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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吃不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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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愛吃狗腿肉

古人吃不吃狗肉?

2010年年底,考古工作者在西安咸陽機場二期考古工地清理一座戰國時代的秦墓,從該墓出土的青銅鼎裏發現了半鼎骨湯,經動物專家鑑定,鼎裏燉的既不是牛骨,也不是羊骨,而是半隻不到週歲的雄性幼狗。

這項發現足以證明,戰國時代的中國人是吃狗肉的。當然,我們決不能說所有的戰國人都吃狗肉,但至少當時有一部分人在吃,否則那座秦國古墓裏不可能出現鼎燉狗骨這樣的隨葬品。

用我們現代人的眼光來看,狗是人類的好朋友,拿它當食物可能有些野蠻,可能會遭致廣大愛狗人士的抗議和圍攻,但是好在我們下面要探討的並不是現代人該不該吃狗的問題,而是古代人有沒有吃狗的問題。換句話說,這篇文章只涉及歷史研究,不涉及道德評判。

按照文獻上的記載,古人吃狗的歷史還真是源遠流長。

  周天子吃狗肝

《禮記·內則》記載,周天子的膳食清單裏有八種珍饈美味。哪八種?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搗珍、漬、熬、肝膋是也。這八種美食並稱“八珍”,在中國飲食史上赫赫有名。

所謂淳熬,就是把肉醬煎熟,鋪到大米飯上,做成蓋澆飯。淳母的做法跟淳熬一樣,也是肉醬蓋澆飯,只不過要把大米換成小米。炮豚和炮牂分別是烤小豬和烤羊羔,先烤後燉,燉上三天三夜。搗珍是用裏脊肉做的,把牛羊豬鹿等動物的裏脊取出來,堆一塊兒,反覆捶打,然後煮熟。漬是用鮮牛肉做的,片成薄片,用美酒浸泡殺菌,最後抹上肉醬,澆上酸梅湯,生吃。熬也是用鮮牛肉做的,去掉筋膜,反覆捶打,揉進鹽巴、薑末和桂皮,風乾以後再生吃。

介紹完了八珍裏的前七珍,現在把它們撤下去,端上最後一珍:肝膋。

肝膋跟狗有關,做這道菜需要用到狗身上的兩個部位,一是狗肝,二是狗腸外面粘連的那層腸繫膜。《禮記》上說:“取狗肝一,幪之以其膋,濡炙之,舉燋其膋。”什麼意思呢?就是說要從某條狗身上取出一塊肝,外面包上這條狗的腸繫膜,再用麪糊或者米糊上漿,完了在火上烤熟,這樣就能給周天子做成美味的肝膋了。

  諸侯用狗血盟誓

公元前257年,秦國攻打趙國,趙國抵擋不了秦兵的強大攻勢,派平原君去跟楚國結盟,共抗秦兵。誰知楚王優柔寡斷,猶豫不決,跟平原君開了半天會,一直拿不定主意。這時候,平原君的隨從毛遂衝進會議室,憑藉三寸不爛之舌說服了楚王。

然後毛遂問楚王:“從定乎?”咱們可以結盟了嗎?

楚王說:“唯唯。”可以結盟了。

毛遂當即吩咐:“取雞、狗、馬之血來!”把雞血、狗血和馬血拿過來!

楚王的手下當即宰殺了一隻雞、一條狗和一匹馬,將這三種動物的血混合在一起,倒進一個銅盤裏。毛遂雙手捧起銅盤,對楚王說:“王當歃血以定從,次者吾君,次者遂。”您把這盤血喝上一口,然後我們平原君也喝上一口,最後我毛遂也喝一口,咱們的盟約纔算板上釘釘。

於是三人先後喝下狗血,趙楚之盟訂立。

爲什麼盟誓的時候要用到狗血呢?《史記·索隱》是這樣解釋的:“盟之所用牲,貴賤不同。天子用牛及馬,諸侯用犬及豭,大夫以下用雞。”春秋戰國之時盟誓,必須宰殺牲畜並飲用其血,根據盟誓者的身份地位不同,宰殺的牲畜也不同。天子盟誓,殺牛殺馬;諸侯盟誓,宰狗宰煮;普通官員及老百姓盟誓,逮一隻雞,剁掉雞頭,純用雞血就可以了。

楚王並非天子,但戰國之時諸侯僭越,將自己的地位等同於天子,所以他要用馬血盟誓;平原君不是諸侯,但他在趙國的地位不亞於諸侯,所以他要用狗血盟誓;毛遂只是平原君的門客,無官無爵,等於平頭百姓,所以他要用雞血盟誓。一個天子(楚王),一個諸侯(平原君),一個老百姓(毛遂),三人一起盟誓,當然要殺掉一隻雞、一條狗和一匹馬了。

前面說過,天子盟誓既可以用馬血,也可以用牛血;諸侯盟誓既可以用狗血,也可以用豬血。這說明在當時人們的心目中,狗的地位低於牛馬,跟豬相當,豬肉可以吃,狗肉自然也可以吃。

孟子眼中的狗肉

在毛遂用狗血與楚王盟誓之後大約三十年,孟子去魏國會見了梁惠王,梁惠王向他請教怎樣才能稱霸諸侯,孟子說:

“王道以得民心爲本,故以此爲王道之始。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養,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