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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二十七 列傳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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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靖孔琳之殷景仁

《南史》卷二十七 列傳第十七

季恭始察孝廉,累遷司徒左西掾,未拜,遭母憂。隆安五年,被起爲山陰令,不就。

宋武帝東征孫恩,屢至會稽,過季恭宅,季恭正晝臥,有神人衣服非常,謂曰:「起!天子在門。」既而失之,遽出,適見帝,延入結交,執手曰:「卿後當大貴,願以身爲託。」於是曲意禮接,贍給甚厚。

帝后討孫恩,時桓玄篡形已着,帝欲于山陰建義。季恭以山陰路遠,且玄未居極位,不如待其篡後,於京口圖之,帝亦以爲然。時虞嘯父爲會稽內史,季恭求爲府司馬不得,乃出詣都。及帝定桓玄,以季恭爲會稽內史,使齎封板拜授,正與季恭遇。季恭便回舟夜還,至即叩扉入郡。嘯父本爲桓玄所授,聞玄敗,開門請罪。季恭慰勉,使且安所住,明日乃移。季恭到任,釐整浮華,翦罰遊惰,由是境內肅清。

累遷吳興太守,加冠軍。先是吳興頻喪太守,言項羽神爲卞山王,居郡聽事,二千石常避之。季恭居聽事,竟無害也。遷尚書左僕射,固讓。義熙八年,復爲會稽內史,修飾學校,督課誦習。十年,復爲右僕射,又讓不拜。除領軍,加散騎常侍。

十二年致仕,拜金紫光祿大夫。是歲,武帝北伐,季恭求從,以爲太尉軍諮祭酒。從平關、洛。

宋臺初建,以爲尚書令,又讓,乃拜侍中、特進、左光祿大夫。辭事東歸,帝親餞之戲馬臺,百僚鹹賦詩以述其美。及受命,加開府儀同三司,讓累年不受,薨以爲贈。

子靈符,位丹陽尹,會稽太守,尋加豫章王子尚撫軍長史。靈符家本豐富,産業甚廣,又於永興立墅,週迴三十三裏,水陸地二百六十五頃,含帶二山,又有果園九處。爲有司所糾,詔原之。而靈符答對不實,坐免。尋又復官。靈符愨實有材幹,不存華飾,每所蒞官,政績修理。廢帝景和中,犯忤近臣,爲所讒構,遣使鞭殺之。二子湛之、深之於都賜死。明帝即位,追贈靈符金紫光祿大夫。

深之大明中爲尚書比部郎。時安陸應城縣人張江陵與妻吳共罵母黃令死,黃忿恨自經死,已值赦。案律,子賊殺傷毆父母梟首,罵詈棄市,謀殺夫之父母亦棄市。會赦,免刑補冶。江陵罵母,母以自裁,重於傷毆。若同殺科則疑重,用傷毆及詈科則疑輕。制唯有打母遇赦猶梟首,無詈母致死會赦之科。深之議曰:「夫題裏逆心而仁者不入,名且惡之,況乃人事?故毆傷咒詛,法所不原,詈之致盡,則理無可宥。罰有從輕,蓋疑失善,求之文旨,非此之謂。江陵雖遇赦恩,故合梟首。婦本以義,愛非天屬,黃之所恨,情不在吳,原死補冶,有允正法。」詔如深之議,吳免棄市。

靈符弟靈運位着作郎。靈運子琇之。

琇之有吏能,仕齊爲吳令。有小兒年十歲,偷刈鄰家稻一束,琇之付獄案罪。或諫之,琇之曰:「十歲便能爲盜,長大何所不爲。」縣中皆震肅。遷尚書左丞,又以職事知名。後兼左戶尚書,廷尉卿。出爲臨海太守,在任清約。罷郡還,獻乾薑二千斤,齊武帝嫌其少,及知琇之清,乃嘆息。出監吳興郡,尋拜太守,政稱清嚴。

