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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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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是在某一特定時間段對學習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況,包括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得到的經驗和教訓加以回顧和分析的書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們思考,我想我們需要寫一份總結了吧。那麼你真的懂得怎麼寫總結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總結,歡迎大家分享。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總結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總結 篇1

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共縣委維護社會穩定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的通知》精神,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文件部署,結合我鄉實際制定了實施方案,對轄區內各企業和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逐一排查,現將具體工作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主要領導掛帥確保行動順利開展

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鄉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專項行動開展。鄉綜治維穩辦、社保辦、財政所、信訪辦,各村黨支部密切配合,確保打擊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二、提高認識,做好企業拉網式排查整治工作

自1月5日活動開展以來,我鄉對轄區內茶業公司、頤養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飛機場建設工程、新村建設等項目進行了拉網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業共拖欠151名農民工工資共計48萬元。其中村園招商引資項目拖欠52名農民工工資11萬元;新村建設項目拖欠32名農民工工資21萬元;茶業公司拖欠63名農民工工資16萬元。由於涉及工人衆多、金額巨大,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立即採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這三家責任單位在期限內自籌資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資支付。並督促各企業務必建立健全“四項制度”,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

三、周密佈置,上下聯動做好農民工穩控工作

對拖欠工資的企業明確穩控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採集催討工資的農民工動態並及時上報鄉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積極採取穩控措施,儘量將涉穩人員穩控在村一級。鄉信訪辦、綜治維穩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穩定因素髮生,立即啓動應急預案。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鄉將以此次行動爲契機,全面做好企業用工及工資支付的管理監管工作,採取相應措施,督促各用工單位定期自查工資發放情況,對拖欠工資農民工要進行安撫並制定籌資計劃,確保農民工能夠儘快拿到工資。鄉社保辦切實起好農民工權益維護的`堅強後盾作用,24小時開通投訴電話,受理各類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投訴舉報,積極提供法律指導,確保農民工順利拿到工資。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總結 篇2

  一、採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我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第一時間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實施“三查兩清零”,確保政府工程項目無欠薪,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

(一)對排查發現和投訴舉報的欠薪案件,發現一起,登記一起,解決一起;

(二)對已辦結的欠薪案件開展“回頭看”,認真複覈,確保被拖欠工資確實發放到每個農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三)對建設領域工程項目發生欠薪的實行“一案雙查”,既要查處欠薪把欠薪問題及時解決好,還要對治欠保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四)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範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

(五)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

(六)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爲,查明違法事實,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列入條件的,特別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欠薪案件,一個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佈,並按時推送,實施聯合懲戒,達到問責一人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社會效果。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結合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支付完情況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爲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有欠薪記錄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區對33個在建工程項目進行了檢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21個,其他項目12個。經檢查,未發現欠薪情況,也未發生重大違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單”的情況。

(二)規範執法程序,健全巡查機制。爲規範巡查工作,突出專項行動效果,此次行動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機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現場巡查、後期督促整改機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臺賬,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規定,採取現場詢問、資料覈實、臺賬覈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全面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花名冊更新不及時,臺賬內容不完善、勞動合同簽訂不規範等問題,立即要求各項目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檢查人員認真填寫檢查登記表詳細記錄各項目存在的問題,由聯席辦、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業主單位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時效,優化整改方案,確保整改效果發現有涉嫌欠薪的行爲立即啓動執法辦案程序,依法快查快處,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三)施工企業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門用於發放農民工工資,到20xx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四)推動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健全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明確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到20xx年底,實名制管理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五)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20xx年底,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項目達到了100%。

(六)加大宣傳力度,暢通維權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動爲契機,廣泛宣傳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場處理了欠薪案件20餘起,解答諮詢羣衆200餘人次,增強了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意識,提高了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了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勞動監察安排專人負責接待舉報投訴事宜,設立投訴電話,及時受理、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健全農民工維權公示牌制度,切實發揮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

三、存在問題

(一)建築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不夠規範,農民工維權意識淡薄。部分工程項目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資料不夠完善、用工不規範。部分農民工維權意識差,平時不注意收集相關證據,發生欠薪投訴甚至不能提供相關工程、業主和施工單位名稱。

