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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崇拜的人作文(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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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人們以書面形式表情達意的言語活動。那要怎麼寫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我最崇拜的人作文(通用1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通用13篇)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

有人崇拜歌唱家,因爲他的歌聲優美;有人崇拜運動員,因爲他們能爲自己的國家爭光;還有人崇拜舞蹈家,因爲她們舞姿優美。而我,卻崇拜那平平凡凡的清潔工。

以前,我看不起那清潔工,他們整天都髒兮兮的,看着就讓人噁心。現在我突然改變了對他們的看法。

那還得從夏天的一個週末說起。那天,我滿心歡喜地走在大街上,突然,一陣刺耳的“刷刷”聲傳入我的耳中,我好奇地轉過頭一看,原來是清潔工。她正手拿一把大掃帚,埋着頭,專心致志地掃着馬路上的垃圾。汗水像斷了線的珍珠,在她那佈滿皺紋臉上不停的流着,而她還穿着厚厚的橙色工作服。我想:這炎炎烈日下還來掃地,熱不熱呀!我輕蔑地走上去問:“阿姨,你傻不傻呀!現在這麼熱,不能等太陽落山了再來掃嗎?”阿姨似乎沒注意到我的表情,低着頭,一邊掃地,一邊和顏悅色地說:“小姑娘,不行啊,要是等到那個時候垃圾不是就更多了嗎?你們走在遍地垃圾的路上舒服嗎?”我一下子怔住了,望着阿姨,熱淚盈眶,沒想到,連一位普普通通的清潔工人也有兢兢業業、默默無聞、爲他人着想的貢獻精神!想到我以前對他們那麼輕視,臉一下就通紅起來,連忙說:“阿姨,再見!”飛快地跑開了。心裏好象明白了什麼······

在以後的日子裏,每當我想要亂扔垃圾的時候,就會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位樸實無華的清潔工阿姨,就會不由自主地把垃圾往垃圾桶裏扔,而每當看見地上有垃圾時,也會不自覺地撿起來扔進垃圾桶裏。

是啊,當你看到大地媽媽穿着乾乾淨淨的衣裳時,難道你不會想到這些都是清潔工人們辛勤勞動的結果嗎?我們難道不應該崇拜他們嗎?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2

我最崇拜的人是誰?他就是“當紅小天王”周杰倫。

周杰倫最有特點的就是他那“千姿百態”的頭髮。舞臺上,他的頭髮很獨特,比如在頭後加一個小辮子,再插上幾根羽毛;生活中,他總喜歡讓他那頭髮都倒向後方。我爲什麼崇拜周杰倫呢?先看幾個故事吧!

那年,周杰倫參加《超猛新人王》,獲得了第二,不過他意外的獲得了“綜藝天王”吳宗憲的垂青,並且吳宗憲也聘請周杰倫到他的公司做一名助理。有一次,吳宗憲把周杰倫叫來,說:“阿杰,只要你能在10天之內寫出50首歌曲,我就幫你出專輯!”接下來的十天裏,他幾乎是一首接着一首地創作,每當他疲憊的時候,就在房間的角落打個盹兒,餓了就吃些方便麪。10天后,他真的寫出了50首歌曲,而且每一首都寫得工工整整。吳宗憲果真幫周杰倫出了第一張專輯《JAY》,這一專輯一上市就被搶購一空,彷彿一夜之間,華語流行歌壇幾乎成爲了周杰倫一個人的天下。

別看周杰倫在舞臺上載歌載舞,其實他很痛苦。因爲他得了僵直性脊椎炎,不過他依然很堅強。他在他的作品《蝸牛》中有這樣一句話,它讓我與周杰倫的生活和奮鬥經歷聯繫起來,這句話就是:“重重的殼裹着輕輕的仰望”。周杰倫在接受美國《時代》雜誌專訪時說“明星夢並不是遙不可及的,其實,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輸的結果。”

是啊!周杰倫爲了成功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呀!我崇拜周杰倫,因爲他有恆心、有毅力、有目標、有理想、有一股不服輸的勁兒。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3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英雄,有的人崇拜偉人,有的人崇拜父母,但我最崇拜我的奶奶。

