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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三作文集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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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觸過作文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許多人會覺得作文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高三作文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高三作文集錦5篇

高三作文 篇1

我從不喜歡矯情,甚至說得上討厭。我的筆下從來沒有飛揚的青春,因爲這不符合我的生活。我總是生活在波瀾不驚的平靜中,沒有繁蕪的色彩,單調也好,蒼白也罷,也沒有起伏跌宕的情節,更沒有懾人心魄的旋律。我始終相信,只要在生活趨於安寧時,纔會激發人生的啓迪。

若說我厭倦生活,討厭世俗那就是假話了,畢竟生活總有那麼多的精彩誘惑得人眼花繚亂,無時無刻不在摧毀人的底線。我不喜歡鋪天蓋地的華麗,也不感動於浪漫至深的都市愛情。打開電視,總能看到一部部雷同的電視劇傳遞着一個信息:“悲慘的灰姑娘終於得到了王子的愛,最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想必這些編劇們定是佛教信徒,以普渡衆生爲己任,總是給絕望的人一劑心靈的麻醉,好讓她們明白自己也有希望,即便那希望藏在電視裏,也好讓她們總歸有個做夢的地方。只是她們從不知道,世上沒有那麼多王子,自己也不是穿上水晶鞋的公主,生活更不是電視劇,沒有那麼多絕路相逢的拐角和柳暗花明的豁達,所以夢醒後還是做回自己。

然而,我並不想討論現實與童話的差距,也不想一味地抨擊社會,因爲那樣不僅需要敏銳的洞察力,更需要祥林嫂般的神經質。我從來不否認社會上存在太多不公平的現象。有人在酒店一吃千金,有的孩子卻在窮鄉僻壤忍飢挨餓;有人在名牌服飾上豪擲千金,有人卻衣不蔽體地在寒風中顫抖。只要是正當途徑得來的錢,不管他怎麼揮霍,你都無權過問,至於它用不用於慈善公益,那完全出於他自身的良心,畢竟法律沒有把解囊相助升級爲義不容辭的義務。如果你氣憤,大可狠狠地瞪着眼以泄心頭之憤;如果你有俠客精神,可豪氣沖天地直取他人性命,不過我可事先提醒你現在沒有梁山可上,只有監獄可下。

我喜歡音樂,只要是能觸動我情感細胞的音樂我都開心接納,無所謂演唱者。我可以坦率地說,我不喜歡朴樹,不喜歡許巍,我從來不認爲滄桑嘶啞的聲線是文學青年的特殊癖好,畢竟我就是個例外。

我一向認爲悲劇會給人更深刻的思考與反省,魯迅先生也是贊成我的。我討厭附庸風雅的言情,以粗糙的內容配以“青春必讀”;我也不盲信把生財之道吹得天花亂墜的“成功祕訣”,成功的人自由吹噓的資本,他們或許只是碰上一個好的時代,選擇了好的時機,當他們把業務做足時,再把淘汰過時的經驗當作稀世珍寶傳授給後人,從此便被奉爲“XX大師”

你可以對我的言論嗤之以鼻,你也可以極盡誹謗之能事,說我賣弄,說我粗俗。不過對我來說都無所謂,這並不是說我有足夠的勇氣來承擔所有的傷痛,畢竟誰都不想被惡語攻擊,只是本人自認爲沒有阮玲玉那麼脆弱到被可畏的人言嚇到以死相殉。因爲我既不想流芳百世,也不想彪炳史冊,更沒有偉大的功績留給後人評說。再說時下規定火化,也沒有無字碑可立。於是我乞求佛賜我一雙慧眼,佛便給我一副有色眼鏡,朦朧得撲朔迷離,絢爛到五光十色,我戴着它,情不自禁地感嘆:“生活總歸是美好的,我得快樂地活下去。”所以我一直戴着它在芸芸衆生莽莽洪荒中快樂地生活着。

