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作文中心 > 九年級作文 > 狀告初三

狀告初三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82W 次

時間:2007年雞月狗日

狀告初三

地點:X市Y級xx法院

事件:開庭審理一場官司

人物:法官、原告代表(我)、被告初三

(庭下我的親友團和初三親友團正在互相爭吵,法官重重一錘,宣佈開庭,庭下立即鴉雀無聲。然後由我敘述狀告緣由。)

我:尊敬的法官大人,您好。我是一名初三的學生,我是代表全體初三學生狀告初三的。至於初三到底有什麼罪,我將分條陳述。第一條是:初三奪走了我的自由時間。(初三一臉不屑)

法官:原告,請陳述你的理由。

我:在沒上初三之前,我有很多的時間,我可以利用這些時間做我想做的事,畫畫啊,看書啊,看我最愛的《火影忍者》啊,有時還能玩玩電腦,可爽了。可是自從接觸了初三,他就無情的剝奪了我的這些時間,讓我一直學習。我學啊學,學的都累死了。我再也不能忍受了,所以我要告他剝奪我的時間支配權。

法官:恩,言之有理(庭下吼),那麼被告,你有什麼要說。(聽下我的親友團用能殺死人的目光向初三射去。)

初三(不緊不慢,不慌不忙):告我剝奪時間啊,好啊,那我問你,你的學習成績爲什麼那麼好,還不是我的功勞,要不是我逼你學習,你哪兒來的好成績。再說了,俗話說的好“吃得苦中苦,方爲人上人”,這點苦都吃不了,還想成人上人,省省吧。你還是見好就收吧。(初三親友團的加油聲震耳欲聾)

法官:初三所言並非毫無道理,原告你還有其他的要說嗎?

我:我現在要說初三的第二條罪狀——他吃掉了我的笑聲。(庭下學生怒吼“還我笑聲”)

法官:哦?笑聲被吃掉了,快說說怎麼回事。

我:本來沒上初三前,我的學習很輕鬆,基本上沒有學習壓力,不用去擔心這擔心那,每天自由自在,無憂無慮,下課總能聽到我的笑聲滿校園。可是初三他卻無情的吃掉了我的笑聲,使我像丟了魂似的,每天面無表情的穿梭在繁重的學業中。

我:你這麼說也太……也太……`(我無語了,因爲初三說的也不無道理)

初三(冷笑一聲):怎麼說不出話來了吧,沒詞了吧。我勸你就算了吧,我初三向來都是這樣,只有真正的強者才能打敗我,想通過這種方式打敗我,沒門兒。

法官:肅靜,肅靜。經過我和其他審判長商量,現判決如下:經查證,初三確實犯有剝奪他人時間、吞吃他人笑聲的罪行,但由於本法院屬人民法院,而初三屬“生活”法院管轄範圍內,故無法判罪,如原告還想狀告初三,請到“生活”法院去。此案審理結束

(法官剛宣佈完,我的親友團就和初三的親友團吵的不可開交而我卻獨自一人去撤訴了。因爲我覺得初三說的沒錯,只有真正的強者才能打敗他。我們在數落他的同時也應該改變改變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