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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我的四年級作文集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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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許多人都寫過作文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那麼一般作文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我的四年級作文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品】我的四年級作文集錦9篇

我的四年級作文 篇1

我最喜歡的動物朋友是小狗,它的名字叫明明。記得去年有一天早上,媽媽去買菜回來,手裏抱着一隻小狗。我看見小狗,高興地問媽媽:“好可愛的小狗哦!”媽媽說:“剛纔在超市場買回來的。”我一見小狗,全身白白的,好可愛哦!我好喜歡小狗,幫它取了一個名字,叫明明。

我每天給它吃肉,教它揮揮手、敬敬禮。從此以後,明明一見到我,又跳又叫,好像跟我打招呼。我真的好喜歡明明。

到現在,明明一直跟我相伴在一起!

我的四年級作文 篇2

在生活中,有許許多多的人是值得我們敬佩的,有親愛的爸爸媽媽,有尊敬的老師……而我最敬佩的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清潔工大媽。

那是一次,我和小夥伴們在街道旁玩耍,玩着玩着,我們又渴又累,於是到了附近的超市買礦泉水,一邊大口喝着一邊高興地聊着。喝完便將礦泉水瓶順手一扔,一點也不在意。

正當我們準備繼續玩的時候,一位清潔工大媽拉着垃圾車走來,看到滿地的水瓶無奈地嘆道:“這又是誰亂扔的垃圾呀?現在的人真是越來越不文明瞭。”我們聽見了,臉“唰”地一下紅了,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並慚愧地走到清潔工大媽的面前歉:“對不起,大媽,那些垃圾是我們扔的。”我們正準備接受“暴風雨”的來臨,不料大媽卻微笑地說:“沒關係,下次注意點,保護環境是我們大家的責任。”說完朝我們笑了笑。

這時,我仔細打量着這位大媽:長着一張瓜子臉,額頭上有幾絲皺紋,眼睛小小的,嘴巴變成了“月牙兒”。大媽的形象在我的心中一下子變得是那麼的高大,那麼的親切。

我的四年級作文 篇3

我喜歡搖着尾巴的小狗,喜歡爲民除害的貓咪,喜歡雪白的小白兔,喜歡在水裏遊的小金魚……但是最喜歡揹着小房子的小烏龜。如果你想聽聽我介紹我養的那個呆萌、可愛、普通的小烏龜的話,那就繼續往下看喲!

今天是二月十,是趕廟會的日子。放學一回到家,我立刻寫好了作業,因爲想去廟會買小烏龜。在學校裏,我經常看同學陳穎帶着可愛的小烏龜,我做夢都想要一隻,可是就算爸媽同意我買,也沒有地方可以買。但是廟會一定會有烏龜買吧!想到這裏,我真高興得不知怎麼纔好。

捱到了吃晚飯的時間,我便對爸爸說:“要買一隻烏龜”。“好啊。”就這樣,我在廟會上買到了一隻做夢都想要的屬於我的小烏龜。

當我買來的時候,它怎麼也不伸出頭來,到是過了一段時間,它才伸出頭,讓我有機會好好觀察它。它有一個小小的頭,長長的脖子上有黃綠相間的條紋,頭上鑲嵌着一雙水汪汪的小眼睛,一張大嘴巴,背上揹着一個神奇的圖案,就像一幅八卦圖,靈活的四肢,一條又細又長的尾巴,我給它取名叫露天。

露天有一項本領可厲害了!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天放學回到家,我把露天洗了一個澡,讓它陪我寫作業,過了一會兒,我作業寫完了,扭過頭去看露天,我左顧右盼,當我看見它的時候,大吃一驚,怎麼成了攀巖高手了,它正一邊靠牆壁,一邊靠窗簾支撐,慢慢悠悠地往上爬呢,我既高興又擔心,連忙叫來媽媽,媽媽立刻用手機咔嚓咔嚓閃了兩下,發到朋友圈。有很多朋友都點了贊,感到不可思議,其中還有方老師點贊呢!

這就是我養的小烏龜,我會好好地養它,等它長大後,我會把它放回大自然,給它一片自由的天地!

