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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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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帝四

《元史》卷四十一 本紀第四十一

三年春正月丙子,中書左丞許有壬辭職。丁丑,享於太廟。乙酉,中書平章政事納麟辭職。庚寅,沙汰怯薛丹名數。

二月戊戌,祭社稷。甲辰,太陰犯井宿,填星犯牛宿,熒惑犯羅堰。丁未,立四川省檢校官。遼陽吾者野人叛。乙卯,太陰犯氐宿。是月,汴梁路新鄭、密二縣地震。寶慶路飢,判官文殊奴以所受敕牒貸官糧萬石賑之。秦州成紀縣,鞏昌府寧遠、伏羌縣山崩,水涌,溺死人無算。

三月壬申,造鹿頂殿。監察御史成遵等言:“可用終場下第舉人充學正、山長,國學生會試不中者,與終場舉人同。”戊寅,詔:“作新風憲。在內之官有不法者,監察御史劾之;在外之官有不法者,行臺監察御史劾之。歲以八月終出巡,次年四月中還司。”壬午,太陰犯氐宿。是月,詔修遼、金、宋三史,以中書右丞相脫脫爲都總裁官,中書平章政事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巖、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爲總裁官。

夏四月丙申朔,日有食之。乙巳,享於太廟。是月,兩都桑果葉皆生黃色龍文。車駕時巡上都。

五月,河決白茅口。六月壬子,命經筵官月進講者三。是月,回回剌裏五百餘人渡河寇掠解、吉、隰等州。中書戶部以國用不足,請撙節浮費。

秋七月丁卯,享於太廟。戊辰,修大都城。戊寅,立永昌等處宣慰司。庚辰,太白犯右執法。是月,興國路大旱,河南自四月至是月霖雨不止。戶部復言撙節錢糧。

八月甲午朔,晉寧路臨汾縣獻嘉禾,一莖有八穗者。命朵思麻同知宣慰司事鎖兒哈等討四川上蓬瑣吃賊。戊戌,祭社稷。山東有賊焚掠兗州。是月,車駕還自上都。九月甲子,湖廣行省平章政事鞏卜班擒道州、賀州徭賊首唐大二、蔣仁五至京,誅之。其黨蔣丙,自號順天王,攻破連、桂二州。甲申,修理太廟,遣官告祭,奉遷神主於後殿。

冬十月乙未,增立巡防捕盜所於永昌。丁酉,告祭太廟,奉安神主。戊戌,帝將祀南郊,告祭太廟。至寧宗室,問曰:“朕,寧宗兄也,當拜否?”太常博士劉聞對曰:“寧宗雖弟,其爲帝時,陛下爲之臣。春秋時,魯閔公弟也,僖公兄也,閔公先爲君,宗廟之祭,未聞僖公不拜。陛下當拜。”帝乃拜。丁未,月食。己酉,帝親祀上帝於南郊,以太祖配。癸丑,命僉樞密院事韓元善爲中書參知政事,中書參議買木丁同知宣徽院事。己未,以郊祀禮成,詔大赦天下,文官普減一資,武官升散官一等,蠲民間田租五分,賜高年帛。以湖廣行省平章政事鞏卜班爲宣徽院使,行樞密院知院剌剌爲翰林學士承旨。

十一月辛未,享於太廟。

十二月丙申,詔寫金字《藏經》。丁未,以別兒怯不花爲中書左丞相。是月,膠州及屬邑高密地震。河南等處民飢,賑糶麥十萬石。是歲,詔立常平倉,罷民間食鹽。徵遺逸脫因、伯顏、張瑾、杜本,本辭不至。

四年春正月辛未,享於太廟。辛巳,詔:“定守令黜陟之法,六事備者升一等,四事備者減一資,三事備者平遷,六事俱不備者降一等。”庚寅,河決曹州,僱夫萬五千八百修築之。是月,河又決汴梁。

二月戊戌,祭社稷。辛丑,四川行省立惠民藥局。是月,中書右丞太平昇平章政事。

閏月辛酉朔,永平、澧州等路飢,賑之。乙亥,月食。三月丁酉,復立武功縣。壬寅,特授八禿麻朵兒只徵東行省左丞相,嗣高麗國王。癸丑,以河南行省平章政事納麟爲中書平章政事,集賢大學士姚庸爲中書左丞。