奶奶今年六十多歲了,身體也不是特別好。儘管自己已年過花甲,但她卻還是那麼孝順,她總是盡心照顧着年過九旬的婆婆。我的婆婆患有老年癡呆症,但是奶奶從不嫌棄,一有時間就把婆婆接到家裏來住。每次婆婆來她都把自己很好的衣服拿出來給婆婆穿。奶奶知道婆婆喜歡吃肉,就買來很多肉,做給婆婆吃。奶奶除了照顧年邁的婆婆,也無微不至地照顧我。從我一出生,就是奶奶一手把我養大。以前,我沒剪短頭髮時,她天天六點鐘起來給我扎頭髮。現在,爲了不讓奶奶那麼辛苦,我就把頭髮給剪了。但她還是對我千叮囑萬交待的,總擔心着我。

奶奶的心腸可是特別的好。有一次,我們家樓下的那個鄰居取了很多錢回家,可能因爲他提的東西很多,就把那個錢包掉在了樓道里。我奶奶正好下去買菜,就在她的門前看見那個錢包。她撿起錢包,發現錢包裏有很多錢,還有那個鄰居的身份證。於是,奶奶就敲敲鄰居家的門,見鄰居沒在家,就在那個鄰居的家門前等了一個下午,最後那個鄰居回來了,奶奶把錢包還給了他,他對奶奶說:“真是太謝謝您了,這是給我在外打工的女兒匯的錢,弄丟了就可不好了!”可奶奶卻說:“鄰居之間還說什麼謝,這是應該的嘛!”

奶奶是一個樂觀豁達的人。如果誰家有困難,她總是毫不猶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幫助他們。她每天都穿得漂漂亮亮的,我經常都會問奶奶:“奶奶,你穿得這麼好是給誰看的。”奶奶說:“我是穿給自己看的!”雖然她這一生經歷三、四次的車禍,身上傷痕累累,病疼滿身,但是她還是很樂觀地面對生活,每天都是笑呵呵的!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4

我一向佩服忠誠謙虛有智慧的人!比如劉伯溫,比如吳用,當然,羽扇綸巾的諸葛孔明是我最崇拜的人!

“臣本布衣,躬耕於南陽”在《出師表》中,諸葛亮是這樣談起自己的。他總是自己無德無才,他的成就都是承蒙君主的錯愛!這是多麼謙虛的品格啊!要知道,能讓徐元直鼎力推薦,能讓劉備三顧茅廬邀請,能讓周瑜感慨“既生瑜,何生亮”,諸葛亮,註定了是個傳奇人物。

“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這是蘇東坡對諸葛亮的稱讚。我試着想象那個場景,漫天的火光燒紅了大江,連雲彩也不忍看下去,用紅布遮住了眼睛。曹操的百萬雄兵在諸葛亮的計謀下毀於一旦,死的死,傷的傷,逃的逃,一代梟雄曹孟德只有親兵跟隨,一路狼狽逃竄。而這一切都在孔明的預料之內。更不消說,那場本不該有的東風,正是他知天文曉地理的傑作。這樣有智慧的人,我們不得不稱之爲奇才!

想來,那司馬一家也是狡詐的.很!他們盜取了孔明的木牛流馬,卻不懂得機關的用法,又把蜀軍的衛兵抓去詢問,不想,又中了孔明的計策,白白的把糧食拱手送給了蜀軍。這樣,諸葛亮不費一兵一卒就得到了糧食。這樣的方法,古今中外絕無僅有!

我去過武侯祠,這是唯一的君王和臣子共祭祀的祠堂,這足以證明諸葛亮在蜀國人眼中和心中的分量!這就能理解半個成都人——杜甫感慨的說:“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這種遺憾這種悲痛深深銘刻在蜀國人的心中。

諸葛亮不愧是智慧的化身!不愧是忠誠的子民!他不愧於“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歷史評價。我崇拜這樣的人,我要成爲這樣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5

我們小區有一位年輕的哥哥,他總是穿着一件寬大的T恤衫,上面印着一隻棕色的泰迪犬,而每天清晨,總能看見他提着一個黑色沒封口的“垃圾袋”悄悄地放在草叢中,便離開了。看到這一幕,我總是在想現在的年輕人也太懶了,連垃圾都不願丟,太不愛護環境了,可是,從那件事以後使我改變了對他的看法。