高三作文 篇2

高三,顧名思義。是中介,也是終結。

題記

愛迪生爲了發明電燈泡,無數次試驗鎢絲;居里夫人爲了發現鐳的放射性,無數次失敗;時至高三,爲了跨越高考,我們無數次在和難題抗爭,欲與其抗衡。

高三,要的不是放棄

別問別人爲什麼,問問自己憑什麼。

霍金是一個懂的感恩生活和樂觀不屈的人。在他21歲得知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後他也消沉過一段時間,極度失望時他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努力去幫助一些人們。醫生當時預測他最多隻能活2年,但2年過後情況並不是非常糟糕。後來他又想到了以前曾和自己一個病房的男孩,那個男孩第二天就死去了。他似乎明白了什麼,他覺得自己還不算倒黴,不應該就這樣放棄,自己17歲就考上劍橋大學,擁有異乎常人的頭腦。患病後,霍金爲了家庭,爲了自己的理想,果斷的站了起來,繼續了自己的研究。他自己在個人傳記中談到,他並不認爲疾病對他有多大影響,他每天都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之中,努力不去思考自己的疾病。同時,他又努力證明自己能夠象常人那樣生活!霍金在自己的生活中,只要能做到的事情絕不麻煩別人,他很憎恨別人把自己當做殘疾人,他說:一個人身體殘疾了,決不能讓精神也殘疾。

沒有任何人的人生是一帆風順的,只是自己將其誇大無窮。越過去,便是一馬平川。

高三,要的不是迷茫

只會幻想而不行動的人,永遠也體會不到收穫果實時的喜悅。

每個人都想獲得成功、走向輝煌,但是,這並不是輕而易舉的事。一個人要獲得成功,必須勤奮努力。又堅定地目標併爲之努力奮鬥是每個人成功路上的必需品。他沒有雙臂,但能用雙腳彈奏出美妙的鋼琴曲;他從沒有抱怨命運的不公,總說自己要精彩地活着。他就是有着斷臂王子之稱的劉偉。他常掛在嘴邊的話是:擁有的永遠比失去的多,至少我還有一雙完美的腳。用這雙腳吃飯、穿衣、游泳、彈鋼琴、上網、開車,別人用手能做的事情,我靠一雙靈活的腳也能去做,而且,能做得很好。劉偉認爲,人應該熱烈地擁抱這個世界,很好地活着,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有自己的奮鬥目標。能和自己愛的人在一起,能把自己喜歡的事情做好,做得完美,這就是很精彩的生活。

時光不允許我們迷茫,生活不允許我們懈怠。

高三,要的是有恆心

行百里者半九十,最後的那段路,往往是一道難越的門檻。

王充曾說過:鑿不休則溝深,斧不止澤薪多。馬克思寫《資本論》花了40年;摩爾根寫《古代社會》花了40年;歌德寫《浮士德》花了60年;哥白尼寫《天體運行論》花了36年;徐霞客寫《徐霞客遊記》花了34年;列夫·托爾斯泰寫《戰爭與和平》花了37年。

英國偉大的科學家牛頓說過:一個人做事若果沒有恆心,它是任何事也做不成功的。的確,要成就一番大事業,若是沒有恆心,那是不可能的。

這年高三:奮鬥不息,努力不止。

高三作文 篇3

人生路,美夢似路長。

成長就像一場旅行,我們從未停下腳步。也許曾經的自己有過彷徨困苦和坎坷,但只要我們勇往直前,不畏艱難,就能活出最精彩的自己。

驀然回首,“年少輕狂”是青春的代名詞。那時的我們張揚肆意,無所畏懼。當然每個人也會有所追求,我也不例外。年少的夢總是很遙遠,在追夢的路上是充滿熱血的,但也是迷惘的。

兒時,喜歡拿着筆在紙上寫寫畫畫,隨心所欲,順手塗鴉,看着筆下的五顏六色有着莫名的歡喜。光陰易逝,白駒過隙。慢慢地,那個臉上帶有無憂笑容的我長大了,夢想着有一天能夠揹着畫板,走遍山川、河流,打破時光的界限,用手中的畫筆記錄下那一幕幕令人魂牽夢繞的畫面。繪畫的我,無疑是快樂的、無憂的、沉迷的、幸福的。

也許,有的人對自己的所需所想一無所知。他們是迷茫的,也是未知的。望着身前遮擋夢想之路的濃霧,孤獨、害怕、擔憂像一波波海浪接連而來。誰也不願在最美好的年紀讓短暫的青春隨着時間偷偷溜走。人生變幻無窮,不要迷茫,不要慌張,立足當下,把希望留給期待的每天。

