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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文與可畫篔簹谷偃竹記》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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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雲流水 振筆直遂——蘇軾《文與可畫篔簹谷偃竹記》賞析

蘇軾《文與可畫篔簹谷偃竹記》賞析

《文與可畫篔簹谷偃竹記》不過是一篇繪畫題記,卻寫出了文同高明的畫論、高超的畫技和高尚的畫品,寫出了作者自己與文同的友誼之深,情感之厚;文章看去好像隨筆揮寫,卻是形散神凝,“常行於所當行,常止於所不可不止”。

文同,字與可,蘇軾的從表弟。蘇軾通過這篇文章,表示對他的追懷、悼念。《文與可畫篔簹谷偃竹記》中的篔簹,是竹子的—種,生長在水邊,竹竿粗大,竹節間的距離也長。篔簹谷是盛產篔簹竹的一處山谷,在今陝西洋縣縣城西北五里。洋縣在宋代爲洋州治所。宋神宗熙寧八年(1075)到熙寧十年(1077),文同在洋州作知州,常去篔簹谷觀察竹子,因而畫竹益精。《篔簹谷偃竹》就是這個時候畫的。

作爲一篇繪畫題記,大多要描述畫面的形象,敘說畫家作畫的過程,交代收藏者的得畫經歷,總之,不外以鑑賞、考訂爲主要內容。而蘇軾這篇《篔簹谷偃竹》,卻不是一般的繪畫題記,它實際上是一篇紀念文章,是表現對於一位詩人而兼書畫家的朋友、親戚的追懷、悼念,因此就不能不打破一般繪畫題記的常規寫法。

作者所要追懷、悼念的不是普通的朋友、親戚,而是一位詩人而兼書畫家的朋友、親戚。況且這追懷、悼念又是因逝者的一幅《篔簹谷偃竹》的繪畫而引起的,所以最好的追懷、悼念,就莫過於充分指出和肯定逝者在藝術上的傑出的創造和成就。這篇文章一開始也就從介紹文同對於畫竹的藝術見解落筆。

文同主張畫竹之前,必須先對於竹子有深入細緻的觀察瞭解,再經過反覆的醞釀、構思,心目當中隱然形成成熟的完整的竹子形象,然後研墨伸紙作畫,手不停揮,一氣呵成,一幅畫竹便創作出來了。這種從生活體驗到藝術創作的過程,也就是形象思維的過程,是符合藝術創作的規律的。讓我們來看看蘇軾所作的介紹。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節葉具焉,自蜩腹蛇蚹以至於劍拔十尋者,生而有之也。”萌,是草木生長的幼芽。蜩,是蟬。蛇蚹,是蛇腹下的橫鱗。蜩腹蛇蚹,指竹筍節節環生的形狀,好像蟬腹下的條紋和蛇腹下的橫鱗。劍拔,形容竹筍脫掉筍殼長成竹子,好像劍從劍鞘裏拔出那樣挺直。尋,是古計量長度的單位,八尺爲一尋。十尋,只是表示很長、很高,不是實數。這幾句是就實際生活中的竹子來說的,指出竹子從發出寸把長的幼芽開始,就具備了竹節和竹葉,經過竹筍階段,最後成爲聳立幾丈高的竹子,它的竹節和竹葉都是在開始生長時就有了。這意思是說,竹子是作爲一個整體而形成、發展的,不是按不同部位而個別出現的。現實的竹子是如此,在反映現實的繪畫中所要表現的竹子理所當然地也應是如此,也就是要注意竹子的完整形象。然而,一般作畫的人卻不懂得這個道理。“今畫者乃節節而爲之,葉葉而累之,豈復有竹乎!”一節一節地添加,—葉一葉地堆疊,是指當時流行的先用細筆鉤勒,然後逐層上色的竹子畫法。這種畫法,依靠添枝加葉的方式而拼湊成竹子,當然顯得支離破碎。“豈復有竹乎!”就是說沒有完整的竹子形象。與此相反的是水墨畫法。“故畫竹必先得成竹於胸中,執筆熟視。乃見其所欲畫者,急起從之,振筆直遂,以追其所見,如兔起鶻落,少縱,則逝矣。”這是說經過平常認真仔細的觀察,掌握了竹子的形態和神態的特徵,胸中先就有了完整的竹子,實際上是在想象中醞釀成熟竹子的形象,到提筆作畫的時候,凝神注視,這竹子的形象就全部呈現在眼前,於是奮筆揮寫,毫不間斷,照着這樣的形象飛快地畫去,彷彿兔子突然躍起和鷹一類的鶻鳥突然降落似的,一刻都不停頓,要是稍爲一放鬆,這呈現在眼前的竹子形象轉眼就消失了。這裏強調的是藝術構思,也強調創作靈感,因而畫來的竹子就神完氣足,饒有風韻。

