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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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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情況報告【1】

2016年度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情況報告

做好黨費收繳工作,事關係全面從嚴治黨、嚴格遵守黨章黨規的一件大事。根據中共畢節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關於轉發《關於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開展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的通知(市直黨通〔2016〕20號)文件要求,我局開展黨費收繳專項檢查。

一、高度重視,強化落實,增強做好黨費收繳工作的責任感

我局機關支部經市直機關工委批覆於2011年8月3日成立,2014年7月18日進行換屆,目前共有黨員17人,縣處級黨員3人,離退黨員1人,自2011年來共收繳黨費20206元。我局嚴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兩學一做”的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以支部書記爲第一責任人,對黨員的基本情況和交納黨費的具體情況進行認真排查登記,對正式組織關係在我局的黨員2011年以來交納黨費情況進行檢查,由於對直屬支隊的黨員黨費計算標準不準確,需補繳黨費616.3元,已全額補繳;加強了基礎黨委的督促指導工作;認真做好專項檢查工作。我局用實際行動維護了黨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確保黨費檢查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實施。

二、區分情況,抓好整改,嚴肅開展專項檢查

認真貫徹落實《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組發〔2008〕3號)、《關於認真做好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組通〔2008〕25號)、《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組通〔2012〕97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畢組通〔2013〕15號)等有關文件要求,我局區分各黨員情況,認真抓好黨費收繳專項檢查工作。對因不瞭解黨費規定而沒有足額交納黨費的,教育其主動補交;對補交黨費確有困難的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和其他羣體中的黨員,對補交數額較大、一次性交納確有難度的,由本人申請,經黨支部研究並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可在一定時間內分期補交;對未經黨組織同意少補交甚至不補交的要嚴肅批評,拒不改正的,我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置。對各黨員的政治思想進行教育工作和指導,確保黨費收繳專項檢查工作的穩妥有序推進。

三、從嚴管理,規範執行,嚴格落實黨費制度

根據中央有關規定,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是畢節市委組織部交給我局的一項神聖職責。努力健全我局內黨費的專人管、足額收、及時繳、定期查的工作機制,不折不扣認真落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作爲我局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各科室幹部以身作則,每月及時交納黨費,不得無故拖延,不能由他人或組織墊交、扣繳。把黨費的交納工作納入我局黨建述職考覈的工作內容。落實我局黨員黨費的收繳及管理工作,接受各黨員代表的監督。督促黨組織堅持每年對黨費的收繳、使用情況,並對我局黨費工作進行檢查。

  2016年度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情況報告【2】

根據*組發〔20xx〕3號文件關於做好20xx年黨費收繳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結合我鄉實際,現對鄉黨委20xx年黨費收繳情況作以簡單的彙報:

一、黨費收繳的基本情況

全鄉各級黨組織14個,其中:黨委1個,退休支部1個,黨支部12個。現有黨員340名,農村黨員295名。20xx年共收到各黨支部上繳黨費總額爲3527元。所收黨費已全部上繳縣委組織部。我鄉無截留、挪用、貪污黨費的現象。

二、黨費收繳的具體做法

一是建立健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做好黨費的收繳工作

1、建立了《黨費收繳制度》,明確了《黨章》中的黨費對黨員管理的要求、黨費繳納的數額、黨費計算的依據、黨費交納的時間等;

2、指定黨辦專人負責黨費管理,要求各黨支部也選派素質高、責任心強的支委負責收繳黨費,有力的保證了黨費收繳的準確性和嚴肅性;

3、嚴格履行收繳黨費手續,做到黨員交納黨費有登記,黨支部上繳黨費有收據,然後鄉黨委以現金交款單方式全額上繳縣委組織部;

4、做到黨費帳簿規範合理。執行嚴格的交費登記程序,同時保存好上交黨費的所有票據,以便於隨時覈對和上級黨組織檢查。

5、定期自我檢查,我鄉黨委堅持定期進行黨費收繳與管理工作自我檢查,總結成功經驗,發現不足,及時糾正。

二是收繳黨費作爲增強黨員黨性觀念的重要措施來抓

鄉黨委對黨費收繳工作高度重視,堅持對黨員進行自覺交納黨費的教育,通過組織黨員學習《黨章》、中組部《關於黨費收繳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及縣委有關黨費收繳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時,把黨費收繳工作同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結合起來,同黨員教育結合起來,同珉主評議黨員結合起來,同黨員目標管理結合起來,對加強黨的建設,發揮黨員優勢起到了積極推進作用。

