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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綠葉後有花高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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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沉,萬家燈火變成稀稀疏琉的螢火,與天上的繁星遙相輝映。

先有綠葉後有花高一作文

剛剛摘下紅領巾的初三學生薇子坐在燈下,面對着《法律常識讀本》凝思,往事如潮,在心胸迴盪。她信手鋪開信紙,給當邊防軍的哥哥寫一封信。

哥哥:

您好!

今日對於全家來講可算是個喜慶的日子—終於收到你參軍入伍後的第一封家書。媽媽看後悄悄地抹着眼淚,這淚水飽含着多少柔情,多少思念。

此時已近凌晨。夜,多麼寧靜,千萬個家庭已進入甜美的夢鄉,靜靜地共享和平與幸福。沒有槍炮聲的驚擾,沒有侵略者的恐嚇。哥哥,想象着這一切,作爲軍人的你,豈能不感到自豪?豈能不爲曾經產生的“當兵沒出息”的糊塗觀念而啞然失笑?

十月份,秋季徵兵幵始了。哥哥你已年滿18,身體又符合徵兵條件,但你卻不願進行兵役登記,不想報名參軍。當時你的想法是:“當兵沒出息,賺不了錢。”爸爸媽媽也捨不得讓你走—你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呀。爲了躲避徵兵辦的催促,你躲到北京奶奶家住了下來。

咱們兄妹倆手足情深,我也不願你離家去當兵。但是我正學習着《法律常識讀本》,知道逃避兵役是違法的行爲,應該勸阻說服。我感到很矛盾,把書本上有關兵役法的部分翻來覆去地細細閱讀,深深思索,重要的章節幾乎快背下來了。考慮了好幾次,我終於認識到“先有綠葉後有花,先有祖國後有家”的道理,毅然決定說服爸爸媽媽應以國事爲重,動員你服從國家需要,響應徵兵的召喚,履行公民的神聖義務。

徵兵辦的同志再次上門詢問你的去向,得不到明確的答案。爸爸媽媽憂心忡忡,一籌莫展。我惴惴不安地開了口:“還是讓哥回來參軍吧。”

“你懂什麼!小孩子家亂插嘴!”坐在沙發上織毛衣的媽媽不耐煩地訓斥我。

我一時語塞,但還是鼓足勇氣,說:“爸媽,咱們應該支持哥哥去參軍。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聖職責。有國必有防,有防必有軍,有軍就得有人去當兵。如果大家都只顧一己一家的利益,拒絕服兵役,那不但是自私的,而且到頭來這利益也沒有保障。”

“讓你哥在北京繼續避一避,等風頭過了再讓他回來就沒事了。”爸爸還在幻想的王國中自我安慰。

“這就是違反兵役法的行爲。”我非常嚴肅地說,“兵役法上有規定,爲了維護法律的蓴嚴,對逃避、拒絕服兵役的人,將給予懲處。”

爸爸媽媽半信半疑地看着我,於是我索性拿出《法律常識讀本》,和他們一起細看。

那天晚上當我從夢中醒來時,看見父母房中仍亮着燈。他們在回味,他們在思索,終於想通了,第二天就打電報叫你回來。

哥哥,你從北京回來以後,父母還未怎麼勸你,你就同意去參軍。但我知道,這一切只爲一個字:“孝”。那你何不再想想“忠”呢?當時我曾對你說:“每個人都有兩個母親,一位是孕育血肉的親生母親,一位是賜予安寧和幸福的祖國母親,哥哥,既然你可以對親生母親盡孝,又爲何不能心甘情願地爲祖國母親盡忠呢?”哥哥;你真好,真不愧爲80年代新一輩,你欣然接受了我們的意見,決心報名參軍,做一個守法盡責的好公民。你想,我當時該有多麼高興啊!

哥哥,家中的事你不必掛念,我會多承擔一些家務,以減少你的後顧之憂。爸爸媽媽身體狀況、工作情況都好,只是常常惦記你,他們讓我轉告你:安心服役,幹出成績,爲國增光,爲家添彩。

暫寫至此,有空請多寫信回家。祝

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