文章劈頭這一段議論,提出十分精彩的畫竹主張。人所共知的“胸有成竹”的著名成語,就是從這裏來的。但是,議論又不能發揮過多,否則便離開了追懷、悼念逝者的主題。所以下面緊接着指出:“與可之教予如此。”點明被追懷、悼念的《篔簹谷偃竹》的作者文同。是文同這麼告訴蘇軾的。蘇軾也是詩人而兼書畫家,他和文同建立了深厚情誼,不只因爲是朋友、親戚,也不只因爲彼此的政治傾向一致,還因爲他們有着共同的藝術愛好,他們寫文章贈答,用詩歌唱和,而且在畫竹方面屬於同一流派。文同關於畫竹的主張,實際上也是蘇軾的主張。蘇軾曾在《郭祥正家醉畫竹石壁上……》詩中描寫他在友人家喝酒後作畫的過程,“空腸得酒芒角出,肝肺槎牙生竹石。森然欲作不可回,吐向君家雪龜壁。”意思是說喝下一點酒後,情緒興奮起來,引起了作畫的興致,好像肚子裏生長了竹子、石頭,橫七豎八地往外冒,非表現出來不可,於是就把它們畫在友人雪白的牆壁上。這是在講“胸有成竹”,而且有創作衝動,靈感所至,不能自已。蘇軾還在《臘日遊孤山……》詩中說過“作詩火急迫亡逋,清景一失後難摹”。認爲寫詩要像追趕逃犯那樣緊急,迅速把眼前景色描繪下來,略有遲緩,景色一消失,就沒法描畫了。這如同畫竹的“振筆直遂,以追其所見,如兔起鶻落”一樣,必須善於捕捉形象,並且及時加以表現。其實繪畫作詩,原理本來相同,都講求形象的氣韻生動,而不追求外在體貌的形似。我們以前講過,蘇軾在《書鄢陵王主簿所畫折枝》詩中說:“論畫以形似,見與兒童鄰。賦詩必此詩,定非知詩人。”他指出繪畫上注重外形相似,這就等於小孩子一般的見識。如果寫詩也這麼要求,那麼,這個人就一定不懂得詩。畫竹的鉤勒法,“節節而爲之,葉葉而累之”,就是力求形似,而水墨畫法的主張“胸有成竹”,然後—揮而就,則是力求神似,通過竹子的完整形象表現出竹子的神態來。從這些藝術見解來看,蘇軾這篇追懷、悼念文同的文章,無異就是一篇文藝短論。蘇軾的雜文、小品,往往具有這種特點。

