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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家出走作文1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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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們天真的小腦袋裏常常涌動一陣又一陣的衝動。離家出走,可以只爲了一個爸爸不給買的變形金剛,也可以爲了一根媽媽不讓吃的棉花糖。稚嫩得讓現在的我們覺得異的想法,卻確確實實在我們的童年存在過。而現在,十三四歲的我們離家出走,又是因爲一種什麼理由?——序

離家出走作文1600字

天空灰濛濛的,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車輛,還有穿街走市的一羣羣花男綠女,都對我敬注目禮。甚者還了一枚一角硬幣過來。“叮”的一聲,硬幣開始三百六十度的旋轉,過後準確的躺在我的身前,在晨光照耀下閃閃發光,似乎在諷笑我的狼狽無助。唉,誰讓她老在我身邊羅嗦來羅嗦去呢?。。腦子裏不由想起了一個小時前的景象。

“沫沫,上學的路上騎自行車別騎太快,小心車輛來往很危險啊。還有壞人,以後我送你?”

“沫沫,早上的早餐夠營養麼,合不合口味呢?。你有什麼想吃的就跟媽媽說哦”

“沫沫…”

本來就夠煩躁的我扔下手裏的書,奪門而出,破天荒的'頂了一句:“夠了!你幹嗎老來煩我?我不用你管!”走出大門的一剎那,餘光看到了那個女人驚訝的神色,讓我想起槍聲響起後,被嚇得呆楞的小動物,我不知道用可笑來形容合不合適。

想想看,這大概是我懂事以來第次跟老媽鬧翻吧。記得第一次是八歲的時候,媽一心想讓我做名氣質女,給我報了個芭蕾班,經過一天的“地獄式”訓練,嬌氣的我便堅持不下去了,回了家又哭又鬧,我以爲我媽會聽我的,就像每次我想吃棉花糖媽都答應一樣。但我錯了,媽這次表現出異樣的執着,執着得讓我懼怕,畢竟這是媽第一次逆我的意願,無奈,只好堅持,並在媽的栽培下成了一名典型的乖乖女,雖然內心無限抗拒。

手腕上的粉水晶冰冷冰冷的,卻好象要比我的體溫要高些。這是伯伯從巴黎寄回的生日禮物,八歲時的,也就是開始將自己改裝成乖乖女的那年,被媽媽牽着去郵局領包裹,郵局的阿姨還遞給我們一張明信片,媽媽輕聲念出上面寫得拙的中文字體:“沫沫長大了,不能再當個野丫頭,粉水晶是伯伯的祝願,要乖,聽話。”而我只是擡頭看着明信片上白蓬蓬的小云朵,咬着手指,然後扯扯媽媽的衣服,“媽媽,沫沫想吃棉花糖。”

就這樣,在陽光的擁抱下,我在路邊靜靜坐了很久,回憶了許多歡樂與難過,記憶中喜與悲的界限是八歲那年。其實,也不是說八歲後沒有開心過,只是總不能按自己的方式去想,去做,去活。

身邊一切都在喧鬧,嘈雜一下一下的撞擊我的耳膜,煩躁的揉揉頭髮,擡起的手上戴着的手錶告訴我,我已經成功的出走了2個半小時,這離我出門時意志堅決地許下的五天,還差得很遠,但肚子已經開始妥協,毫不客氣的叫起來,我想起自己今天還沒吃過一點東西,身上一個鋼蹦都沒有,至於那枚可愛的硬幣,還是讓它躺着吧。平時出門何嘗帶過錢呢,有媽在身邊,想要的東西總會被我幸福的抱回家。那些不喝涼茶的人,總說我有着公主般的幸福。

冷風囂張的肆虐穿行在我的四周,不禁把自己抱得更緊了。冬天,對我而言,一向不是隱忍寒冷的季節,因爲冬天,我會窩在自己的房間裏,翻着那些可愛的文字,一口口的喝掉整杯的雀巢奶茶,然後用奶茶香味的口腔,舔食媽給我準備的棉花糖。有時候,真的覺得棉花糖可以幻化成世界萬物,棉花糖放久了會溶成一滴滴糖漿,人過幾十年會死掉,一段曾經海誓山盟的愛情,甜蜜得一些時候,也會變得乏趣無味。這也許就是人性的脆弱,本質的脆弱。當時間研磨過去的時候,僅存的是什麼,不堪一擊隨風散去的又會是什麼?恍惚間看見一對母女經過,稚嫩的聲音歡快的響着:“媽媽,沫沫想吃棉花糖。”好熟悉的聲音“乖,媽媽這就給你買。”沫沫,棉花糖。我麼?那是小時侯的我跟媽媽麼?

因而放大的瞳孔促使實現沾上了她們的一舉一動,那個女人緊了緊牽着小女孩的手,像呵護幼崽一樣把女孩帶過了馬路,還有那個小女孩帶着讒樣的可愛吃相,女人看着女孩,那種幸福的眼神,好美。漸漸的,隨着棉花糖,在視線中一點一點的暈散開去,直到最後,消失不見。

彷彿那些流失的記憶從那刻開始一點點的充斥我的思緒,那個女人對我的百般呵護,那個女人對我的嬌寵疼愛,那個女人的噓寒問暖,好象全部全部都記起來了,可惡,居然有種想哭的衝動。還來不及遏制自己對那個女人的罪惡感,兩行淚就輕輕的滑了下來,順着臉龐,勾勒出完美的弧線。現在的我,好象要比剛纔竭力控制淚腺的時候還要平靜,緩緩的擦乾淨淚痕,站起身來解放自己坐了幾小時的骨頭。

我聽到有個聲音說:該回家了。

我想,在青春期忤逆的階段裏,犯一個小小的錯誤,是上帝可以原諒的。也許,上帝自己也曾離家出走過,在同樣的季節,同樣的地點。我知道,最後,他也回家了。每個孩子,到了最後,都是要回家的。因爲,那個叫做家的地方,有個愛自己的女人在期盼着自己的歸來,那種幸福感,是多少棉花糖也不能頂替的。——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