(二)墊資修建問題。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約定按工程進度撥款,工程未達到要求進度,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工程達到工程款撥付時間節點,但建設單位久拖不結,此期間的所有費用均由施工單位墊付,有不能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風險。

(三)工資結算問題。部分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結算方式爲計量計價,工資發放時,因工程質量驗收等問題無法及時覈定工作量和實際工資金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農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導和規範農民工自覺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完善工程項目宏觀治理基礎環境;加大項目管理人員業務指導力度,提升項目勞資管理整體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工作機制。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抓好工程項目審批、資金撥付、施工過程結算等監管,抓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承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按月足額實名實人發放工資、政府工程項目零欠薪、實名制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實。運用行業監管手段,促進工程款和工資及時結算髮放。

(三)完善欠薪預警處理機制和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完善欠薪預警處理機制,按月排查掌握項目和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強化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線索要及時預警並做好案件、事件防範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應急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強我區應急聯動辦案機制建設,覈實涉及人數,查明真實訴求對確屬欠薪的,要依法從速妥善處理;對不屬於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導、溫控工作,確保相關問題早發現、早通氣、早覈實、早處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報或通過信息化手段登錄、傳送、報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門覈實口徑,據實上報或登錄、傳送、報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嚴厲查處拖欠工資違法行爲,持續推進信用懲戒體系建設,使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總結 篇3

根據國務院、省、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部署和區委、區政府的工作安排,從11月初開始,區解欠聯席辦在全區建設領域大刀闊斧地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項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進。

一、工作措施

1、領導高度重視。根據區委主要領導指示批示精神,從11月10日區清欠辦即開展新一輪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區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會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就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進行強調。11月25日,召開了全區農民工工資支付冬季攻堅行動動員部署會,由常務副區長牽頭召開,各鎮(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負責人、區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蔘會,下發《南譙區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冬季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全區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堅活動熱潮。

2、加強欠薪摸排。由於謀劃早、行動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區在建項目情況。全區共66個項目,重點分佈在住建、重點工程處、經開區、高教科創城等領域,鎮(社管中心)欠薪壓力小於區直部門。66個在建項目中政府類項目37個,社會類項目9個,涉及農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資0.81億元,區解欠辦將66個項目分爲三個等級:即無欠薪項目、一般欠薪項目和嚴重欠薪項目。據統計,無欠薪項目是40個,一般欠薪項目26個,嚴重欠薪項目8個。

3、有力推進工作。一是實行周調度制。在“冬季攻堅行動”後,區解欠辦每週召開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嚴重欠薪隱患調度會,一個一個項目分析研判,提出解決問題具體措施;二是週報告制。每週向區效能羣發佈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和銷號情況;三是重大隱患協調機制。對可能存在隱患的問題,由政法委牽頭,公安、人社、稅務、住建等部門參加,集體會商、合力攻堅。專項行動期間,製作“約談詢問筆錄”28份,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和“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事先告知書”3份,對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資的,立案偵查2件。

4、形成長效機制。今年相繼出臺了《南譙區建立治理農民工工資長效機制的通知》、《南譙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覈辦法》、《南譙區關於建立企業工資支付監控和隱患排查預警機制的實施辦法》等文件,同時將各鎮(社管中心)、各部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考覈,強化各地、各單位責任意識。

二、工作成效

一是實現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戶設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兩個百分百;

二是全區範圍內在建66個項目,其中有隱患的是26個,到目前爲止,一般隱患由18個銷號至1個,嚴重隱患由8個銷號至1個,無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堅行動”初期的60.6%提升至97%。兩個未銷號的項目相繼進入司法程序;

三是據統計到目前,今年共追繳補發農民工工資9652萬元,涉及農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類投資項目,實現農民工工資百分百發放到位;四是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越級羣訪事件基本消除,維護了社會穩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強剛性約束。根據《滁州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緊盯我區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尤其是政府類投資項目,要求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辦理勞動用工實名制和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同時要求在項目開工前,項目主管部門必須按合同撥付工程進度款的30%匯入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