當然,蘇軾很謙虛,他說這些藝術見解是文同告訴他的。而且,他還說:“予不能然也,而心識其所以然。”表示自己雖然懂得了文同所說的道理,但在實踐上還做不到。爲什麼呢?蘇軾這樣解釋:“夫既心識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內外不一,心手不相應,不學之過也。”這裏,“內外不一”與“心手不相應”是一個意思。“內”,指人的意念,心裏所想的,懂得了某種道理;“外”指人的意念的表現,即手裏所畫的,按照理解了的原則去做,把通過觀察、構思而形成的形象,再見之於筆墨。想的與做的統一不起來,就是“內外不一,心手不相應”,其原因在於“不學”,即缺乏鍛鍊與實踐。這就是下文說的“操之不熟”。蘇軾緊接着指出:“故凡有見於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視瞭然,而臨事忽焉喪之,豈獨竹乎?”“有見於中”指內心中有所理解,“操之不熟”,指做起來不能運用如。“有見於中而操之不熟”,其結果必定是“平居自視瞭然,而臨事忽焉喪之”,平常自以爲對某一事物瞭解得很清楚,但臨到做起來時,卻完全不能把握着它,忽然什麼也沒有了。只要“不學”,不實踐,做任何事清都會是這樣的結果,豈止畫竹呢!蘇軾在這裏講的實際是藝術理論與藝術實踐的關係,並且提到一般的認識論原理上來強調實踐的重要性。這是上文“胸有成竹”一段議論的補充與深化,也是一位在詩、詞、散文、書法、繪畫各方面都有着極深造詣的藝術家的甘苦之言。蘇軾從自己的方面指出由於“不學”而“內外不一,心手不相應”,那言外之意,還是在肯定文同的藝術理論的同時,進一步肯定其藝術實踐的“操之”甚“熟”,因而得心應手、揮灑如意。文章總是緊扣着追懷、悼念文同這一主旨。所以下面又引用一段旁人讚揚文同的話來加以印證。“子由爲《墨竹賦》以遺與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養生者取之;輪扁,斫輪者也,而讀書者與之。今夫子之託於斯竹也,而予以爲有道者,則非邪?’”子由,是蘇軾的弟弟蘇轍的字。《墨竹賦》是蘇轍爲文同所畫的墨竹而寫贈文同的一篇賦。賦中以“客”的口吻,舉了兩個古代技藝高超的的事例來說明文同的精於畫墨竹是表觀了他懂得事物發展的普遍法則。這兩個人,一個叫庖丁。庖,是掌握廚房事務的人,丁,是這個人的名字。據《莊子•養生主》記載,庖丁善於宰牛,他非常熟悉牛體的骨骼筋脈,拿起刀來分割牛體,聲音很好聽,動作很好看,既不損害工具,又不花費氣力,文惠君看到他的操作,又聽了他一番談話,就領悟了關於“養生”的道理。另一個人叫輪扁。輪,是用刀斧砍木頭製造車輪的人,扁,是這個人的名字。據《莊子•天道》記載,輪扁善於做車輪,他知道怎樣運用刀斧來砍木頭,但只有自己心領神會,而無法表達出來;依據這樣的體驗,他認爲桓公讀的書,上面寫的都是古人的糟粕,意思是某些道理只能從親身實踐中才能領會。桓公開始聽不進去,後來還是承認他說得對。在這篇《墨竹賦》中,蘇轍用庖丁解牛和輪扁斫輪來比喻文同,認爲文同具有高超的畫竹才能,但畫竹只是作爲寄託,他實際是瞭解、掌握了事物規律的人。蘇軾引用蘇轍這幾句話,是把文同畫竹的得心應手、揮灑如意提到“有道”的高度來認識,而不停留在繪畫技巧本身。不過,蘇軾還指出:“子由未嘗畫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豈獨得其意,並得其法。”因爲蘇轍不會作畫,所以他只能從一般意義上來評論,而蘇軾自己也是畫家,他除了通過畫竹瞭解文同是“有道”的人以外,還能掌握文同畫竹的方法。這裏,用“並得其法”一句收結了前面關於畫竹的議論。

以上是文章的第一段,高度評價文同的畫竹主張和畫竹實踐。下面由“並得其法”引出文章的第二段,敘寫作者與文同關於畫竹的書信、詩歌往來的故事,進而高度評價文同的畫品、畫德,並且歸到《篔簹谷偃竹》的題目上來。

