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工作報告 > 2015秋季小學安全工作自查報告

2015秋季小學安全工作自查報告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28W 次

  篇一

2015秋季小學安全工作自查報告

“安全事關生命,責任重於泰山”,我校根據上級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意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於9月初對學校進行了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現將自檢結果報告如下:

  一、 組織學習 提高認識

學校依據相關安全教育,召開了專項會議,明確了任務、責任,進行了細緻的分工。

  二、 加強領導 規範管理

我校十分重視“平安校園”創建工作,爲此,學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XX區杜家小學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金寶偉

副組長:趙金平

成 員:科任教師 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安全巡邏小組。

  一、學校安全總督察

主任:金寶偉

成員:各組負責人和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協調各班主任和各組開展工作。

  二、師生日常安全工作督查組

組長:金寶偉

成員:趙金平

主要職責:負責各班相關安全教育的監督和管理。

  三、學校設施安全督查組

組長:金寶偉

成員:趙金平 郭頂英

主要職責:全面排查學校設施安全隱患,做好冬季取暖安全工作。

  四、學校衛生工作督查組

組長:金寶偉

成員:趙金平 郭頂英

主要職責:督查各班衛生防控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食堂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等。

  五、綜合督查組

組長:金寶偉

成員:趙金平 郭頂英

主要職責:督查各組工作開展情況。

  六、宣傳報道組

組長:金寶偉

成員:趙金平 郭頂英 每星期小廣播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學校有關安全工作的通訊報道。

  三、 認真檢查 督促整改

  2015年9月初對學校涉及安全的各個方面進行排查,具體情況如下:

1、小組人員檢查了各班教室門窗、電路及照明情況,教室內有個別燈管不亮的,插座老化的。學校要求對這一現象立即整改,在兩天之內完成整改工作。

2、小組人員對校園的體育器械進行了檢查,所有體育器械沒有破損,鬆動現象,不存在安全隱患。學校目前正在整理操場,在有可能對學生造成傷害的部位都做了防護和教育。

3、小組人員檢查了學校所有功能室的水路、電路、實驗藥品,不存在安全隱患,檢查了各個辦公室的用電、防火、防盜情況,並督促教職工注意安全用電和防火、防盜安全。

4、學校目前只有值宿室使用明火,情況良好。

5、小組人員對學校房屋棱條,椽子做了檢查,對房屋牆體和房屋瓦片做了檢查,因新建校舍目前沒有發現安全隱患。

6、學校消防滅火器不是非常充足,其中個別的學校近期置換。

7、小組人員對學校圍牆做了檢查,東南圍牆存在小角門個別時候不上鎖,學校對此做了強調,要及時上鎖。

以上是我校關於本次安全檢查所做的相關工作,現在向教育局做出如上彙報。檢查中可能難免有疏漏,有待工作中發現完善。

  篇二

尊敬的各級領導:

麟詠小學始終把學校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中來抓,學校認真貫徹xx年9月12日教管會安全工作緊急會議精神,於當日下午組織教師傳達了會議精神,強調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領導到教職工都進一步提高了安全意識。會後,又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的水、電、房屋、實驗室、教室等進行了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及處理意見作如下彙報。

1、花園教學點房屋嚴重破損,屋頂漏雨,部分桌子、檁木、牆壁、瓦片破損、矮牆倒塌,已屬於嚴重危房,本學期已經搬出,租用民房進行教學。

2、學校綜合樓前小水池上學期經過改造,現已形成封閉式。

3、各宿舍、教室電路已在上個月進行了維修、改造,雖無問題,但要求各班有專人負責開燈和關燈,學校決定12月13日對各班負責管電的人員進行了用電知識培訓。

4、教師食堂、實驗室等均無學安全隱患,但各管理人員同樣必須高度重視。

5、各班主任、科任教師必須隨時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天放學任課教師都必須強調學生的安全,每週的班、隊會課上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明白安全問題是一個大問題,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教育教學工作。

6、在本學期初,學校就與各教師簽定了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7、在全體教師會議上又一次強調:體育課、活動課教師必須全權負責學生的安全工作,凡屬於在課內出現不安全事故及不安全隱患教師屬於第一責任人。屬於較大責任事故的,立即解聘該教師,且責任由該教師全權負責。

8、會議決定,12月13日降旗時由校長負責對全體教師、學生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教育。

9、各教師還應強調和教育學生不僅在校內要注意安全,校外也應注意安全,特別強調防火、防水、防電、防止交通事故等。

10、 繼續與xxx交警直屬大隊保持聯繫,力爭每月請他們到學校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

11、 嚴格控制學生購買零食,由學校大隊部負責監督。

12、 教育並要求學生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不在樓道內追趕、玩耍。

13、 凡屬組織學生到校外進行活動,必須校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