2、加大攻堅力度。20xx年區解欠辦將每月對全區在建工程項目進行統計,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做到在建項目數量清、工程造價清、欠薪隱患清。同時,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通過摸排將聯合相關責任單位對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實行約談制度,對約談中確定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先行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對限期內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將依法下達“納入拖欠工資黑名單事先告知書”。

3、落實相關責任。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原則,對存在欠薪隱患的項目,實行責任包保,推動各鎮(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門對本地、本行業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總責,推動各地、各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靠前指揮、具體抓,其他領導主動配合的良好格局;區解欠聯席會議加強對清欠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發揮組織協調和各部門職能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4、強化督查考覈。按照專項行動方案要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督查組,對清欠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充分發揮民工維權熱線作用,力爭做到及時快速處理。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項目、重點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據《南譙區保障農民工工資考覈辦法》,年後對各鎮、社管中心和區直有關部門進行專項考覈,並由效能辦、解欠辦聯合通報,同時做好迎接市解欠辦的考覈工作。

5、維護社會穩定。年後全國“兩會”將相繼召開,區解欠辦將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明確權限、任務和分工,規範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強化部門聯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突發事件時,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或企業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週轉金、欠薪保證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防止事態升級擴大。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爲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有關法規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對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宣傳力度,以《條例》推動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總結 篇4

隨着中國經濟社會蓬勃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不斷深化,務工的農民工逐年增多,收入得到大幅提高,但因建築工程領域層層轉包而引發的欠薪行爲卻屢禁不止,在全國很多地方仍較突出。近年來,因欠薪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案件呈上升趨勢,大量農民工春節前夕因找不到“包工頭”,無法短期內要到工資採取羣體性上訪,拉橫幅,打旗子,圍堵政府機關及交通要道等過激行爲時有發生,對人民生產、生活及社會穩定造成惡劣影響,成爲社會關注的焦點。

一、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案件現狀

近幾年,我縣欠薪的人數、金額大幅上漲,20xx年受理舉報投訴案件141件,立案70件,結案70件,爲農民工討薪2828萬元,建築領域拖欠工資案件佔總案件的90%,個體經濟組織佔總案件的5%、企業佔案件的5%,建築行業是治理的關鍵和重點。

(一)建設領域監管困難,欠薪形勢依舊嚴峻。

在20xx年立案的70件案件中有60件涉及建設領域,欠薪金額高達2803萬元,欠薪金額居高不下,屢創新高。

(二)建設領域欠薪案件多辦難以立案,調處難度大。

建設行業人員流動性大,勞動合同簽訂率低,調查取證難,因此多數案件難以立案,無法按照法律程序辦理,但涉及農民工切身利益,解決此類問題往往只能採取協調處理的辦法。

二、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一)建設領域層層轉包嚴重。

鄖西縣95%以上建築項目存在層層轉包現象,建築行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下,農民工投訴時能提供勞動合同的不多,口頭約定多,不能提供工資表、考勤表、工作證、欠條等證據,大部分農民工不知道包工頭的真實名字及建築公司的名稱,證據不足難以立案。由於開發商或建築商直接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包工頭再招來農民工幹活,由於層層轉包,造成勞動關係認定難、用工主體認定難。

(二)部門協作難。

每年年底從中央到省市人社、發改委、公安、住建等12部門聯合發文,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但實際上只有人社部門勞動監察局一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欠薪勞動案件通常在年前集中爆發,防不勝防,平時農民工大多外出或在本地打工,怕討薪耽誤時間,年底了才集中投訴,勞動監察難以迅速處理,需要公安、住建等多部門協作處理,但實際上主要靠勞動監察單打獨鬥,鄖西縣早在20xx年4月就出臺了《建立農民工工資清欠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聯席會議由人社等部門組成,每個部門的職責也規定的很明確,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難度較大,阻力較大。

(三)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難。

《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湖北省人社廳、湖北省公安廳四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查處銜接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該文件