文章的第二段開始說:“與可畫竹,初不自貴重。四方之人持縑素而請者,足相躡於其門。與可厭之,投諸地而罵曰:‘吾將以爲襪。’士大夫傳之,以爲口實。”縑素,是供寫字畫用的白而細的絹綢。躡,是用腳踩。口實,即話柄。這幾句是說文同對自己的畫竹,開始並不很看重,人有請求,就答應爲之作畫。其後四面八方拿着絹綢請求作畫的人腳踩着腳,越來越多,文同便厭煩了,把絹綢投擲在地,說是用來做襪子,表示極端輕視。文人官僚之間把他這件事當作談話的資料。蘇軾通過求畫人的“足相躡於其門”,寫出文同畫竹的爲人們所喜愛和貴重,又通過文同把縑素“投諸地而罵”,寫出文同的不肯自居於畫匠,以畫竹作世俗應酬,沽名釣譽。文同不肯輕易爲人畫竹,卻同蘇軾開玩笑,要人們去找蘇軾畫竹。蘇軾是這樣敘述的,“及與可自洋州還,而佘爲徐州,與可以書遺餘日,‘近語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襪材當萃於子矣。’書尾複寫一詩,其略曰:‘擬將一段鵝溪絹,掃取寒梢萬尺長。’”熙寧十年(公元1077年)的冬天,文同在洋州知州任滿之後,回到北宋都城汴京。而這時蘇軾正在彭城即徐州做知州。文同從汴京寫信給徐州的蘇軾,說他自己告訴當時的文人,官僚,他的墨竹一派畫法,最近傳到了彭城。文人、官僚要墨竹的畫,可去請求蘇軾。這樣一來,做襪子的材料絹綢就集中到蘇軾那裏去了。這當然是開玩笑的話,但由此卻可以看出文同與蘇軾之間關係的親密,而且說明了蘇軾對文同的精於畫墨竹確實是“並得其法”的。蘇軾略舉文同信後附詩的兩句,也完全證實了這一點。鵝溪絹,是鵝溪出產的絹綢。鵝溪在四川鹽亭縣,那裏出產的絹綢潔白、均勻、細緻,很適宜於作畫。掃取,是揮寫而成的意思。寒梢,指經冬不凋的長長的竹枝。這兩句詩體現了文同的墨竹畫法:竹子是一揮而就的,即“掃取”,畫在短短的一段絹綢上,卻具有直節雲霄之勢,所謂“萬尺長”。蘇軾也故意跟文同開玩笑,“予謂與可:‘竹長萬尺,當用絹二百五十匹。知公倦於筆硯,願得此絹而已。’”意思是畫萬尺長的竹需要二百五十匹絹綢。當時一匹絹綢大約長四丈。蘇軾告訴文同:知道您懶得提筆作畫了,那就把用來畫萬尺長竹的二百五十匹絹綢送給我吧。“與可無以答,則曰:‘吾言妄矣!世豈有萬尺竹哉?’”文同承認自己說錯了。世間並沒有萬尺長竹,當然用不着那麼多絹綢來畫,於是這些絹綢蘇軾也就要不到手了。但蘇軾硬是要。“餘因而實之,答其詩曰:‘世間亦有千尋竹,月落庭空影許長。’”蘇軾抓住文同所說的“萬尺長”來予以證實,認爲世間確有八九千尺長的竹子,你看偏西下落的月亮照着竹竿,那留在空庭中的竹影不就有這麼長嗎?言外之意是二百五十匹絹綢還是需要的。這樣,文同更是答不上來了,便採取近於抵賴的手法。“與可笑曰:‘蘇子辯矣!然二百五十匹絹,吾將買田而歸老焉。’”他承認辯不過蘇軾,但這二百五十匹絹還是不給,要留着購買田地以備自己退休養老。蘇軾原先提出不要畫竹,只要絹綢,現在文同不給絹綢,可還是給了蘇軾一幅畫竹。“閱以所畫《篔簹谷偃竹》遺予,曰:‘此竹數尺耳,而有萬尺之勢。’”文章至此點山《篔簹谷偃竹》這幅繪畫。兩位詩人而兼書畫家的朋友,親戚之間,爲了二百五十匹絹綢的進行討價還價式的調笑,實際上是彼此心照不宣地談論着畫竹的藝術。“擬將一段鵝溪絹,掃取寒梢萬尺長”與“世間亦有千尋竹,月落庭空影許長”,其精神實質完全—一致,都說明了生活與創作的源與流關係,說明了藝術美不同於自然美,說明了詩人畫家在自己的作品裏對現實客觀事物所進行的提煉、集中、誇張、渲染。《篔簹谷偃竹》這幅繪畫就是如此,所謂“此竹數尺耳,而有萬尺之勢”。

因爲提到了篔簹谷,自然需要對這個地方作一交代。但蘇軾不是孤立地進行介紹,而是由此又描述了文同的一件趣事、雅事。“篔簹谷在洋州:與可嘗令予作《洋州三十詠》,篔簹谷其一也。予詩云:‘漢川修竹賤如蓬,斤斧何曾赦籜龍。料得清貧饞太守,渭濱千畝在胸中。’與可是日與其妻遊谷中,燒筍晚食,發函得詩,失笑噴飯滿案。”文同在洋州喜好種植花木,修建園亭,曾就各處景物逐一題詠,寫了《守居園池雜題》詩共三十首。蘇軾也逐一和了詩,這就是《洋州三十詠》,蘇軾詩集作《和與可洋州園池三十首》,其中第二十四首題爲《篔簹谷》,即這裏所引的詩,詩中扣着篔簹谷產竹,描寫文同愛山愛竹並喜歡吃竹筍。漢川,即指洋州,因洋州在漢水上游。籜,是筍殼。竹子一名龍孫,所以稱竹筍爲籜龍。渭,指陝西的渭水。《史記•貸殖列傳》曾記載“渭川千畝竹”,那裏的人因而很富有,相當於“幹戶侯”。這裏借用“渭濱幹畝”,來表示洋州盛產竹子。全詩意思是洋州那麼多高高的竹子,像蓬草一樣遍地都是,竹筍被用斧頭砍去了,想來清貧而貪吃的洋州太守文同吃了這些竹筍,那大片土地上的竹子就全都裝進了他的肚子裏去了。這也是開玩笑的話,所以文同打開信封讀完這首詩,那時他正和妻子在篔簹谷燒竹筍進晚餐,不由得大笑起來,口中的飯噴了一桌子。這一段簡短的描述,十分形象,生動,刻畫了文同豁達、爽朗的思想性格,也表現了蘇軾同他的親密關係,但更重要的還是突出了文同的品德。作知州而“清貧”,以竹筍爲食,是寫其廉潔,攜妻子游山,自備晚炊,是寫其曠放,而“渭濱千畝在胸中”,則又照應前面的“畫竹必先得成竹於胸中”的議論,以詼諧的筆調,通過文同的趣人趣事、雅人雅事,寫出他的畫竹理論主張。

