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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教師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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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下的教育,正處於艱難的轉型期。教育中的問題,一不留神就會成爲社會的焦點。而一旦曝光爲焦點,必然引起教育部門的擔憂甚至恐慌。是啊,教育再也經不起“折騰”了。但事與願違,你越是怕事,就越是多事,麻煩事會自己找上門來。

散文:教師的尊嚴

於是,我們就常常聽到這樣的勸告:別再把事搞大了,搞大了有什麼好處?此話乍一聽,覺得很有道理;但仔細一想,又覺得有點不對勁:什麼叫搞大了?是我們教師自己想把事情搞大的嗎?搞大了對誰沒有好處?爲什麼不能搞大?你沒看到有些事情,只有搞大了才讓人看得清是非曲直,才讓公衆同仇敵愾,最終纔有正義之聲,問題才得以解決的嗎?只要我們光明磊落,實事求是,把事情放在臺面上,在太陽底下曬曬,就不怕把事情搞大。如果我們做錯了,老老實實地承認,該賠禮道歉的就賠禮道歉,該賠償的就賠償,該按規定處理的就按規定處理;誰犯的錯,誰承擔責任。如果我們沒有做錯,而是別人做錯了,那麼我們就沒有必要爲了息事寧人,爲了怕把事情搞大而委曲求全,被打了門牙還往肚子裏咽。因爲人要有尊嚴地活着!我們教師也是人!

誠然,教師不是一般的人,身爲教師,應該具有教育者的文化素養和職業道德,在道德境界上應該高於一般人,否則就失去了教育別人的理由。但是,這樣的道德境界是有一定限度的,不能無限放大教師職業道德的範圍,也不能無限拔高教師職業道德的標準。以往將教師比作“紅燭”、“春蠶”等等,儘管是對教師無私奉獻精神的讚美,卻有把教師架上“聖壇”之嫌,誤導公衆用聖人的標準來衡量我們的教師。比方說菜市場上起糾紛,誰都可以吵架,唯獨教師不可以,哪怕你有理,也只能任人謾罵,因爲你是教師。“因爲你是教師”,所以就要時時處處事事都要用“聖人”一樣的標準來要求你,你和一般人見識,就是你不對,理由是你應該比一般人有更高的覺悟、更高的道德。換位思考一下,你願意做這樣的教師嗎?而事實是,我們很多官員在教師與學生家長的各類糾紛中,就是如此對待我們教師的!說到底,他們是怕,究竟怕什麼,其實心裏都清楚。他們唯一不怕的是教師的尊嚴被活生生地剝去,因爲口水不是吐在他們自己的身上,耳光不是抽在他們自己的`臉上。

由此,我們非常敬佩李希貴,他說了一句讓我們所有老師都感到溫暖的話:“教師第一,學生第二!”我相信李希貴校長的這句話不是包庇教師,而是折射出這樣一個樸素的思想:在領導的心裏,教師第一;那麼,在教師的心裏,學生纔可能是第一的!領導把教師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教師才能將這種關懷和溫暖傳遞給他的學生,才能把學生的利益放在首位。因爲學生都是靠我們教師一個個去教的,而不是靠領導去教的。當然,教師不是聖人,總有犯錯的時候,但作爲領導,特別是各級教育官員,都要從維護教師的基本權益出發,秉公處理,既不能袒護教師,也不能委屈教師,更不能爲某種利益而犧牲了教師。要讓每一個教師有尊嚴地生活,這是我們每一個領導的責任。在這個公平和正義日漸稀缺的社會,教育的公平和正義,不僅僅是爲着孩子,也是爲着教師。君不見,爲拆遷而讓教師停課做家屬思想工作,甚至揚言做不通就別回來上班。試問:誰給了你剝奪教師上課的權力?尊師重教,難道僅僅是教師節期間的口號?《教師法》難道僅僅是幾張可有可無的薄紙?報紙揭露的很多貪官,都有法學碩士、博士文憑,可見他們不是缺少法律常識,而是缺少法律制裁。教師的尊嚴,需要依靠法律。儘管在現時的中國,法律並不一定可靠;但沒有靠山的時候,法律仍然是唯一的選擇。何況要相信,最終依靠的還是法律。

當然,教師的尊嚴,還是要靠自己的自尊自重。做一個受人尊敬的教師,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有豐富的學識、教育的才能、博大的胸懷和健全的人格,哪一樣不是需要我們長期修煉的?寫下這樣言辭綽綽的文字,明眼人一看便知心有不平。看來,實在是修煉不夠、道行不深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