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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朱熹的理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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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學問淵博,於學無所不窺,在先秦諸子、佛道思想、史學文學、天文地理、文字音韻、訓詁孝據、典章樂律等許多方面,都有相當深入的研究及不小的成就。更重要的是,朱熹以繼承二程“洛學”爲己任,廣泛吸收了周敦頤、張載、邵雍等北宋理學家的思想養分,成爲理學的集大成者,他的學說構建起一個規模龐雜而又不失縝密精緻的思想體系。

簡述朱熹的理學思想

1、理氣論:朱熹認爲,宇宙萬物都是由“理”和“氣”兩方面構成的,氣是構成一切事物的材料,理是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在現實世界中,理、氣不能分離,但從本原上說,理先於氣而存在,這是客觀唯心主義的觀點。由理氣論引申到理事論,朱熹進一步發揮了程頤關於理事的“體用一源,顯微無間”,認爲一切事物中都有理,理雖無形跡,但卻包含了事物的本質及其發展的可能性。朱熹又發揮了程頤關於“理一分殊”的思想,他把“理”之全體稱爲“太極”,這個太極就是一,是宇宙的本體;就每一事物來看,它們都完整地稟受了這個理(太極)人微言輕自己的本性,就像天上的月亮只有一個,卻完整地映現在每條江河之上。

2、心性論:朱熹曾認真地研究了《中庸》關於“已發”、“未發”的思想,以及二程以來諸儒對此問題的討論,其觀點在四十歲前後有所不同,前期認爲“心爲已發,性爲未發”,這個思想是受到胡宏的影響;後期則修正了自己的觀點,認爲“已發”、“未發”提心理活動的`不同階段或狀態,並以“未女”爲性,“已發”爲情。在心性論方面,朱熹提出了重要的“心統性情”的理論,這是他對張載思想的發展,認爲性是心之體,情是心之用,心是包括體用的總體。對“性”的概念,朱熹又區分了“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兩個層面,前者指人稟理而生、專以理而言、純粹至善的性;後者指人稟氣而有形的、有清濁偏正善惡的性,這是他對程頤思想的發展。在此基礎上,朱熹又提出了“道心”、“人心”的範疇,認爲道心即“天理”,惡的人心就是“人慾”。

3、認識論:朱熹發揮了《大學》關於“格物致知”的思想,對“格物”的解釋,朱熹認爲,一是“即物”即接觸事物,二是“窮理”即研究物理,三是“至極”即窮理至其極;對“致知”的解釋,朱熹認爲是“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

(《大學章句》),即擴展、充廣知識,致知是格物的目的和結果。總的說來,朱熹的理論是對程頤“格物窮理”認識論的發展。朱熹爲了發揮其思想,提出《大學》篇中缺失對“格物致知”的解釋,於是還專門作了《補格物致知傳》。與認識論相關的,在知行觀上,朱熹提出子“知先行後”的觀點,認爲知的目的在行,即實地踐履,若想踐履,必須先知,不過朱熹也強調知和行不能偏廢,“知行學相須”;與傳統儒家的觀點一致,朱熹的知行觀主要強調的也是道德的踐履問題,而不是認識的來源問題。

4、功夫論:在修養功夫方面,朱熹主張“主敬涵養”,他不僅發展了程頤“涵養須用敬”的思想,也吸收了程門弟子及他自己的修養體驗。朱熹的“主敬”理論突出強調了“未發”,即人在無所思慮及情感未發生時,仍須保持一種收斂、謹畏和警覺的知覺狀態,最大程度地平靜思想和情緒,這樣就可以涵養一個人的德性;此外,朱熹也注意人在動的狀態中的“主敬”,這是貫穿於“未發”和“已發”、知和行的全過程。而人們學習和道德修養的目的,朱熹認爲就在於“存天理,去人慾”。這一結論一方面有維護封建統治秩序的意味,但另一方面,在倫理學上則有用理性原則來作爲社會普遍道德法則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