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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員工作報告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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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程項目基本情況

工地安全員工作報告

本項目位於朱諸路s217,樁號爲k142+938---k146+526,路段全長

3.588km,現有路面均尚未達到規劃寬度,需對兩側對稱加寬。膠州市朱諸路起點位於省道219與膠平路的交叉口,終點位於庸村公鐵立交橋東引道相接。該項目的實施主要服務於中鐵聯集青島集裝箱中心站。

一、編制依據

1.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家和交通部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

二、安全監理程序和內容

1.施工準備階段

(1)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a.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體系中的管理機構,總、分包現場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安全員數量配備情況。

b.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

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制度以及設備的租賃、安裝拆卸、運行維護保養、自薦驗收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與完善。

c.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誌和臨時設施的設置。

d.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之間簽定施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e.督促施工單位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監控對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制定的工程項目危險源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方案的實施。

f.明確本項目工程安全事故上報及處理程序。

(2)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設施、設備、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現場的報驗手續。

a.安全設施的審查:施工單位應提供當地或外購安全設施的產地、廠家及出廠合格證書,供監理工程師審查,必要時,可要求施工單位對安全設施取樣試驗,確保安全設施滿足要求。

b.大中型施工機械的審查:審查施工單位進場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一覽表及合格證,對施工機械設備的數量型號規格生產能力完好率進行審查,當與報審表不一致時要求更換。

c.特種作業人員的進場審查:審覈施工單位申報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電工、焊工、大中型機械操作手、預應力長、拉爆破作業、安裝拆卸作業等。

(3)審查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從安全方面審查其合理性和符合性。 a.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生活生產房屋變電所發電機房臨時油庫等均應設在乾燥地基上,並應符合防火、防洪、防風、防爆、防震的要求。

b.施工現場要設置足夠的消防設備。

c.生產生活房屋應按照規定保持必須的安全淨距,一般情況下活動

板房不小於7m,鐵皮板房不小於5m,臨時的鍋爐房、發電機房、變電室、鐵工房、廚房等與其他房屋的間距不小於15m。

d.易燃易爆的倉庫、發電機房、變電所,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嚴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e.工地上較高的建(構)築物、臨時設施以及重要庫房,如油庫、發(變)電房、塔架、龍門吊架等,均應加設避雷裝置。

f.對環境有污染的設施和材料應設置在遠離人員居住的空曠地點。污染嚴重的工程場所應配有防污染的設施。

g.場內道路應保持暢通。載貨車輛通過較多的道路,其彎道半徑一般不小於15m,特殊情況不小於10m。手推車道路的寬度不小於1.5m。急彎與陡坡地段應設置明顯交通標誌。與鐵路交叉處應有專人照管,並設信號裝置和落杆。靠近河流和陡壁出的道路,應設置護欄和明顯的警告標誌。場內行駛的有軌斗車、平車的軌道應平坦順直,縱坡不得大於3%。車輛應裝制動閘,線路終點應設置倒坡和車擋。

h.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必須避開泥沼、懸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險區域,選在水文、地質良好的地段。

(4)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包括:

a.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b.地面、深坑、隧道施工作業的防護;

c.水上、高處及立體交叉施工作業的防護;

d.施工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e.機械、機具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防護及夜間施工安全防護;

f.爲確保安全,對於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制定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g.預防自然災害(颱風、雷擊、洪水、地震、高溫、寒凍、泥石流等)的措施。

(5)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輔安全驗算結果,須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並簽字後實施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a.不良地質條件下有潛在危險性的土方、石方開挖;

b.滑坡和高邊坡處理;

c.樁基礎、擋牆基礎、深水基礎及圍堰工程;

d.橋樑工程中的樑、拱、柱等構件施工等;

e. 爆破工程;

f.大型臨時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橋的架設與拆除,橋樑、碼頭的加固與拆除;

g.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