三、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們在黨費的收繳過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着一些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個別黨員和黨支部未能按時、主動上繳黨費,還存在催繳的現象;個別黨員有託別人墊付黨費現象;農村支部有收入黨員刻意隱瞞收入,不按黨費收繳比例交納黨費。

2016年度黨費收繳管理工作自查報告2016年度黨費收繳管理工作自查報告四、產生問題的原因

個別黨支部對黨費收繳工作不夠重視,對黨員的教育力度不夠大,致使一些黨員思想認識不高,組織觀念淡化,造成個別基層黨組織收繳黨費不夠及時、主動;黨員流動性較大,特別是退休老黨員和借調到其他單位的黨員同志多數不在轄區生活,給收繳黨費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部分黨員對黨費使用制度存在疑問直接影響了交黨費的積極性。

五、改進意見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將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對各黨支部和黨員的思想教育,提高黨員繳納黨費的自覺性,並不斷深化黨費繳納制度,將黨費管理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

  2016年度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情況報告【3】

現將中國共產黨萬寧市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以來市管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費收支的基本情況

2011年12月底市管黨費賬面結存548526.30元。

2012年1月至2016年10月底,市管黨費收入總額爲4581011.74元。其中,各基層黨委共上繳黨費3340171.10元,省委組織部撥來1227220.00元,黨費利息13620.64元。

五年來,市管黨費共支出4050350.69元。其中,黨員教育支出1708700.80元,黨內表彰支出189886.00元,慰問生活困難黨員和老黨員支出1427300.00元,上繳省部573206.69元,下撥下級黨組織留存黨費149414.70元,銀行手續費支出1842.50元。

截止2016年10月30日,收支相抵後,市管黨費共結存1079187.35元。五年來,黨費使用均符合中組部有關規定,黨費收支經與銀行覈對,票據相符,賬款相等。

二、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情況

五年來,我們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主要抓了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嚴格執行標準,從嚴收繳黨費。根據中組部《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和省委組織部《關於印發<海南省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委組織部下發了《關於做好全市黨費收繳工作的通知》《關於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深入開展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對全市黨員黨費收繳工作作出明確規定,使廣大黨員全面準確地瞭解黨費收繳的規定和要求。同時,加強對全市各級黨組織黨費收繳工作的督促指導,通過制定黨費測算表、開展督促檢查等方式,確保黨費收繳按標準執行到位。

(二)嚴格審批程序,從嚴使用黨費。嚴格審批權限,黨費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請示彙報,經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討論決定,重大開支報市委常委會集體研究決定。每筆支出均有經辦人簽字,相關人員審覈和市領導審批意見,下撥的黨費實行專款專用,嚴格做到開支合理,賬目齊全。黨費使用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儘可能向農村、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主要用於黨員教育、補助生活困難黨員和表彰先進等,使有限的黨費發揮最大作用。

(三)嚴格執行制度,從嚴管理黨費。一是嚴格執行專賬管理、專人負責制度。按照規定設立黨費專賬,如實記錄黨費收繳使用情況,精心挑選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組工幹部從事黨費收繳管理工作。二是嚴格執行銀行代管、定期對賬制度。在工商銀行設立黨費專戶,要求各黨(工)委上繳黨費時,應將黨費存入市委組織部黨費專戶,市委組織部憑銀行繳款回執單確認上繳黨費金額,堅持每季度與工商銀行對賬,做到賬款相符,確保黨費管理規範有序。三是嚴格執行定期公示、年終報告制度。堅持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作爲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政府專網公示、文件傳閱等方式,接受廣大黨員監督,確保黨費管理工作透明、公開。

三、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今後工作意見

當前,在黨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個別基層黨組織對黨費管理工作不夠重視,不能及時根據黨員的工資收入變化調整收繳黨費的標準,對遲交、少交黨費的黨員未能及時提出批評教育;有些黨員特別是離退休黨員組織觀念不強,存在着不能自覺、及時、按標準足額繳納黨費的現象。

今後,要繼續教育引導各級黨組織進一步提高對黨費管理工作的認識,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文件精神,繼續健全黨費管理制度,加強檢查指導,及時總結經驗,解決存在的問題,切實做好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