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學之子部 > 儒家 > 《家範》家範卷六 女/孫/伯叔父/侄大綱

《家範》家範卷六 女/孫/伯叔父/侄大綱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54W 次

女子也應學詩書

《家範》家範卷六 女/孫/伯叔父/侄

【原文】《禮》: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紝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觀於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禮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於公宮;祖廟既毀,教於宗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祭之牲用魚,芼之以 藻,所以成婦順也。

【譯述】《禮記》說:女子十歲不出閨門,學習婦道:向女師學習柔順,聽從長者的教誨,學習織麻紡繩紡紗織布,學習女紅、縫紉。觀察學習祭祀之禮,學習祭祀中獻酒擺設祭器等各種禮數。女子十五歲舉行插簪之禮,已進入成人。二十歲出嫁。古時候,女子出嫁前三個月,如果祖廟未毀,就在公宮接受教育;祖廟毀掉之後,就在宗室接受教育。主要學習婦德、婦言、婦容、婦功等,學成之後再用魚祭祀,用 藻芼,這樣才能成爲一個符合婦德的的女子。

【原文】曹大家《女戒》曰:今之君子徒知訓其男,檢其書傳,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禮義之不可不存。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於彼此之教乎?《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志於學矣!獨不可依此以爲教哉。夫雲婦德,不必才明絕異也;婦言,不必辯口利辭也;婦容,不必顏色美麗也;婦功,不必工巧過人也。清閒、貞靜、守節、整齊,行已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擇辭而說,不道惡語,時然後言,不厭於人,是謂婦言。盥浣塵穢,服飾鮮潔,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專心紡績,不好戲笑,潔齋酒食,以奉賓客,是謂婦功。此四者,女之大德,而不可乏者也。然爲之甚易,唯在存心耳。凡人,不學則不知禮義。不知禮義,則善惡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識也。於是乎有身爲暴亂而不自知其非也,禍辱將及而不知其危也。然則爲人,皆不可以不學,豈男女之有異哉?是故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讀《孝經》、《論語》及《詩》、《禮》,略通大義。其女功,則不過桑麻織績、製衣裳、爲酒食而已。至於刺繡華巧,管絃歌詩,皆非女子所宜習也。古之賢女無不好學,左圖右史,以自儆戒。

【譯述】曹大家的《女戒》說:如今的君子只知道教育他們的兒子,讓兒子讀書學習,卻不知道對於女子來說,丈夫不能不侍奉,禮義也不能丟棄。只教育兒子卻不教育女兒,不也忽視了男女之間的禮義教育嗎?《禮記》說:八歲開始教孩子讀書,十五歲就要立志學習。但不能以此作爲女子的教育方法,所謂有婦德,不必才華絕代;婦人應有的言談應對,也不必辯口利辭;婦容,不必化妝得多麼美麗;婦功,也不必工巧過人。清閒、貞靜、守節、整齊,舉止知廉恥,動靜有章法,這就是婦德。說話懂得挑選詞句,不說壞話,適時而言,不讓他人討厭自己,這就是婦言的修養。洗刷衣物塵垢,做到服飾整潔,按時沐浴,乾淨衛生,這就是婦容。專心於紡織,不隨便嬉笑戲鬧,製備酒食佳餚,招待賓客,這就是婦功。以上四者,是女子最大的婦德,不能沒有。這些做起來非常容易,關鍵是要時時銘記在心。做爲一個人,不學習就不知道禮義法則;不知道禮義法則,就不能辨別善惡是非。於是自己違法作亂卻不知道自己的錯誤,禍辱臨身卻不知道其危險。這樣看來,爲人都不能不學習,怎麼能因爲男女的差別而不去學習呢?因此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讀《孝經》、《論語》以及《詩經》、《禮記》,最起碼要略通其大意。至於女功,不過是桑麻織布、做衣裳、辦酒食等等,至於刺繡華巧、管絃歌詩,都不適合女子學習。縱觀古代的賢能女子沒有不好學的,左圖右史,廣泛涉獵,以此來提高自身的修養。

【原文】漢和熹鄧皇后,六歲能史書,十二通《詩》、《論語》。諸兄每讀經傳,輒下意難問,志在典籍,不問居家之事。母常非之,曰:“汝不習女工,以供衣服,乃更務學,寧當舉博士耶?”後重違母言,晝修婦業,暮誦經典,家人號曰“諸生”。其餘班婕妤、曹大家之徒,以學顯當時,名垂後來者多矣。

