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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初二-說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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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尤其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的說明文,根據語言風格的不同,說明文可分爲平實說明文和生動說明文兩大類。那麼說明文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法在我心中-初二-說明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法在我心中-初二-說明文

當我們每天早晨迎着朝陽去往學校時,我們會自覺遵守“紅燈停,綠燈行,黃燈減速“,這是爲什麼呢?

在我的生活裏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在一個陽光明媚週末的早晨,我和媽媽一起去大河家家樂超市買東西,很快我們就挑選完我們所需要的東西,購完物後我就和媽媽興高采烈的的回家了,因爲媽媽買了我最喜歡吃的草莓夾心味餅乾!嘴饞的我早就按耐不住了,回家還沒坐穩就急着拆開那盒餅乾,滿懷欣喜的吃了起來。雖然這餅乾吃起來和以往的味道有一點點不一樣,但我並沒有在意,因爲我已經好久沒有吃草莓夾心餅乾啦!

沒過一會意外居然發生了,吃完餅乾沒多久我的肚子就開始隱隱作痛了,緊接着就是嘔吐和腹瀉······媽媽嚇壞了,急急忙忙帶我去鎮上的衛生院,一路上我看見媽媽那蒼白的臉頰,好像不是我生病而是她生病一樣。到了醫院醫生給我做了檢查,最終結果是因爲我吃了過期食品導致的食物中毒,情況不是特別嚴重,需要掛二瓶吊針,短暫休息就好了。

哎!終於在醫院度過了一個漫長的中午。回到家中,媽媽輕輕的對我說:“梅梅,怪媽媽粗心大意了,這次就算我們倒黴吧,買到了過期食品,以後咱們可得長個記性,買東西一定要看生產日期,錢是小事,身體才最重要。”我跳起來說:“不行!我堅決不同意!憑什麼我們就該自認倒黴?我必須討回一個公道!”

媽媽繼續說道:“你這孩子,算了吧!老闆你叫阿姨的,一點小事就當我們吃了啞巴虧,下次買東西注意點就好了。免得鄰里之間傷了和氣。”我解釋說道:“媽媽,我並不是去找阿姨吵架的,如果我今天選擇忍氣吞聲,那麼以後還有更多像我一樣的受害者,我不能讓別人也和我一樣做一個受害者,老師以前說過,作爲消費者我們可以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

媽媽疑惑的眼神看着我,我撇撇小嘴巴繼續說道:“媽媽你不知道吧,我們政治課堂學過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裏面講過國家制定了很多部法律用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比如《憲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等,除此之外還可以撥打消費者維權熱線12315噢!我衝媽媽一臉壞笑。

媽媽邊笑邊說:”你這個鬼精靈!那你去找阿姨可要注意說話的方式和分寸噢!”我拿着那盒餅乾的包裝袋來到了超市,阿姨見到我很詫異的問:“梅梅,有什麼事麼?”我說:“阿姨,今天早上在超市裏買了一盒餅乾你看都過期了。因爲這盒過期的餅乾我都去了醫院一趟,可把我害慘了!所以我過來是提醒阿姨的。”

阿姨急忙道歉道:“真不好意思啊,我忘記檢查食品貨架的.日期了,一定沒有下次了!”

我高興的繼續說着:“阿姨,你下次一定要謹慎噢,食品安全關係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幸好今天的人是我,換做別的不認識的人說不定還怎麼爲難你呢,銷售假冒僞劣變質過期商品已經觸犯了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阿姨聽了我的話,連連笑道說:“好孩子,以前對法真沒有什麼概念,今天聽你這麼一說頓時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了。我以後也會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依法規範自己的行爲,讓法牢牢記在我心中。

通過這件事我也明白了,法律對我們生活有着重要的規範作用和維護權益的作用。我們中學生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我們也可以爭做一名小小的法律宣傳員,讓法在我心中,並將它傳播給更多的人們,一起共創美好社會!

同學們,讓法在我們心中生根發芽吧!共創依法治國的和諧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