我的四年級作文 篇4

我長大了!我長大了!我已經成了一位“大人”。從天真幼稚的小班生,變成成熟懂事的大人是多麼的不容易呀!這需要經受父母的嘮叨,克服自己的怯懦,經歷人生的風雨,走過生活的坎坷,才能夠真正長大。不過我已經衝過了重重的“關卡”,到了大人的“終點線”,成爲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小大人。

想要成爲大人必須具備:一,知識,至於知識嘛!我還是蠻淵博的,就拿“知”這個字來說吧!它在字典頁,意思是(1 )知道(歲的小孩抱着腿,全身蜷縮在一起,像個大肉球似的。我以光速一般把他抱起,仔細觀察他的傷口。呀!他的小腿全部都是血,傷口處還在不停地流血,我嚇呆了,又把他放在地上,低頭開始沉思:“我應該聯繫他的家長呢,還是找保安?”一擡頭,我突然看見一個阿姨把一個小孩報上樓,我以爲就是那個受傷的小孩,心想:“好人不留名,一定會有好報。”轉過頭,我才發現那個受傷的小孩依然在原地,哦,原來,那個阿姨抱着另外的小孩呀!我這時顧不了這麼多了,我還是以光速度將他抱起,迅速的用紙巾把傷口包紮好。接着就急切的問:“小弟弟,你住幾樓幾號呀?”“嗚,3樓5號。”“幾單元呀?”我又急迫的問了這個問題。“嗚,3單元。”“第幾棟?”哎,我這人,真是健忘呀!這時來了一個老婆婆,他一下把孩子抱過去,給我聚了一躬,衝進了一棟房子。

我看着他們離去的背影,一方面,我爲小孩的傷口而揪心,另一方面,爲我的行爲而驕傲,因爲,我可以向全世界宣佈:“我長大了!”

我的四年級作文 篇5

從小,我有一個夢想,那就是當一名科學家。因爲科學家能發明出許許多多、千奇百怪的發明,所以我纔想當一名科學家。我以前在馬路上走路時看見許多的汽車都會排出廢氣。所以我心裏想:要是有一輛既不污染空氣,又不浪費汽油,還能在天上飛、海里遊的汽車那該有多好啊!

我給大家講解一下我幻想的那輛汽車吧!首先,它是靠太陽能來驅動的,在陸地上跑的時候一點兒也不浪費汽油,只需要太陽能。假如你開着它去上班,只需要把汽車停在停車位上,它就會自己充電,如果充太滿的話,它還可以把這些電能儲存起來當成備用能源。那麼晚上開車的時候,就不怕沒有太陽,驅動不了了。而且它還具備防曬功能哦!假如你堵車了,那一點兒也不礙事,只要你對汽車說一聲“切換成飛行模式”,汽車上面就會冒出好幾個螺旋槳把汽車帶上天。而且我幻想的這輛車還擁有語音系統、自動駕駛系統、刀槍不入系統等。當然,這輛汽車也可以在海里遊,只要你對它說一句話——“切換遊艇模式”。這時候,汽車下面就會冒出一個大氣墊,然後,發動機將車速提升十倍,每小時可以行駛999公里。車子下面的大氣墊還有防護系統,槍都打不破,所以你不用擔心大氣墊會破。

這就是我夢想中的汽車,我相信以後肯定會發明出來的。

我的四年級作文 篇6

不過一眨眼,20年已過。由於我的學說太未來化,大家都不相信;再加上現在是“二次文革”時期,許許多多的生物學家、物理學家深受“綠衛兵”的迫害而死去,我只好躲在我自己發明的物質——反電核能激光磁石做的小屋裏。由於他們懼怕這種物質,所以才一直沒來襲擊我。

這個“家”不僅是我的庇護所,而且還是我的實驗室。我正在發明一種永動機,它可以帶動任何東西,甚至全世界的東西;除非發出指令,否則絕不停止;它是用我的房子的材料做的,用全世界的原子彈、氫彈也不能傷它一分一毫;最重要的是,它耗能超少,只需少量的.唾沫便可以工作。爲了造福人民,我必須儘快做出來。

過了九九八十一天後,我終於造出來了永動機。本來我想盡快申請專利並投入市場,但突然想到外面還在“二次文革”時期,只要一出去就會被擒拿。想到這兒,我不禁打了個寒顫。但我並沒有退縮。我給在國家機關工作的劉軒辰打了個電話,讓他趕緊過來。

劉軒辰來了以後,我們先聊了一會兒。從他口中,我得知“二次文革”已結束,我高興地跳了起來,與他乾杯。過了一會兒我說:“兄弟,你還願意幫我的忙嗎?”“沒得說,中,朋友忙必幫。”……當他走後,我累得睡了三天三夜。