【譯述】漢代和熹鄧皇后,六歲就能讀史書,十二歲通曉《詩經》、《論語》。

她的幾個哥哥每次誦讀經傳的時候,她就虛心請教,她的志向愛好全在學習典籍,不喜歡過問居家生活等事。母親經常責難她說:“你不學習女工,以備將來製作衣服,卻去讀書學習,難道要考博士嗎?”鄧皇后仍舊愛學習,於是她白天學習婦業,晚上就誦讀經書,家裏人稱她爲“諸生”。其他的像班婕妤、曹大家等人,以學問文章顯揚當時,名垂後來的女子很多。

【原文】漢珠崖令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繼母連大珠以爲係臂。及令死,當還葬。法,珠入於關者,死。繼母棄其係臂珠,其男年九歲,好而取之,置母鏡奩中,皆莫之知。遂與家室奉喪歸,至海關。海關候吏搜索,得珠十枚於鏡奩中。吏曰:“嘻!此值法,無可奈何,誰當坐者?”初在左右,心恐繼母去置奩中,乃曰:“初坐之。”吏曰:“其狀如何?”初對曰:“君子不幸,夫人解係臂去之。初心惜之,取置夫人鏡奩中,夫人不知也。”吏將初劾之。繼母意以爲實,然憐之。因謂吏曰:“願且待,幸無劾兒。兒誠不知也。兒珠,妾係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心不忍棄,且置鏡奩中。迫奉喪,忽然忘之。妾當坐之。”初固曰:“實初取之。”繼母又曰:“兒但讓耳,實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強名之以活,初身,夫人實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頸。送喪者盡哭哀慟,傍人莫不爲酸鼻揮涕。關吏執筆劾,不能就一字。關候垂泣,終日不忍決,乃曰:“母子有義如此,吾寧生之,不忍加文。母子相讓,安知孰是?”遂棄珠而遣之。既去,乃知男獨取之。

【譯述】漢代珠崖令有個女兒名字叫初,十三歲。珠崖這個地方寶珠很多,初的繼母將一些大的寶珠串起來,系在手臂上作妝飾。後來珠崖令去世,家裏人要將他的靈柩運回家鄉安葬。當時的法令規定,有攜帶珠寶進入關內的,判死刑。初的繼母只好丟棄了他系在胳臂上的那串珠子,初的弟弟年方九歲,因爲喜愛就把那串珠子撿起來,放在了母親的化妝盒裏,誰也沒有看見這一切。全家人扶柩來到海關,海關守吏檢查的時候,從化妝盒裏找出十枚珠子。守吏說:“啊!這正好觸犯了法令,我們也沒有辦法,你們家誰出來承擔這個罪責接受懲罰呢?”初在旁邊,她心想,恐怕是繼母摘下來放在化妝盒裏的,就說:“由我來承擔。”守吏問:“你是怎麼放進去的?”初回答說:“我父親不幸去世,我繼母將系在胳臂上的珠子解下來扔掉,我覺得很可惜,就撿起來放在了繼母的化妝盒裏,繼母並不知道這件事。”於是守門的官吏就要給初記錄犯罪事實。初的繼母以爲真是這麼回事,然而,她有些憐憫初,就對那守門的官吏說:“請等一下,千萬不要錄我女兒的罪過,其實她根本就不知道。是她的珠子,我係在了臂上。因夫君去世,需歸家安葬,我便將珠子解下來,但不忍心丟棄,就暫且放在了化妝盒裏。後來由於辦理喪事很急迫,就忘了這件事。所以我應當承擔責任。”初還在堅持說:“確實是我撿起來放進去的。”繼母又說:“你別再爭執了,這失誤確實是我造成的。”於是她流淚哭泣,不能自禁。初也說:“夫人是看見我是個沒有父母的孩子,可憐我,所以她才冒名頂替要救我,其實就是我親身犯法,夫人確實不知道這件事。”她也哭起來,淚流滿面。那些送喪的人也都非常悲痛地哭起來,旁邊的人沒有不掉淚的。守門的官吏用筆記錄,竟因哭泣而不能寫一個字。守關的人流着淚,始終不忍心做出有罪的決定,便說:“這母子倆如此有情義,我寧願來承擔責任,也不忍心記錄和上報她們的過失。而且,她們母子相互爭執,怎麼能知道誰是誰非呢?”於是便將那些珠子扔掉,把她們母子放走了。初和繼母離去之後才知道珠子是初的弟弟放進去的。