那是週末的一天,我剛走到小區門口,一隻狗的虛弱叫聲吸引了我,我低頭一看,發現那隻狗的肚子大的驚人,一看就知道懷寶寶了,而且馬上就要生了,可能是早產,不管狗媽媽再怎樣努力,小狗只露出了頭,如果身子再不出來小狗和狗媽媽就都有生命危險,我急的團團亂,突然那位哥哥衝了出來,立馬把狗媽媽抱起來,二話沒說,以衝刺的速度跑到了最近的寵物醫院,自己掏腰包給狗媽媽生產。在手術室門口,我看他靜靜地坐着,雙手大拇指一直再動,眉頭緊鎖,埋着頭沒神的看着地板,那件T恤也變得十分髒。

就在這時,醫生走了出來,哥哥衝到了醫生面前,緊張地問:“怎麼樣?”醫生回答道:“手術非常成功,順利取出了3只狗寶寶。”一縷和諧的陽光從窗戶照了進來,照到了哥哥的臉上,哥哥臉上浮現出幸福的微笑,一切都那麼的美好!

到了最後,哥哥拿着一個佈滿絨布的籠子將3只小狗和狗媽媽帶回了家,一路上跟他的交談我才知道,原來那個黑色塑料袋裏裝的是流浪貓狗的食物。看着那個黑色塑料袋我終於明白了:哥哥並不是因爲懶,而是因爲他有一顆善良的心,愛護這些在別人眼中可憐的小動物!

現在,每當我碰見這個哥哥,我都會向哥哥充滿尊敬地說一聲:“哥哥好!”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6

不知大家是否記得,2009年魔術熱魔術師劉謙的粉絲統稱爲“鉛絲”,我是老爸的粉絲,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絲”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樑,深不可測的雙眼,使人望而生畏。本來的我是個追星狂,現在可卻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讓我一個人在家乖乖的,把作業寫完了。可我偏不愛風平浪靜的生活,非要沒事找些事兒出來。寫着寫着感到了異常無聊,正在我咬着筆桿子找趣時,同學的電話打來了,我暗自高興地與那位同學交談了近小時。“再見。”“再見。”

我掛了電話,準備再玩一會再寫作業,可一想老爸快回來了,於是我便看了一下時間,可一看就嚇一跳!再過幾十分鐘老爸就要回來了,我拿起筆刷刷刷地寫了起來,作業質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兒,我回來了。”我慌慌張張地跑去開門。“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點反常地問了我一句,一邊換鞋子,一邊若無其事的問我。我嚇出了一身冷汗,忙說“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業,好想看出點眉目來了。“說,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點怒不可竭的樣子,一雙深不可測的眼睛緊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義,用用眼神審問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濃濃的眉毛更讓我看到了他的堅定。忍不住說了出來

“今天和別人通電話了。”我低着頭,不敢在望他。

“多長時間?”老爸的語氣仍然很堅定,誇大點的話可以說比林則徐銷煙的態度還要不搖。

“幾小時吧。”我試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當了,又被我嚇出來了。”老爸一臉頑皮地望着我。

“唉!”我無奈的嘆了口氣。

瞧!老爸就是這樣的嚴肅,這樣的可愛,世人對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變臉”技術高超,我就因這件事成了“金絲”。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

若說起王守仁這個名字大家可能不是很熟悉,可是他說的知行合一這個詞,名聲可是大得嚇人。陽明心學早已風靡世界,而王守仁(王陽明)則是我最崇拜的人。

心學與朱熹的禮學不同,禮學所張揚的是,“留天理、去人慾”。而心學則想的是“天理即是人慾”而這則來源於王守仁的一個奇遇。

在王守仁專心追求哲學時,一個消息傳入了他的耳中。在深山裏,有一個修爲極高的道士。王守仁聽到這個消息後就立刻去會見了這個道士,可是這個道士卻讓他失望了,因爲這個道士說的都是一些他習以爲常的問題。

這時,王守仁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他問到家中常有人在,道士緩緩的睜開眼說:“母親尚在。”“那你想他嗎?”寺廟裏隨着王守仁這個問題的落下,又陷入了沉默。“怎能不想啊!”一聲嘆息響起,道士低下了頭,在他看來這不是一個道士該說的話。

