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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座城那個人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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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城市,與我有莫名的緣分。對一個地方產生記憶,多半是因爲那裏的人。

那座城那個人散文

當我偶然經過時,並未打算驚動在那裏生活着的朋友。只是會看一下他們在QQ上的狀態。看到米米又在如常進行着一天,有着她的特色。有時覺得她並不任性,也不算自我,一直理性。但是她有她的趣味。從她的角度來說,是她的思想。從旁觀的角度來說,那是她的小幽默。

比如她寫道:“吃了幾塊餅乾,又從冰箱裏找出以前帶來的饅頭,用微波爐熱了一下,熱得有點硬了,用筷子插上,打開窗戶,趴在窗臺上,看着外面的風景吃着饅頭……覺得有點冷,就戴上帽子,接着趴那吃,又覺得有點凍手,就又帶上皮手套,接着趴那吃……”

讓我想到網絡上那個笑話。某人正在窗前吃餡餅。聽到樓下一男孩對一女孩表白。女孩說:“除非天上掉餡餅,否則我是不會同意的!”於是某人把手中的餡餅扔了下去,兄弟,我只能幫你到這兒了……

我只關心,米米就着寒風下飯,肚子疼不疼。

那天晚上,我和同伴們在外面吃飯,一直到十一點半,才能夠回去休息。這也是必須參加的,對於不喝酒的人來說,實在沒有什麼意思。

當然沒有和自己的朋友相聚來得有意義。可惜人生,是用百分之九十九的時間,在與一些不喜歡的人相處。而喜歡的人,往往沒有機會相守。

第二天開始工作。在電梯中,無意見到這個城市裏,另一個我記掛的人。他正與人說笑,看到我時仍舊在笑着。不知道那笑意裏,是否有爲我綻放的暖意。我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間笑了,始料未及的相遇,或許意外,或許在意料之中。一切都是偶然。

有的人,是你見到他,就會想要微笑的。

相識十幾年,這期間的變化就是,我對他來說,從一個陌生人,到現在有了意義。不知道是否可以稱得上是他的朋友。正因爲不能確定這一點,纔沒有驚擾他。

後來他問,什麼時候來的,爲什麼沒有告訴他。這次是恰好別人有事,找他替,否則他就不會遇到我了。

聽到這裏很溫暖。我印象深刻的`人,都是有心人。善良的人,會記得你所做過的點滴。即使他當時沒有反應。可是他都已經心領。

十幾年過去了,我對於你來說,不再是人海里的陌生人。象一枚標點,終於可以稱得上是符號。

或許,如佛家所說,這都是因緣。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你播種下善意,自然會有好的回饋。即使是在很久之後,發現原來有閃爍的微光。並不是一片茫然的黑暗。

我沒有期望過,也不敢對世間有什麼奢望。無意相逢,就是快樂。

只是見到,就會令我微笑的人,已經不多了。

其實,當車駛進這個城市之前,回憶就已經在腦海裏氾濫。想起二十幾歲時,曾經那樣喜歡過他,喜歡到癡迷。曾經那樣盼望見到他,卻總是不得相遇。在來這裏參加活動時,在人羣裏搜索他的身影,卻遍尋不見,那時心裏的空洞。只有自己才知道的,被痛苦咬噬着的空虛。

還記得有一次,在逛商店裏,看到一條民族風的紅裙,美麗得就象暗戀一個人的心情。穿着它在寒風的街頭走過,多麼渴望有一種不期而遇的驚喜,能夠在自己覺得漂亮的時候,見到那樣戀着的那個人。可惜最後都是空茫。

我曾爲你看遍街頭的風景,只因爲覺得那是你生活着的地方。甚至沒有細細看過自己所在的城市。那種不能向任何人訴說的煎熬,就如同那天傍晚的寒風,讓那個原本應該綻放的季節,黯然失色。

也曾經收藏過你的城市的圖片。只因爲每次車一靠近,那座城市的遠景靜靜在眼前鋪開,心就激動莫名。

可是現在,我已經步入中年,不再有那樣澎湃的心緒。只是不由自主的想起這些。暗戀,終究是一個人的事情。別人不必知曉。尤其是你,不需懂得。即使明瞭,也只是明瞭那種輪廓,怎麼會清楚那些細節的感觸。

後來的後來,我才明白爲什麼對你一見鍾情。原來,我喜歡的就是那樣的身影,那樣的面容,那樣的微笑。那樣的性格。

我所有喜歡的因素,你都有。

那時你不馴昂揚,偶爾一抹微笑,令人心折。多少年過去了,現在的你比從前溫和許多,常常看到你溫暖微笑。歲月似乎抹去了你身上的棱角,讓人覺得,你生活得更加幸福,更與平淡的世間妥協。

年少時,我怦然心動的那個人,漸漸更改了他的模樣。只是他仍舊是一棵白楊。從前迎風佇立,不懼風雨。現在有碧綠濃蔭,怡人清涼。

我終究與你的生活無涉。在沒有期望的時候,反而會遇到,不由想,爲什麼曾經那樣渴求的時候,反而一次次失之交臂?是上天故意折磨我嗎?

很難說,現在心裏沒有一點盼望。偶遇和未遇,畢竟還是不一樣的。能夠這樣看到你,短暫注視,也已經是一種溫馨了。

這一天,工作之餘,奉命去磊家看他父母。一直忙到夜晚八點多,纔有了屬於自己的時間。很想和米米去江邊散步。卻不知道她是否已經休息。想想已經太晚了。下次吧……

還有一個原因,是過敏初愈,很久沒塗任何護膚品了,臉很乾燥。不想以這樣的形象見她。因爲我還沒有見過她。真後悔前幾年的時候,爲什麼沒有相見過,那時我應該比現在年輕吧……

有時候,即使是去見一個同性,也會考慮到自己的形象問題。畢竟她是重要的。與衆不同的。

這個城市,曾經是我學習的地方。在這裏生活過兩年。那些平靜安寧的日子,治癒了我初三時患上的社交恐懼症。畢業之後,帶給了我一份工作。這個城市,有我愛過的人。現在男朋友的父母家也在這裏。

我與這裏緣分非淺。僅次於現在的居住地。知道自己不久之後,還會來這裏。或許會鼓起勇氣見米米一面,不再這樣情怯。而對於異性……不是所有的男人對我來說,都是男人。不是所有的異性,對我來說都是異性。太多人在我眼裏,是沒有性別區分的,不會讓他們喚醒性別意識。對於這座城裏的那個異性,我恐怕還是不敢主動見他的吧。人海茫茫,你我之間,還是會不期而遇,偶然相逢。

想起那首老歌,“忘憂草,忘了就好……某天涯海角,某個小島。相識相望不如相逢淡淡一笑。”總有一些付出過的情意,忘不掉,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