誰說女子不如男

【原文】宋會稽寒人陳氏,有女無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無所知。父篤癃疾,母不安其室。遇歲飢,三女相率於西湖採菱蓴,更日至市貨賣,未嘗虧怠,鄉里稱爲義門,多欲娶爲婦。長女自傷煢獨,誓不肯行。祖父母尋相繼卒,三女自營殯葬,爲菴舍居墓側。

【譯述】宋會稽寒人陳氏,有女兒沒有兒子。祖父和祖母年紀都在八九十歲,老得有些糊塗了,什麼事情都不知道。父親身患重病,母親棄家而去。

家裏如此艱難,遇到饑荒年月,三個女兒就一起到西湖去採菱角,第二天到集市上去賣,她們竟然能夠很好地養活年老的祖父、祖母和重病的父親,鄉里稱讚她們家爲“義門”,周圍的許多男子都想娶她們姊妹三人做媳婦。長女想到父親膝下無子,非常孤獨,便不願出嫁。祖父祖母不久相繼去世,三姐妹靠自己將他們安葬,並在墳墓旁邊結廬守墓。

【原文】又諸暨東洿裏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親戚相棄,鄉里不容。女移父母,遠住紵舍,晝採樵,夜紡績,以供養。父母俱卒,親營殯葬,負土成墳。鄉里多欲娶之,女以無兄弟,誓守墳墓不嫁。

【譯述】還有諸暨東洿裏屠氏家的女兒,她的父親是個瞎子,母親有很重的病,她家的親戚和本鄉近鄰沒有人肯幫助他們。屠氏的女兒將父母親搬遷到遠處的紵舍,她白天砍柴,晚上織布,來供養父母。父母先後去世,她親自安葬他們,一個人靠擔土爲父母親做成墳丘。鄉里的人知道她很賢惠,很多人家都想娶她做媳婦,可她想到自己家裏沒有兄弟,便決定自己爲父母守墳,不肯出嫁。

【原文】唐孝女王和子者,徐州人,其父及兄爲防狄卒,戍涇州。元和中,吐蕃寇邊,父兄戰死,無子,母先亡。和子年十七,聞父兄歿於邊,披髮徒跣縗裳,獨往涇州,行丐,取父兄之喪歸徐營葬,植松柏,剪髮壞形,廬於墓所。節度使王智興以狀奏之,詔旌表門閭。此數女者,皆以單煢事其父母,生則能養,死則能葬,亦女子之英秀也。

【譯述】唐代的孝女王和子,是徐州人,她的父親和哥哥從軍戍邊,駐紮在涇州。元和年間,吐蕃侵犯邊疆,和子的父親和哥哥戰死在戰場上,家裏再沒有兒子了,而且母親早年就去世了。這時和子年僅十七歲,她聽說父親、哥哥死於邊疆,就披麻戴孝,赤足步行,獨自前往涇州。她沿途乞討,終於來到涇州,找到父兄的遺體,並帶回徐州安葬。她在墓地旁邊種植松柏,剪掉頭髮,毀壞自己的容貌,在墓地旁邊結廬而居。節度使王智興將和子的這些情況奏聞皇上,皇上下詔表彰和子。以上這幾個女子,都是以自己一個人的力量來侍奉父母,父母活着的時候,她們能夠贍養;父母死後,她們能夠安葬,也可以稱得上是女中英傑了。

【原文】唐奉天竇氏二女,雖生長草野,幼有志操。永泰中,羣盜數千人剽掠其村落。二女皆有容色,長者年十九,幼者年十六,匿巖穴間。盜曳出之,騎逼以前。臨壑谷,深數百尺,其姊先曰:“吾寧就死,義不受辱!”即投崖下而死。盜方驚駭,其妹從之自投,折足敗面,血流被體。盜乃舍之而去。京兆尹第五琦嘉其貞烈,奏之,詔旌表門閭,永蠲其家丁役。二女遇亂,守節不渝,視死如歸,又難能也。

【譯述】唐代奉天有竇氏姐妹倆,雖然出生在尋常人家,但很小的時候就頗有志氣節操。永泰年間,數千強盜來她們居住的村落劫掠,她們姐妹倆長得都很漂亮,姐姐十九歲,妹妹十六歲,藏匿在洞穴裏。強盜搜出她們,將她倆拉出來,然後騎着馬逼她倆往前走。走到一處數百尺深的懸崖旁邊,姐姐先說:“我寧可去死也不受侮辱!”說罷,跳崖而死。強盜們正在驚駭之中,妹妹也跟着跳了下去,摔斷了腳,毀壞了容顏,血流滿身。於是這羣強盜不再去理會她們,離開了這裏。京兆尹第五琦嘉其嚴守貞操,於是奏聞皇上。皇上下詔表彰她們,並永遠免除她們家的丁役。這兩個女子遭遇匪亂,尚能嚴守貞節,視死如歸,實在是難能可貴啊!

