,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對於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各學校要加強對在職教師的教育管理,履行好教育治理責任。對於在專項教育治理過程中敷衍塞責、流於形式,措施不落實,工作不紮實,單位依舊存在有償補課行爲的,要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三)明確職責,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本次專項教育治理活動需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專項教育治理活動取得實效。

(四)常抓不懈,建立健全治理活動長效機制

開展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教育治理活動是教育行風建設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教育治理活動的長效機制,常抓不懈,堅決杜絕教師有償補課行爲,爲辦人民滿意教育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