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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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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愛情


公證愛情
  水生和香菱一見鍾情,“私奔”來到南方打工。兩人心裏揣着小九九:他們想通過自己的努力,衣錦還鄉後再向父母攤牌。到時候,生米煮成了熟飯,當爹孃的準會同意他們的婚事。
  有了行動目標,兩人便玩命地掙錢。香菱在餐館裏刷盤子洗碗,外加看車、洗車;水生白天裝卸貨物,夜晚看守貨棧,忙碌一天下來,身子骨像散架似的。可水生是個樂天派,回到出租屋,照樣唱起那首自編的歌曲:“等我有了錢,就當大老闆,海枯石爛不變心,愛你一萬年!”
  香菱聽膩了愛情宣言,對水生耍起了小性子:“你煩不煩呀,公鴨嗓子哇哇叫,聽得我耳朵都磨出繭子了,就不會來點新鮮的!”
  水生拍着胸脯承諾:“我保證,愛你一萬年。如果我背叛了你,就腳底板長瘡,爛掉腳後跟,過馬路撞汽車—不得好死!”
  不久,香菱有了身孕,他們沉浸在對美好未來的憧憬中。不料香菱在一次橫穿馬路時,被一輛轎車撞倒。肇事司機見四下無人,加大油門一溜煙跑了。
  香菱被送進醫院,醫生診斷後搖搖頭,說:“患者被撞斷三根肋骨,肚裏的胎兒已經死去,恐怕以後都失去做母親的機會了。”聞此噩耗,香菱痛不欲生,水生強忍悲痛,堅定地對香菱說:“孩子沒了就沒了吧,我今生今世有你就行,我要兌現諾言,愛你一萬年!”
  不久,雙方家人趕來,目睹渾身纏滿紗布的香菱,無不悽然落淚。香菱爹像抓小雞似的,拽住水生的衣領,甩下一記耳光:“兔崽子,是你害了我家香菱,不能再生孩子,誰肯娶她?你說該怎麼辦?”
  水生跪倒在香菱爹面前,還是那些話:“大叔,對不起,這事都是我的錯,要殺要剮我都認了,不過,我這輩子非香菱不娶!”
  事已至此,香菱爹也只好就坡下驢,說:“好,算你小子有種,只要你肯厚待香菱,我就同意你們的婚事,不過,你得寫個字據!”
  水生連忙點頭,當時就寫下“我愛香菱一萬年”,還咬破手指按了手印。
  香菱爹接過看了,仍搖搖頭,說:“這還不保險,你若到公證機關公證一下,我就放心了!”
  “好!”水生拍着胸脯,擲地有聲,“爹,等香菱傷愈出院,我們就去公證處公證愛情!”
  一個多月後,香菱出院了,水生立即和她來到公證處。工作人員聽完兩人傾訴,不禁爲之動容,但拿過水生按了血手印的字據,臉上卻露出複雜的表情,好半天才爲難地說:“對不起,我不能爲你們公證……”
  水生聞言大驚,問:“爲什麼?難道你怕我會變心?”
  工作人員搖搖頭,說:“那倒不是,因爲目前我國的法律條文中沒有公證愛情這一條。”
  水生和香菱苦苦哀求公證處幫忙,爲他們的愛情保駕護航。工作人員耐心地向他們解釋:“公證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公證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合法性是指公證機關辦理的公證事項的內容、形式和程序,都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而純潔美好的愛情屬於精神範疇,現在的法律還沒有相關的依據,可以爲無形的愛情公證……”
  一堂法制課上完,水生和香菱明白了不少道理,水生摟着香菱動情地說:“我們不再搞公證愛情了,可我會永遠尊重承諾,和你恩恩愛愛過一輩子!”
  《公證愛情》故事主要表述的一個法律問題,即我國現行法律的公證內容和範圍中不包括“精神範疇”。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予以證明的活動。故事中水生和香菱的“愛你一萬年”的承諾,當屬精神方面內容,不屬於國家規定的可以辦理公證的事項,故公證處無法爲他們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