【原文】漢文帝時,有人上書,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詔獄逮繫長安。

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女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妾父爲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願入身爲官婢,以贖父刑罪,便得改行自新也。”書聞,上悲其意。此歲中亦除肉刑法。緹縈一言而善,天下蒙其澤,後世賴其福,所及遠哉。

【譯述】漢文帝時,有人上書說齊太倉令淳于意犯了罪,應當受到懲處。文帝下詔將淳于意逮捕,關進長安的監獄。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她們跟在父親後邊哭泣。淳于意發怒,罵道:“我只生了女兒,沒生兒子,有了事情,沒有人能夠出來幫忙。”他的小女兒緹縈感傷於父親的話語,便跟隨父親西行至長安,上書文帝說:“我父親當官,齊地人都稱讚他廉潔、公正。他如今犯罪,理當受刑,但我悲痛的是死者不能復生,受刑的人不能再肢體完好,即便他想改過自新,也沒有途徑,最終還是不可能了。我願自己進官府做奴婢,以贖免父親的罪行,使他能夠改過自新。”漢文帝看過她的上書,悲憫她的孝心,就免了她父親的罪。這一年,朝廷還廢除了肉刑法。只因爲緹縈一句話說得好,普天下的百姓都享受恩澤,後人也受益於她的恩惠,她的恩澤所及太遠了。

【原文】後魏孝女王舜者,趙鄒人也。父子春與從兄長忻不協。齊亡之際,長忻與其妻同謀,殺子春。舜時年七歲。又二妹,粲年五歲,璠年二歲,並孤苦,寄食親戚。舜撫育二妹,恩義甚篤。而舜陰有復仇之心,長忻殊不備。姊妹俱長,親戚欲嫁,輒拒不從。乃密謂二妹曰:“我無兄弟,致使父仇不復,吾輩雖女子,何用生爲?我欲共汝報復,何如?”二妹皆垂涕曰:“唯姊所命。”夜中,姊妹各持刀逾牆入,手殺長忻夫婦,以告父墓。因詣縣請罪,姊妹爭爲謀首,州縣不能決。文帝聞而嘉嘆,原罪。《禮》:“父母之仇,不與共戴天。”舜以幼女,蘊志發憤,卒袖白刃以揕仇人之胸,豈可以壯男子反不如哉!

【譯述】後魏有一個孝女叫王舜,趙鄒人。她的父親子春和從兄長忻不和,齊國滅亡的時候,長忻與他的妻子同謀,殺死了子春。這時王舜才七歲,還有兩個妹妹,王粲五歲,王璠年僅兩歲。她們姐妹三人孤苦無依,寄居在親戚家裏。王舜照顧兩個妹妹,姊妹三人感情非常好。王舜心裏一直有爲父親復仇的打算,長忻卻沒有一點防備。她們姐妹幾個逐漸長大了,親戚家張羅着爲王舜尋婆家,但王舜總是不肯出嫁。她悄悄對兩個妹妹說:“我沒有兄弟,所以殺父之仇一直未報,我們雖然是女子,但活着難道就沒有用?我想和你們倆一起爲父報仇,怎麼樣?”兩個妹妹都流淚說:“我們聽你的。”晚上,姐妹三人每人都手持一把刀,翻牆進了長忻的宅院,親手殺死了長忻夫婦,併到父親的墓前告慰父親的靈魂。然後她們到縣衙自首,請求治罪,姐妹三人爭着承認自己是首犯,州官和縣官都不能判決。孝文帝聽說了這件事,並頗爲姐妹三人的舉動所感動,於是竟原諒了她們的罪。《禮記》說:“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王舜僅僅是個小女孩子,而能蓄志發憤,親手殺死殺父仇人,爲父報仇,那麼作爲男子,怎麼能夠連一個女子都不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