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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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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抽查在全國安全監管監察系統得到普遍運用,檢查任性、執法擾民、執法不公等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得到較好解決。下面本站網爲大家整理提供雙隨機抽查工作方案,一起來看看吧。

2017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

  2017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1】

根據《資產評估行業隨機抽查工作細則》(財資〔2016〕51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雙隨機”抽查監管的意見》(浙政辦發〔2016〕9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浙江省資產評估機構“雙隨機”抽查工作細則>的通知》(浙財企〔2016〕128號)等要求,爲保證2017年度全省資產評估機構“雙隨機”抽查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抽查對象:我省管轄範圍內的資產評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每年按20%的抽查比例開展抽查,2017年共抽查30家資產評估機構。

二、抽查內容:重點檢查資產評估機構持續符合設立條件的情況、辦理財政備案情況、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情況、內部管理情況及質量控制情況。

三、抽查時間:2017年6-10月。

四、抽查人員:全省財政系統資產評估機構“雙隨機”抽查人員名錄庫成員。

五、抽查要求:對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

六、抽查實施流程:

1.制定抽查方案(5月)。按照我廳《推行“雙隨機”抽查監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提出全省資產評估機構“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送法規處會審,並報廳領導審定後,由廳辦公室按規定在省財政門戶網站等及時向社會公佈。

2.確定抽查人員(6月)。在全省財政系統資產評估機構“雙隨機”抽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15名,分成5組,每組3名。同時,確定各檢查組組長及成員,並由其中一名組長擔任總負責人,負責統籌協調各組抽查工作,組織檢查人員培訓,明確各組成員分工。

3.確定抽查對象(6月)。由主辦處室負責人通過隨機抽號軟件,從全省資產評估機構庫中,隨機抽取30家,並依據就近原則,根據30家機構的地理位置,合理分配給各檢查組。抽查人員與抽查對象有利害關係的,依法迴避。

4.下達檢查通知(6-8月)。開展檢查工作前15天,向抽查對象送達檢查通知書,要求接到檢查通知書7日內,向檢查組提供機構情況報告,對機構所在地址、評估師情況、近三年出具的評估報告、是否受到投訴舉報等情況進行說明。檢查組根據機構情況報告制定詳細的檢查方案,確定各機構的檢查重點,必要時可向省評協獲取相關資料。

5.開展實地檢查(7-8月)。檢查組赴抽查對象實地檢查,可以採取調取檔案、審閱材料、詢問有關當事人、組織調查問卷、分析性複覈等方式進行。各檢查組需通過文字圖像等形式記錄雙隨機抽查全過程。原則上,各檢查組對被檢查對象的抽查工作時間爲1-2天,如果必要可適當延長檢查時間。

6.提交檢查材料(7月)。檢查組應於所有檢查結束後20日內,提交書面檢查報告及全程記錄的工作底稿,檢查報告和工作底稿需由相關負責人及經辦人簽字確認。

7.檢查報告作出決定(8-9月)。實地檢查結束後,檢查組應當就檢查工作的基本情況、被檢查對象存在的問題等事項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並書面徵求被檢查對象的意見。若需做出行政處理、處罰決定的,將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證據、依據等材料送交廳法制處審覈。依法做出行政處理、處罰決定後,應當將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8.資料複覈歸檔(10月)。由廳企業處對各檢查組提交的資產評估行業檢查報告以及行政處理、處罰建議或者移送處理建議等其他相關材料予以複覈,並做好2017年全省資產評估機構“雙隨機”抽查工作資料收集、歸檔工作。抽查結果報廳監督局和廳領導審定。

七、抽查結果運用:將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依法及時向社會公佈,並將失信記錄及時納入同級信用信息平臺,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

  2017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2】

爲做好2017年“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根據《陝西省民政廳貫徹落實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 (陝民辦發〔2016〕76號)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抽查事項

社會組織年度檢查情況的抽查和基金會公示信息抽查

二、抽查時間、方式

2017年6月19至7月19日(各檢查小組在此時段內自行確定檢查時間)

通過實地勘驗的方式,對社會組織的辦公場所、年度報告、信息公開、內部治理、財務狀況、黨組織建設以及業務活動等進行實地檢查,對有關資料進行查驗。

三、抽查內容

各類社會組織都需檢查內容:有無獨立的辦公場所,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及相關證(照)是否懸掛在辦公場所;登記事項及章程覈准、內部管理制度、黨組織建設、人員聘用等情況;資金來源和使用以及財務狀況是否規範,是否符合民間非營利會計制度。

社會團體檢查內容

1.黨政領導幹部退出社團領導職務情況

2.機構設置、內部管理和制度建設情況

3.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換屆、會員服務等情況

4.2016年度工作報告情況(年檢報告)

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檢查內容

1.主要業務活動、項目管理、理事會換屆情況

2.與工作人員簽訂勞務合同及繳納社保情況

3. 財務管理、收費項目標準、重大活動事項報告情況

4.2016年度工作報告情況(年檢報告)

基金會主要檢查內容

1.年檢、變更、履行情況。

2.組織募捐活動信息情況(募捐開始前募捐活動和資金使用計劃;活動持續期間,募捐所取得的款物總價和用於開展公益活動的成本支出;活動結束後,活動取得的總收入及其使用情況)。

3.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情況(項目種類以及項目申請、評審程序、實施成本、實施進度、評審結果等;項目完成後,資金使用及項目評估等)。

4.保值增值、年末淨資產、接受捐贈、提供資助、履行信息公佈義務、2016年度工作報告(年檢報告)、換屆的會議紀要等情況。

四、確定執法對象和執法人員

此次抽查由電腦搖號系統隨機確定執法對象、執法人員。執法對象從社會組織法人庫中分類隨機抽取,基金會按照10%的比例抽取10家,其他社會組織按照4%的比例抽取50家,共計60家。執法人員由社會組織管理局10人、廳機關其他執法人員20人,隨機組成10個抽查小組,每組檢查6個社會組織(分組名單附後)。

五、職責分工

1.人事處負責“雙隨機”抽查工作的綜合協調、督促推進;負責與省審改辦具體事宜的溝通;負責調配執法人員及抽查結果的公示。

2.社會組織管理局負責完善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名錄庫、基金會信息公示名錄庫;負責檢查內容的標準設定、檢查事項政策解讀、檢查結果總結匯總以及相關資料的歸檔保存。隨機抽查工作期間,社會組織管理局人員負責本組與執法對象的聯絡協調,檢查事項的資料查閱及檢查結果的彙總上報。

3.政策法規處負責執法人員名錄庫的完善、檢查工作期間的法律支持。

4.辦公室負責隨機抽查工作的車輛保障、新聞宣傳等。

5.檢查小組其他人員配合進行場地、資料查驗,負責檢查期間的影像資料收集,車輛協調等。

六、工作要求

1.各檢查小組要在開展檢查前三天,向執法對象發送《隨機抽查通知書》,告知檢查時間、地點、內容、方式等,要求執法對象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各項準備。

2.現場檢查時,執法人員首先應出示執法證件,告知工作目的、要求等,並開啓執法記錄儀對檢查工作進行全程視頻3.各檢查小組要嚴格按照《檢查表》規定內容進行檢查,全面、客觀、公正地收集相關資料,現場記錄檢查情況,充分聽取執法對象的陳述和申辯;檢查結束後由執法人員和執法對象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當場在《檢查表》上簽字蓋章,無法取得簽字蓋章的,檢查人員應當註明原因。

4.檢查人員在執法中要言語得體,行爲得當,耐心回答執法對象的詢問,虛心接受意見建議,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誤、過錯或違法違紀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