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方法》的讀後感
幸福的三個成分:意義、快樂和投入。意義代表未來利益,快樂代表當前利益。把幸福作爲衡量一切的最高標準。要做一個幸福的人,必須要有一個明確的可以帶來快樂和意義的目標,然後努力地去追求。
人類喜歡休閒多於工作,但人們在工作中的沉浸式體驗比休閒活動中要多。
幸福的方法:活在當下,通過沉浸體驗,樂在其中並實現成就。開心工作——做自己喜歡並可以獲得報酬的事情。從意義、快樂和個人優勢三個方面的交集中,找準人生定位,尋找適合的工作,發揮我們的優勢和熱情。
對工作的認可比工作本身更重要,所以要塑造工作的使命感。美滿婚姻在於無條件的愛與被愛,愛他本來的樣子,愛他的核心價值(個性、生活原則)。
就算在雙方彼此深愛的情況下,如果把犧牲和愛並列(愛得越深,犧牲越大),幸福也一樣會受到影響。
培養真實親密關係的方法:注意力必須是放在“想被瞭解”的心態上,而不是“想被認可”的心態上。通過了解和被瞭解來培養與伴侶的親密關係。做一些對他或兩人都有意義和快樂的事,通過對彼此的瞭解來加深兩人的親密關係。
寫感恩信,做感恩拜訪,來表達愛,加固愛。樂於助人是幸福人生的一大要素。爲別人帶來幸福就是幫助自己帶來意義與快樂。愛自己和關愛他人,消除自愛和愛他的邊界。幸福強心劑:一些日常的事情(和家人或朋友相聚、閱讀等等),以及一些有新鮮感可能改變生活的事情(比如去學校當義工)。
然後把這些活動養成習慣,增強幸福感,找到改變生命的動力。回憶並分享介紹自己以前幸福的事情,通過欣賞式探尋由幸福的經驗到更幸福的未來。簡化忙碌的生活,享受幸福。
要實現幸福的生活,首先要接納活在當下的理念,關注那些日常生活中的小東西,那些普通的、平常的小事情,比如我們可以從與親人相處、學習新知識以及工作任務中,獲得意義與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