王守仁說道:這也是他第一次想到,每一個人都會有七情六慾,他將永遠屹立於世間,雖然他創造出的心學跟他的奇遇是密不可分的,可真正成就他的是他的堅持。

這時王守仁已被髮配至龍場,他站在窗前,外面下着大雨,破舊的木屋被雨打得“啪啪”直響。他頓時在想:敢於犯上,敢於直言,一直堅持着追求真理,爲何上天對我如此的不公?這時一聲大笑劃破長空,原來真理竟如此簡單,去人慾存天理!天理既是人慾,空山流水,萬古長空!此一刻,已是永恆。

一個哲學史上一個偉大的哲學誕生了——心學,而這些都來源於王守仁的堅持,永不放棄。那個山洞是陽明洞,那“心學”永遠印在了人們的心間,那笑聲似乎永遠不絕,他的堅持得到了回報。

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王守仁。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8

小時候,我最崇拜電視裏的人。慢慢地,我開始崇拜身邊優秀的朋友。隨着年齡的增長,我明白了我最崇拜的人是竟然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相貌平凡,他留着一頭黑黑的短髮,彎彎濃濃的眉毛,一笑眯成一條縫的單眼皮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樑上架着一副樹脂近視鏡,有一張愛逗我哈哈笑的會說話的甜嘴巴,他一笑起來,嘴巴兩邊漏出了兩個小酒窩,白皙的臉蛋上有總是扎我手的鬍子,因爲爸爸總喜歡用他的鬍子來逗我開心。

老爸可是我們全家人的驕傲。他優秀的表現可多了,一天一夜都說不完。我去爸爸班上玩的時候,無意中聽到幾位叔叔稱呼爸爸“申老師”,因爲其中的一個原因是老爸的書法在比賽中得過獎項,叔叔阿姨們都佩服我爸爸。

除了書法,在家做飯爸爸也是比較拿手的。爸爸做的可樂雞翅特別美味,外香裏嫩,再加點可樂,那就成了絕世美味,連廚藝精湛的媽媽都比不過他呢。

爸爸做事是那麼的認真仔細,就連捏個泥人都是那麼的惟妙惟肖。有一天,爸爸坐到我的學習桌旁,認真的看書,在我出去洗蘋果的十多分鐘時間裏,爸爸正在聚精會神地捏着一個豬八戒。回到房間後,我一看,這個豬八戒胖嘟嘟的,耳朵垂直向下,已經蓋住了眼睛。在我欣賞的驚歎不已之時,爸爸卻一直搖頭,好像一點也不滿意這個豬八戒。這時,他又拿出了一些紅色的泥和綠色的泥,揉了揉,不一會就做好了一瓣西瓜。然後再用黑色的泥做成西瓜籽粘在西瓜上,把西瓜放在豬八戒的手上,那形狀簡直讓我拍手叫好,讚不絕口。

爸爸孝敬長輩,對工作認真負責,各方面都是令我學習的榜樣,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9

小時候,我一直認爲挑山工的活很輕鬆,因爲有些上了年紀的人也在挑山工的行列裏。直到那次泰山游回來後,我對挑山工的看法改觀了……

四年級的一個暑假,我和爸爸媽媽相約到泰山去登山。我們到了山腳底下,拿着食物和相機,便登了起來。一路上,我們超過了一個又一個的挑山工。看到前面的路上沒有挑山工了,我心想:這些挑山工的活很輕鬆,還很熟悉路,怎麼走得那麼慢那?真奇怪!接着,我們看看風景,走走路,走到半山腰時,又累又渴,在路邊找了個亭子坐下了。剛一坐下,我便發現我們旁邊坐着剛纔的挑山工。我很好奇:他們不是被我們甩得遠遠了麼?難道有近路?