夏四月丁亥,復立廣樣局。是月,車駕時巡上都。

五月乙未,右丞相脫脫辭職,不許;甲辰,許之,以阿魯圖爲中書右丞相。乙巳,封脫脫爲鄭王,食邑安豐,賜金印及海青、文豹等物,俱辭不受。是月,大霖雨,黃河溢,平地水二丈,決白茅堤、金堤,曹、濮、濟、兗皆被災。六月戊辰,鞏昌隴西縣飢,每戶貸常平倉粟三鬥,俟年豐還官。己巳,賜脫脫松江田,爲立松江等處稻田提領所。

秋七月戊子朔,溫州颶風大作,海水溢,地震。益都瀕海鹽徒郭火你赤作亂。己丑,享於太廟。是月,灤河水溢。

八月戊午,祭社稷。丁卯,山東霖雨,民飢相食,賑之。丙戌,賜脫脫金十錠、銀五十錠、鈔萬錠、幣帛二百匹,辭不受。是月,陝西行省立惠民藥局。莒州蒙陰縣地震。郭火你赤上太行,由陵川入壺關,至廣平,殺兵馬指揮,復還益都。車駕還自上都。九月丁亥朔,日有食之。丙午,命太平提調都水監。辛亥,以南臺治書侍御史秦從德爲江浙行省參知政事,提調海運。癸丑,命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平章政事鐵木兒塔識知經筵事,右丞達識帖睦邇提調宣文閣、知經筵事。

冬十月乙酉,議修黃河、淮河堤堰。

十一月丁亥朔,以各郡縣民飢,不許抑配食鹽。復令民入粟補官,以備賑濟。戊子,禁內外官民宴會不得用珠花。己亥,保定路飢,以鈔八萬錠、糧萬石賑之。戊申,河南民飢,禁酒。

十二月己未,四川廉訪司建言:“廣元等五路,廣安等三府,永寧等兩宣撫司,請依內郡設置推官一員。”從之。壬戌,太陰犯外屏。癸亥,漢陽地震。戊寅,徭賊寇靖州。

是月,東平地震。禁淫祠。賑東昌、濟南、般陽、慶元、撫州饑民。是歲,徭賊寇潯州,同知府事保童率民兵擊走之。

五年春正月辛卯,享於太廟。是月,薊州地震。

二月戊午,祭社稷。

三月辛卯,帝親試進士七十有八人,賜普顏不花、張士堅進士及第,其餘賜出身有差。是月,以陳思謙參議中書省事。先是,思謙建言:“所在盜起,蓋由歲饑民貧,宜大發倉廩賑之,以收人心,仍分佈重兵鎮撫中夏。”不聽。大都、永平、鞏昌、興國、安陸等處並桃溫萬戶府各翼人民飢,賑之。

夏四月丁卯,大都流民,官給路糧,遣其還鄉。是月,汴梁、濟南、邠州、瑞州等處民飢,賑之。募富戶出米五十石以上者,旌以義士之號。車駕時巡上都。

五月己丑,詔以軍士所掠雲南子女一千一百人放還鄉里,仍給其行糧,不願歸者聽。丁未,河間轉運司竈戶被水災,詔權免餘鹽二萬引,候年豐補還官。六月,廬州張順興出米五百餘石賑饑,旌其門。

秋七月丁亥,河決濟陰。己丑,享於太廟。丙午,命也先帖木兒、鐵木兒塔識併爲御史大夫。詔作新風紀。

八月戊午,祭社稷。是月,車駕還自上都。九月辛巳朔,日有食之。戊戌,開酒禁。辛丑,以中書右丞達識帖睦邇爲翰林學士承旨,中書參知政事搠思監爲右丞,資政院使朵兒直班爲中書參知政事。是月,革罷奧魯。

冬十月壬子,以中書平章政事太平爲御史大夫。乙卯,享於太廟。辛酉,命奉使宣撫巡行天下,詔曰:

朕自踐祚以來,至今十有餘年,託身億兆之上,端居九重之中,耳目所及,豈能周知?故雖夙夜憂勤,覬安黎庶,而和氣未臻,災眚時作,聲教未洽,風俗未淳,吏弊未祛,民瘼滋甚。豈承宣之寄,糾劾之司,奉行有所未至歟?若稽先朝成憲,遣官分道奉使宣撫,布朕德意,詢民疾苦,疏滌冤滯,蠲除煩苛。體察官吏賢否,明加黜陟,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職申請,五品以下就便處決。民間一切興利除害之事,悉聽舉行。

