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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的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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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挺好看的,第一次有一種愛不釋手的感覺,三天我就看完了。

《我的前半生》的讀後感

本來我是規定自己每天閱讀一個小時,在看這本書期間,我忍不住的就會多看半個小時。而且在第二天看的時候已經變成了一種期待。

整個故事很簡單,所以看起來很輕鬆,沒有複雜的人物關係,就主要的幾個人物就湊成了一個故事脈絡。

子君和涓生是兩夫妻,他們大學畢業沒多久就結婚了。涓生是個西醫,也算有錢有地位,自從結婚後,子君就變成了家庭主婦,帶孩子,逛逛街,打打麻將。生活過的逍遙自在。

忽然有一天,涓生說要跟她離婚。子君一聽這個消息就懵逼了。她奔潰,沮喪。連她最好的閨蜜和女兒都說是她自己活該。

因爲子君從來都沒關心過涓生,沒把涓生放在心上。但她心裏其實是愛涓生的,可能只是被涓生寵壞了,家裏有保姆,不用幹活,接送孩子又有司機,她能做的就是逛吃玩玩玩。涓生跟她說話的時候,也是心不在焉,從來沒放在心上過。

涓生對她說,給你五十萬,你走吧。

五十萬能買什麼,買套房子也只夠首付,對於毫無工作和社會經驗的她來說,要如何面對接下來的生活,是一種難題。

雖然一開始她很沮喪,但她沒有自暴自棄,而是通過自己的努力,一步步的走向獨立,最終讓別人刮目相看,最後連她的老公都變得後悔跟她離婚。

我覺得這本書特別適合女生看,她會告訴你,女人不能單單靠男人,即使結婚後,也要一份屬於自己的事業,只要經濟獨立了,纔不會被生活牽着鼻子走。

看這本書的時候,我有個感悟。就是寫書,並不需要多麼跌宕起伏的情節,多麼宏偉的場面,簡單故事也可以寫的很好看。

特別是在看村上春樹《且聽風吟》的時候,故事更是簡單,雖然我沒怎麼看懂。

但這兩本書給了我一個希望。

原本我以爲,寫書肯定要有精彩的人物或精彩的事情才能寫出一本好書,不然太過平凡的事情誰會看啊。所以我總是在想,我要哪裏去找那麼多精彩的事情啊,我得走遍多少地方,遇到多少人啊。總覺得不現實,想多了就會氣餒。

但看完這本後,我才知道,簡單事情也可以同樣精彩,身邊的小事情,只要稍微發揮一些想象,也可以寫出一本精彩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