我帶着一肚子疑問,問了一個看上去年紀較大的挑山工:“挑山工爺爺,你們的活重不重?重的話又爲什麼走的那麼快?難道有近路麼?”挑山工爺爺眯着眼,微笑着說:“小朋友,我們挑山工的活很重啊!但是我們不像你們,走走停停,我們只是專心致志的走路,並沒有近路!”我聽了挑山工爺爺的回答,又問:“既然活很重,你們爲什麼還要做呢?”“小朋友,泰山上是不是有很多旅館、小賣部?”“是啊。”“那就對了啊,沒有我們挑山工,山頂哪來的東西賣,哪來的東西提供給遊客呢?所以,我們纔要挑東西給山頂啊!”聽了挑山工爺爺的一席話,我不由得尊敬起了挑山工,也暗下決心:以後我也要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接着,我向父母喊了一聲:“爸爸媽媽,我們登山去!”喊完,便拖着父母登起了泰山……

經過這次泰山遊,我改觀了對挑山工的看法。在這裏,我想對挑山工說:“挑山工,你真了不起!”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0

我最崇拜愛冒險的人,比爾·蓋茨就是我最崇拜的人。

比爾·蓋茨出生在美國一個富裕的家庭裏。父親是以爲律師,母親是一位醫生。如果比爾·蓋茨繼承了父業,作一名律師,他的生活也會同樣富足,可比爾·蓋茨並沒有選擇這條毫不危險的路。比爾·蓋茨作爲0世紀最具影響力的人物之一,他在電腦軟件業創造了微軟第一帝國,成爲了美國這一時代的象徵。

我崇拜比爾·蓋茨不僅是因爲他酷愛冒險,而且也以爲他十分節約開支。

曾經有人在飛機經濟艙碰到了比爾·蓋茨。他問道:“比爾·蓋茨先生你好,請問你爲什麼不坐這趟飛機的頭等艙,而是坐環境最一般的經濟艙呢!”比爾·蓋茨反問道:“難道頭等艙比經濟艙飛得快些嗎?”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回答,比爾·蓋茨覺得:竟然頭等艙不會比經濟艙更快到達目的地,那爲什麼要做頭等艙呢?平時,我們只要一有錢了就去把它拿去奢侈的花掉,其實用在有用的地方,這錢會更有價值的。

有時,舊的東西和新的東西是一樣的結果,可人生就是一種冒險,選擇未來,雖然有風險,但完成了人生的目標——冒險。

人的靈魂有着一個不可動搖得夢想——冒險,當你完成了冒險任務,你會覺得多麼自在。比爾·蓋茨完成了他的夢想,現在多麼自由,多麼快活。冒險,雖然有風險,但能讓你享受到“路邊的風光”。如果失敗了,你就該“轉彎了”;如果成功了,你會享受到更多的快樂。

節約開支的好處有許多:能讓你更加富有、讓你更加簡樸,當經濟危機時,不怕破產……比爾·蓋茨是我的偶像,他的事情讓我愛上了冒險,讓我更加簡樸,更加有一段快樂的時光。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1

說起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淘氣包馬小跳》這本書裏的主角馬小跳,他圓圓的臉顯得天真無邪,一雙充滿好奇心的眼睛鑲嵌在他的臉上。馬小跳可有着許多優點,他堅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感動。

有一次,他在街上玩。遠處傳來一陣“汪!汪!汪!”的叫聲,那叫聲十分淒涼,如同一把刀子深深的刺在了人們的心理,馬小跳聽到後,便直奔叫聲傳來的地方,想去看一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原來是一隻狗迷路了,找不到家了,他那股強烈的同情心頓時油然而生,他一定要找到狗主人!終於,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狗的主人終於找到了,而狗的主人卻嫌棄那條狗的眼睛失明,堅決不要了,馬小跳頓時恍然大悟,但是馬小跳並沒有放棄,他不但每天去狗主人那兒請求他留下狗,而且還帶狗去寵物醫院治療。功夫不負有心人,狗主人終於答應收留那條狗了。跟他比起來,我十分慚愧,低下了頭,臉漸漸地紅了。

馬小跳不僅有堅持不懈的精神,還有樂於助人的良好品質。

他依然是在街上,看到了一個小女孩在賣花,她神情緊張,他走上去問他:“你怎麼在這裏賣花?你沒有父母嗎?”小女孩沒有回答,他一遍又一遍地問,小女孩哭着說:“我不賣完花會挨打受罵的!”聽了後,他找了好友一起買花,還動員好友一起買花。第二天,馬小跳看見一個男人一上午都在橋上,監視着賣花女孩,馬小跳覺得這事很蹊蹺,邊上去跟那個男人吵了起來,人們被吸引到了橋上,馬小跳便指着那個男人說:“那人強行女孩賣花!”人們聽後十分憤怒,把那個男人送到了警察局,終於那個女孩被安全的送回了家,那個男人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故事中的馬小跳多麼偉大,想到這兒,我感到自己多麼渺小。