明帝輔政,防備諸蕃,緻密旨於上佐,使便宜從事。隆昌元年,遷琇之晉熙王冠軍長史、江夏內史,行郢州事,欲令殺晉熙。琇之辭,不許,欲自引決,友人陸閒諫之,琇之不從,遂不食而死。

子臻,至太子舍人,尚書三公郎。臻子幼孫,樑甯遠枝江公主簿、無錫令。幼孫子奐。

奐字休文,數歲而孤,爲叔父虔孫所養,好學善屬文。沛國劉顯以博學稱,每深相嘆美,執其手曰:「昔伯喈墳素悉與仲宣,吾當希彼蔡君,足下無愧王氏。所保書籍,尋以相付。」

仕樑爲尚書儀曹侍郎。時左戶郎沈炯爲飛書所謗,將陷重闢,連官臺閣,人懷憂懼,奐廷議理之,竟得明白。

侯景陷建鄴,朝士並被拘縶,或薦奐於賊率侯子鑑,乃脫桎梏,厚遇之,令掌書記。時子鑑景之腹心,朝士莫不卑屈,奐獨無所下。或諫奐曰:「不宜高抗。」奐曰:「吾性命有在,豈有取媚兇醜,以求全乎。」時賊徒剝掠子女,拘逼士庶,奐保持得全者甚衆。

尋遭母憂。時天下喪亂,皆不能終三年喪,唯奐及吳國張種在寇亂中,守法度,並以孝聞。

及景平,司徒王僧辯先下辟書,引爲左西掾。梁元帝於荊州即位,徵奐及沈炯,僧辯累表請留之。帝手敕報曰:「孔、沈二士,今且借公。」其爲朝廷所重如此。

僧辯爲揚州刺史,又補中從事史。時侯景新平,每事草創,憲章故事,無復存者。奐博物強識,甄明故實,問無不知,儀注體式,箋書表翰,皆出於奐。

陳武帝作相,除司徒左長史,遷給事黃門侍郎。齊遣東方老、蕭軌來寇,四方壅隔,糧運不繼,三軍取給,唯在都下,乃除奐建康令。武帝剋日決戰,乃令奐多營麥飯,以荷葉裹之,一宿之間,得數萬裹。軍人旦食訖,盡棄其餘,因而決戰,大破賊。武帝受禪,遷太子中庶子。永定三年,除晉陵太守。晉陵自宋、齊以來爲大郡,雖經寇擾,猶爲全實,前後二千石多行侵暴,奐清白自守,妻子並不之官,唯以單船臨郡。所得秩俸,隨即分贍孤寡,郡中號曰神君。曲阿富人殷綺見奐居處儉素,乃餉以衣氈一具。奐曰:「太守身居美祿,何爲不能辦此?但百姓未周,不容獨享溫飽。勞卿厚意,幸勿爲煩。」

陳文帝即位,徵爲御史中丞。奐性剛直,多所糾劾,朝廷甚敬憚之。又達於政體,每所奏,未嘗不稱善,百司滯事,皆付諮決。

遷散騎常侍,領步兵校尉、中書舍人。重除御史中丞,尋爲五兵尚書。時文帝不豫,臺閣衆事,並令僕射到仲舉共決。及帝疾篤,奐與宣帝及到仲舉並吏部尚書袁樞、中書舍人劉師知等入侍醫藥。文帝嘗謂奐等曰:「今三方鼎峙,宜須長君,朕欲近則晉成,遠隆殷法,卿等須遵此意。」奐乃流涕歔欷跪而對曰:「陛下御膳違和,痊復非久,皇太子春秋鼎盛,聖德日躋,廢立之事,臣不敢聞。」帝曰:「古之遺直,復見之卿。」乃用奐爲太子詹事。

廢帝即位,除散騎常侍、國子祭酒。出爲南中郎康樂侯長史、尋陽太守,行江州事。宣帝即位,爲始興王長史。奐在職清儉,多所規正,宣帝嘉之,賜米五百斛,並累降敕書,殷勤勞問。太建六年,爲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