以上是文章的第二段,寫到《篔簹谷偃竹》的題目。下面第三段則以交代文章的寫作緣由作爲全篇的結束。“元豐二年正月二十日,與可沒於陳州。是歲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書畫,見此竹,廢卷而哭失聲。”陳州,治所在今河南淮陽縣。文同於元豐元年(1078)十月被任命爲湖州知州,湖州,治所在今浙江吳興縣。文同去湖州上任,元豐二年(1079)正月二十日病逝於陳州的宛丘驛。這年七月七日、繼文同任湖州知州的蘇軾晾曬書畫,看到了文同送給他的《篔簹谷偃竹》,感傷故舊不禁痛哭失聲。他放下畫卷,便寫下這篇記念文章。“昔曹孟德祭橋公文有‘車過腹痛’之語,而予亦載與可疇昔戲笑之言者,以見與可於予親厚無間如此也。”曹孟德,即曹操。橋公,指橋玄。曹操年輕時,橋玄對他多有鼓勵幫助,後來他們的情誼日益加深,曾約定無論誰死了,活着的人路過墓地而不用雞酒祭奠,那麼車過三步就要鬧肚子疼。這不過是說着玩的話,但顯示了二人關係的不同尋常。蘇軾引用這個典故,來說明他在這篇文章中記述當年與文同的“戲笑之言”,也爲的顯示他們之間的“親厚無間”,那麼,作者對逝者的追懷之深切、悼念之沉痛也就充分表現出來了。

人們向來評論蘇軾的散文風格如“行雲流水”,這篇《篔簹谷偃竹記》正是這樣。作者好像文同畫墨竹“振筆直遂”,那樣信手揮寫,沒有絲毫的做作與刻意推敲,而濃烈沉摯的感情由肺腑中奔瀉,真實自然,親切動人。同時,所記述的與文同的“戲笑之言”,卻又經過精心的選擇、剪裁,一是以當初的詼諧笑樂反襯今日追懷、悼念的沉痛與悲哀;一是由此以見出逝者在繪畫藝術上的傑出的成就與創造。因此,文章寫來看似漫不經意,而實際上形散神凝,所有議論、詩文贈答的“戲笑之言”,始終環繞着追懷、悼念、詩人而兼書畫家的朋友、親戚這一中心。

通觀整篇結構,極爲自然、流暢。從竹的本性寫起,到最後才點出對亡友的思念並以此作結,充分體現了“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的特點。前半部分側重於說理,後半部分側重於敘事,全文是以畫竹線索來組織安排材料的。語言也很樸素自然,敘述往事,娓娓如道家常;抒發感情又都出自肺腑,無矯揉造作之態,而真實動人。在記敘人物語言的時候,僅僅三言兩語,就表現出人物的性格特徵,十分生動。整篇文章生活氣息濃厚,感情色彩強烈,成功地抒發了悼念之情。

作爲文藝隨筆主要體現了蘇軾胸有成竹和心手相應兩方面的創作思想。以畫竹理論爲開篇,文與可有畫竹“成竹在胸”“心手相應”的理論,闡明瞭一條極深刻的藝術創作經驗。

“胸有成竹”說,即胸中必須先有鮮活的形象,才能創造出真正的藝術造型。“得心應手”說,即必須把藝術表現方法變成熟練的技能技巧,方能創造出真正的藝術形象。

“執筆熟視,乃見其所欲畫者”,所欲畫者並非指實物,而是映現於胸中的鮮活形象。這裏所說的“視”是凝神結想的意思;這裏所說的“見”是指在腦海中映現的意思。

“心識其所以然”,是指胸中明白怎樣才能這樣的道理;“不能然”,是指實踐上還做不到這樣。這兩者不統一,就是心和手不能相應。

蘇軾談畫竹理論,實際上是讚美了這一理論的總結者和實踐者——文與可。

作爲記人散文主要記述了蘇軾和文與可以論竹爲題,酬詩爲樂的一段交往,體現了兩人間的真摯情感。以論竹爲詩題,寫蘇軾和文與可之間贈詩爲樂的往事,表現了文與可平易而不從俗的品德。以曝畫而引起睹物思人,憶舊傷懷之情,表達了作者對亡友的悼念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