命江西行省左丞忽都不丁、吏部尚書何執禮巡兩浙江東道,前雲南行省右丞散散、將作院使王士弘巡江西福建道,大都路達魯花赤拔實、江浙行省參知政事秦從德巡江南湖廣道,吏部尚書定僧、宣政僉院魏景道巡河南江北道,資政院使蠻子、兵部尚書李獻巡燕南山東道,兵部尚書不花、樞密院判官靳義巡河東陝西道,宣政院同知伯家奴、宣徽僉院王也速迭兒巡山北遼東道,荊湖北道宣慰使阿乞剌、兩淮運使杜德遠巡雲南省,上都留守阿牙赤、陝西行省左丞王紳巡甘肅永昌道,大都留守答爾麻失裏、河南行省參知政事王守誠巡四川省,前西臺中丞定定、集賢侍講學士蘇天爵巡京畿道,平江路達魯花赤左答納失裏、都水監賈惟貞巡海北海南廣東道。黃河泛溢。辛未,遼、金、宋三史成,右丞相阿魯圖進之,帝曰:“史既成書,前人善者,朕當取以爲法,惡者取以爲戒,然豈止激勸爲君者,爲臣者亦當知之。卿等其體朕心,以前代善惡爲勉。”己卯,監察御史不答失裏請罷造作不急之務。是月,以呂思誠爲中書參知政事。

十一月甲午,《至正條格》成。奉元路陳望叔僞稱燕帖古思太子,伏誅。

十二月丁巳,詔定薦舉守令法。是歲,宣徽院使篤憐鐵穆邇知樞密院事,馮思溫爲御史中丞。

六年春二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辛未,興國雨雹,大者如馬首。是月,山東地震,七日乃止。

三月辛未,盜扼李開務之閘河,劫商旅船。兩淮運使宋文瓚言:“世皇開會通河千有餘裏,歲運米至京者五百萬石。今騎賊不過四十人,劫船三百艘而莫能捕,恐運道阻塞,乞選能臣率壯勇千騎捕之。”不聽。戊申,京畿盜起,范陽縣請增設縣尉及巡警兵,從之。山東盜起,詔中書參知政事鎖南班至東平鎮遏。八番龍宜進馬。

夏四月壬子,遼陽爲捕海東青煩擾,吾者野人及水達達皆叛。癸丑,以長吉爲皇太子宮傅官。頒《至正條格》於天下。甲寅,以中書參知政事呂思誠爲左丞。乙卯,享於太廟。丁卯,車駕時巡上都。發米二十萬石賑糶貧民。萬戶買住等討吾者野人遇害,詔恤其家。以中書左丞呂思誠知經筵事。命左右二司、六部吏屬於午後講習經史。

五月壬午,陝西飢,禁酒。象州盜起。江西田賦提舉司擾民,罷之。丁亥,盜竊太廟神主。遣火兒忽答討吾者野人。丁酉,以黃河決,立河南山東都水監。六月己酉,汀州連城縣民羅天麟、陳積萬叛,陷長汀縣,福建元帥府經歷真寶、萬戶廉和尚等討之。丁巳,詔以雲南賊死可伐盜據一方,侵奪路甸,命亦禿渾爲雲南行省平章政事討之。

秋七月己卯,享於太廟。丙戌,以遼陽吾者野人等未靖,命太保伯撒裏爲遼陽行省左丞相鎮之。丁亥,降詔招諭死可伐。散毛洞蠻覃全在叛,招降之,以爲散毛誓厓等處軍民宣撫使,置官屬,給宣敕、虎符,設立驛鋪。癸巳,詔選怯薛官爲路、府、縣達魯花赤。丙申,以朵兒直班爲中書右丞,答兒麻爲參知政事。壬寅,以御史大夫亦憐真班等知經筵事。甲辰,京畿奉使宣撫定定奏言御史撒八兒等罪,杖黜之。時諸道奉使,皆與臺憲互相掩蔽,惟定定與湖廣道拔實糾舉無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