悠悠歲月過,癡心尋夢,想要留住自己內心深藏的那份美好,卻總被現實打破。泛起淡黃的白紙,在我的手指間一頁一頁的劃過,留下一道道淺淺的白痕,像是歲月的痕跡。那一年的不得已,在年華的渲染下漸漸地成了我心裏的那抹鮮紅的硃砂,鮮豔奪目,迷人心魂。

“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埋藏不等於放棄。閒餘的懷戀,成了精神的寄託。有多少次質疑,有多少次淺諷,默默地收起,再欣喜的拿出,成了高中生涯中不可磨滅的記憶。

人生就是一場考驗,沒有一帆風順,沒有暢通無阻,“千淘萬漉雖辛苦,吹盡狂沙始到金”,只要腳下有路,即使寸步難行,也不輕言放棄。堅持不一定成功,但不堅持一定不會成功,逐夢之旅亦是如此。“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不經歷堅持怎能見成功”,古有浴火重生,今有破繭成蝶。披荊斬棘,堅持不懈,歲月如斯,終成大器。

“積土成山,風雨興焉;積水成淵,蛟龍生焉”。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回首向來,那抹硃砂亦更驚豔。

高三作文 篇4

我叫遲暮。

在所有不起眼的光陰中,我還是不起眼。之所以給自己取名遲暮,是因爲我覺得,我的命運,就好像遲暮一樣的淒涼悲傷與毫不起眼。我叫遲暮。

我愛上一個叫宋質的男孩。他並不像所有的故事一樣,是校草什麼的,他甚至不是我的同學,不在我的學校。

他是我回家路上一家理髮店的小工。我第一次見到他,他正在給一個姑娘理髮。斜斜的餘暉投射到他的身上,他的劉海變得溫和柔軟,他的面孔變得親切近人。

我鬼使神差地走了進去。

其實我並不需要理髮。可是爲了和他有所接觸,我還是乖乖坐下,任憑他給我挑選髮型,我只管說好。

給他錢的時候,他看着我,猶豫了一下。我起身走的時候,他突然叫住我,然後說,我叫宋質。 我心裏像小兔在跳,我也想轉身對他說,宋質你好,我叫遲暮。

可是當我轉過身去,看到他的面孔他的眼神時,竟然發現他的目光靈巧地拐了個彎,投入到不遠處另一個女孩身上。

我終於明白,他叫住我,說出他的名字,其實不過是爲了說出名字給那個女孩聽的。

高三作文 篇5

昨天帶小侄女出去遊玩。坐在車上,小侄女興致盎然的'高喊:“大姑,給我紙,我要疊烏蓮船”她媽媽趕緊糾正,是烏篷船,不是烏蓮船。我會意的笑了:她是把“篷”字讀成了“蓮”字。媽媽在一邊埋怨:這孩子整天愛拿一些看不懂的文章讀,就連外邊發的宣傳單,她也會津津有味的去讀,經常唸錯字。“家女像家姑”,呵呵,就連這一點都跟我很像,這樣的錯誤在我兒童時代也犯過多次。其實這是在認字有限的情況下,提前閱讀所帶來的衍生品。

忘不了引我進入文學殿堂的第一部小說,那本觸動我文學神經的大作——《戰地紅纓》。不知我的同齡人有沒有讀過這本書的?不知它是否給你留下過終生難忘的記憶?

腳蹬草靴無意覓 得來費盡全身力

上小學時,某個冬日裏的一天,外爺騎車帶我去一個遠門親戚家“出門”(陝西話:走親戚的意思)。好像是親戚家兒子結婚,感覺人很多、很亂,外爺和一些大人在閒聊,我和幾個孩子無所事事的在炕頭上坐着玩。不經意間發現炕頭有一本書,隨手拿起來看。誰知就是這麼不經意的動作,竟把我引進了一個神奇的世界。這就是那本引我進入文學世界的《戰地紅纓》。它是一本描述少年兒童參加革命的紅色書籍。當時對這些背景和作者的意圖根本不知,只是單純地被其中的故事情節所吸引。情緒隨着小主人公坎坷的經歷而跌宕起伏:時而爲地主家的少爺仗勢欺凌小主人公而憤慨;時而爲小主人公機智靈敏的打敗了那個少爺而歡欣鼓舞。讓我印象最深的、陶醉其中的是“狼來了”等幾個章節……