明確了辦案方法,辦案程序、認定標準及人社、檢察院、公安三部門協作方式,是辦案指南,但由於未明確說明“無故”、“無能力支付”等由哪個部門認定,加之勞動監察、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對同一條文的理解不同,辦案思路不同以及規避風險等原因導致案件移送公安難,有時一個案件多次移送公安仍被退回,每次退回的理由都不盡相同,不得以只有找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即便如此有些案件移送一年也沒有進展,這樣投訴者不理解對勞動監察部門怨聲載道,也只得耐心解釋,忍氣吞聲。由於建築行業監管不力,層層轉包想象嚴重。

三、處理拖欠工資的做法

(一)暢通投訴渠道。

設立投訴舉報電話、郵箱、論壇,方便羣衆投訴、舉報,指派專人受理投訴、舉報案件,及時回答各種諮詢、調查處理各種案件、回覆上級主管部門及同級政府的`信訪件,做到有問必答,有案必立,有始有終。竭盡全力解決勞動者最直接、最現實問題,最大程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不斷提高勞動者的滿意度。

(二)落實監管職責。

嚴格依照國辦發[20xx]1號,鄂政辦發[20xx]74號文件要求做好各自工作,齊抓共管,共同發力,保持對欠薪的高壓態勢,在工資支付保障金,施工許可證辦理,招投標,貸款融資等方面嚴格把關,將欠薪苗頭扼殺在搖籃中。

(三)加強建築行業勞動用工管理。

在建築行業勞動用工方面,創新監管方式,爲每一個新建建築項目建立勞動用工檔案,實行動態管理,不定時對建築企業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工資發放情況,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不配合調查、拒不整改的違反企業予以重罰並在媒體公開曝光。

四、建議

(一)建立案件聯合協作工作機制。

建議市局聯合公安、法院、檢查院等相關部門共同探討在行政司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中出現的問題,建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聯合協作工作機制,通過定期召開工作溝通會,案件討論會,對協同辦案的難點問題進行破解,對重大疑難案件做到早介入、早預防、早謀劃。

(二)建議儘快出臺《兩法銜接辦法》。

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範圍及問責制度,確保文件能貫徹執行,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實現“依法辦案,執法爲民”的目標。

一、高度重視,廣爲宣傳,紮實工作

(一)建立綜合協調的工作機制。建立了鄉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工作組辦公室,配備對口人員,形成工作網絡。按照目標、任務、節點,落實工作部門和責任人,做到每項工作任務實、節點明、責任清。

(二)加強宣傳,提高社會認知度。召開會議,大力宣傳,及時總結工作進展情況,有效地促進了工作的開展。

二、創新機制,標本兼治,重在治本

由於拖欠工程款原因十分複雜,我們認爲,解決這一頑症必須加快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標本兼治,重在治本。

在預防拖欠工程款方面:

一是建立工程款支付擔保金制度。以工程擔保爲突破口,以誠信體系爲依託,從源頭上預防拖欠。二是完善市場體系。深化以“代建制”爲重要內容的項目管理體制研究,特別在包括政府投資項目在內的多種投資性質項目中實行“代建制”和代建形式的多樣化等方面提出構想。三是建立各相關部門閉合連接工作機制。加強項目審批管理,對查實有拖欠行爲的建設單位,在項目前置審批(備案)等方面嚴格把關。

在解決農民工工資方面:

一是加大檢查力度。我鄉今年已先後對全鄉在建工程是否建立民工工資卡制度以及在工地現場是否設置民工工資發放公示欄和告知牌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對在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要求企業突出重點予以整改,從環節上控制拖欠的發生。

二是嚴格規範民工工資的發放手續。原來民工的工資一般是由項目負責人付給“小包工頭”再由“小包工頭”將錢付給民工,但有些小包工頭爲了達到獨吞工錢的目的而逃之夭夭,致使民工工資未及時有效的發放。爲了杜絕這一事件的發生,我鄉要求各施工企業要嚴格規範民工工資發放手續。

三是出重拳,對惡意拖欠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嚴肅查處,並及時上報。

四是同步解決一批拖欠民工工資。在解決建設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同時,本着“接到一個、處理一個、不拖拉、不積壓”的原則,不間斷地做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接待和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