當我醒來以後,吃了飯就趕緊去看電腦,我發現我的所有郵箱都滿了。我認真看了看,發現全是邀請函:有邀請我去當大學教授的、有邀請我去當CEO的;有邀請我去當總經理的……當我看完最後一封信時,我發現又來了一封,是劉軒辰的:“還好嗎,老燒餅(我的外號叫燒餅)?國家讓你當國防部部長,你願意嗎?”當天,我一夜未眠。

現在,我已經是國防部部長,經常發明出一些東西。有事,我會給教授講課。說不定某天,我還會到你家講課呢。

我的四年級作文 篇7

又是陰天,又是灰色的天空,又是沉悶得令人窒息的空氣。

我把快要凍僵的手插進兜裏,迎着風,走在灰色的天空下。

風真的好大,好冷。

看看手錶,灰暗的光線勾勒不出表上數字的輪廓。按下發光鍵,在淡淡的綠色熒光的映襯下,我看到了不希望看到的黑色數字。

於是,豎起風衣衣領,低下頭,加快腳步。

突然發現,眼睛不知何時起已噙滿淚水。

視線變得模糊。

中午,下雨了。雨並不大,可是打在臉上好疼。

擡起頭看看依舊是灰色的天空,發現厚厚的灰色中夾着幾絲微弱的亮光。

一滴雨滴在眼睛上,我閉上眼,雨順着臉流下來。

晚上,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覺得厭惡。

我不喜歡城市霓虹閃爍的夜晚,有種撲朔迷離的妖嬈。但虛僞的繁華掩蓋不了背後荒涼的空虛。

就到這裏吧。

我的四年級作文 篇8

未來的我是一位冒險家,冒險家可不是小事,冒險家可不是想當就能當的冒險家要帶的東西有小刀、繩子、吃的。和飛天爪,打火機。

冒險家我要去亞馬孫河了還要在亞馬遜河住上一夜,在亞馬遜小河冒險是很難的,可是我們是冒險家不能放棄,冒險家我在亞馬遜河成功的過上了一夜。

冒險家我要去咱們努力打回來的國家中國。冒險家我要去的是咱們中國的海邊,海里面有自由自在的小魚還有龍蝦、海膽。海的旁邊拍一座高大的山,可惜在我眼前的海鮮或美食我卻吃不到,小魚很機靈,龍蝦有鋒利的手,海膽有的有毒,這些魚都很強大的特點,可我還有希望山上還有野果,也可以讓我大吃我拿出了我自己帶來的飛天爪,我上到了,山上吃到了好吃的野果,可是我還不放棄,又用飛天爪又到了海邊,我想來想去終於想出了辦法我又上到了山上,找了一些樹枝,和一隻死了兔子,用樹枝做了一個三角插,在往三角插上放了一塊兔肉,因爲龍蝦都喜歡吃肉,兔肉把龍蝦引來了,一擊龍蝦殺了挪用打火機把龍蝦燒熟了,讓我吃了一頓飯。

等你長大了,你一定要當冒險家當冒險家很爽的,我祝你當個偉大的冒險家!

我的四年級作文 篇9

每天熄燈之後,都是我和媽媽講故事的時間。今天,媽媽給我講了一個我小時候的故事。

那時我才一歲多,剛剛學會蹣跚走路,小姐也只有三歲。這一天,陽光燦爛,媽媽帶着我們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剛走出沒幾步,我就懶得動了,非要媽媽抱着不可。媽媽剛把我抱起來一會兒工夫,小姐就不開心了。於是,媽媽又把我放下,把小姐抱在懷裏,而我又哇哇大哭,這樣反反覆覆也沒走出多遠。情急之下,媽媽把我們同時抱了起來,吃力的向前走着,但兩個孩子加在一起也有好幾十斤的重量,何況遠道沒輕載,媽媽實在承受不了了,無奈之下,又不得不把我們放在地上……

氣喘吁吁地媽媽終於想到了一個好辦法,她把我和小姐帶到一個安全的地方,又撿來一個乾枯的樹枝,分別給每個人畫了一個圓圓的大圈兒,讓我們在裏面活動,並嚴肅地說道:“誰都不許走出這個圈兒,我去搬‘救兵’。”說完,媽媽就揹着手,大搖大擺的離開了。只見小姐安安靜靜的站在那兒,一動不動,我只站了一會兒,就堅持不住了,搖搖晃晃的跟在媽媽後面。其實媽媽早已發現了身後的我,就故意放慢了速度,讓我遠遠的跟着回家。

事後,媽媽還佯裝責怪道:“真是個不聽話的孩子!”雖然六、七年的時間過去了,其實現在的我,依然是那個不能安分守己的人,還是那個圈不住的我,難怪老師們都說我思維活躍、想法獨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