這就是我崇拜的人——馬小跳。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2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什麼偉人,也不是家財萬貫的富豪,也不是耀眼的明星,而是一個個樸實無華的清潔工。

清潔工臉上總是掛着微笑,使人感到格外親切。我每天上學、放學,都能看到她們默默地清掃街道的身影。

那是一個星期天的早晨,我去找在單位加班的爸爸,走出家門沒多久,就看見一條陰溝被髒物堵塞了,路上積滿了污水,行人都捂着鼻子,從別處繞過。他們沒有一個人停下來想想怎麼解決這個問題,都各走各的,好象跟自己一點關係也沒有。十一點鐘,我和爸爸回家,看見一個人蹲在陰溝旁,不知在幹什麼。我走近一看,原來是那位清潔工阿姨正在掏陰溝的垃圾,旁邊還堆着一些廢物:爛果皮、爛蔬菜……其他人見了都躲得遠遠的,害怕有一點污物留在衣服上。這位阿姨卻不怕髒、臭,還用嬌嫩的手把陰溝的蓋子揭開。由於天氣太熱,陰溝裏的臭氣迅速往上升。我和爸爸躲的遠遠的,她卻全然不顧,把陰溝裏的垃圾一點一點地捧出來,堅持不懈地掏着,過了很久,陰溝總算暢通了,再看看清潔工阿姨,已經成了大花臉了。她把蓋子蓋好後,又繼續清掃大街去了。

清潔工們不怕髒、不怕累,在早上天還沒有亮的時候,她們就已經開始工作了,她們認認真真的清掃着大街小巷,用自己的汗水換來了別人的快樂,有一次我去問過清潔工阿姨,我問阿姨:“你們每天工作不累嗎?”阿姨說:“累,但是看到人們對乾淨整潔環境露笑容的話,就值了!”多麼樸實的話語啊!

清潔工們在人們工作、上學的時候,就給大家帶來了乾淨整潔的環境,她們在默默的奉獻。

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一個個樸實無華、任勞任怨、不怕髒、不怕累的清潔工。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3

在我校第十八屆運動會上,我和夏執崴、羅平參加了八百米比賽。他們兩個當中我最崇拜的人是夏執崴。因爲他在比賽中,他來幫助我拿下第四名,而他自己卻放下自己可以拿下第三名的機會。我真的很崇拜他的那種捨己爲人的精神。

記得那一次,我和夏執崴、羅平,中午吃了飯,我們就一起到學校,在路上,我說:“如果我們三個當中有哪一個跑了一組的第四,那他就給另外兩個做三天的衛生。”羅平說:“三天,十天也沒事。”我們一到學校操場一看,一個人也沒有,我說:“我們在那邊去玩一會兒。”我說完話,我們就飛快地跑到了那邊,我們剛玩一會兒,班長就跑來說:“就知道玩,張老師叫你們去比賽了。”我們一聽比賽,就立馬向張老師跑去。

剛一到周老師身邊,周老師就叫到了羅平。他說:“羅平,你是第一組,劉吉、夏執崴是第二組。”不一會兒,羅平就上去比賽了。羅平想,劉吉你死定了。槍一響,羅平像一隻白虎飛奔向前,後來我一看,不好羅平跑的太快,腳“飛”起來了。我一直在叫:“羅平小心一點!”後來跑編了是第四的個道,我和夏執崴馬上看了看天。羅平過來對我們說:“我完了,十天啊!少五天行嗎?”我說;“一天也不能少!”我話一說完我們就去比賽了。

槍一響,我和夏執崴就像一對小青龍一樣向前衝刺,後來,我一不小心讓一個“矮冬瓜”給跑過去了。哦,我的媽媽呀,我真想跑過他,而我向左,他也向左;我向右,他也向右。我用了吃奶的力氣也沒有跑過去。夏執崴一看不對,就馬上跑上來說:“劉吉,快跑上去,我攔後面的人。”我想也沒想就跑了上去。我一看快到了,我就衝刺起來。這樣,我拿了第四名。

夏執崴,謝謝你,如果不是你我連第四也拿不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