看得正起勁的時候,外爺過來叫我回家。我實在難以放下那本書,就讓外爺在外邊等一會,再等一會,卻是越看越着迷。厚厚的一本書,我纔讀了十分之一都不到。一急之下,往大棉襖裏一揣,兩手袖在胸前,緊緊的壓着書,忐忑不安的出來叫外爺回家。上自行車後座時,兩手都不敢鬆開,也忘了是怎麼上去的。當外爺和親戚道了別,騎上車離開親戚家時,我才大大地鬆了一口氣,以爲神不知鬼不覺的幹了一件漂亮的事:拿回家可以隨心所欲的看了!其實小孩的舉動,大人是一眼都能看穿的,只是人家不好意思戳穿罷了。爲此事,被外爺深入淺出的教育了一回:別人家的東西再好,也是人家的東西,做人一定要清清白白,自己想要的東西,要通過光明正大的方式去得到,偷東西是最令人不齒的行爲……。大概就是諸如此類的話,用現在的話理解就是:羨慕、嫉妒,但是不能下手啊。

這件事對我終身留下了兩個深深的烙印:一是覺得這是自己身上的一個污點,爲此一直耿耿於懷,以至於我後來見到那家親戚都覺得很不好意思,直到上中學後,學了魯迅先生的《孔乙己》,孔乙己老先生的話才讓我有所釋懷:“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二是從此後我像着迷一樣地喜歡上了小說:桌兜裏永遠有借來的或買來的小說,被老師沒收了不知多少回?晚上睡覺,不知多少回被老媽過來強制性的關了電燈,卻拿起手電筒偷偷地在被窩裏看。最玄乎的是,用手電筒一晚上看完了一本《紅巖》,因爲那是一本借來的書,不知是二道還是三道書主,只給一晚上的時間,呵呵,真是書非借不能讀也!

暮然回首,那人卻在天邊地沿處

走進大學,才知道什麼是知識的海洋。學校圖書館是我經常流連忘返的地方。古今中外名著、科幻小說、懸疑小說、很多雜誌如《收穫》、《花城》《萌芽》《青年文學》等中的小說、散文、詩歌都是我那個階段的精神食糧。圖書館,那個讓我難以忘懷的地方,她使我在從書中體驗豐富情感的同時,也意外的碰到了一位給我蒼白的情感世界帶來一抹色彩的異性。

有一天下午,看完一本書,放回書架上,想要看放在高處的另一本書,無奈差了一點點,夠了幾次都沒有夠到,正想要去找管理員時,旁邊一位高個男生取下來遞給了我,順眼一看,是一位長得很像電影《尋找回來的世界》裏邊的男主人公的扮演者許亞軍:高高大大、五官棱角分明。並不像小說中的情節一樣,一見鍾情,只是很自然的道了聲謝謝,毫無感覺的走開了。回到座位後,才發現他也在旁邊坐了下來——原來是我的鄰座。(一直專心於看書,被書中的情節所吸引,無暇顧及旁坐及周邊)這時心裏多少對他有些關注:發現他一直側過臉去看書,很少轉過臉來,不覺有點好奇。當我又沉浸在書中時,卻聽到他嘩啦嘩啦的翻書聲,這時卻讓我莫名的有一種心動。好奇加心動,使我的興趣從書中移到了他身上。過了一會兒,他的幾位同伴過來招呼他走,於是,他一句話也沒說,(那時既沒手機,更沒qq,就算有,可能也不會要的),把書放到書架上,就離開了圖書館。我的心中立時有一種莫名的失落感,於是急急忙忙還了書,走出圖書館的大門,一眼看到他們四、五個人從操場向西門走去,剛纔聽到他們說話的外地口音,就有些疑惑(師範院校全是本地學生),現在恍然大悟:原來是長安大學的學生。(兩個大學是緊鄰,長安大學的生活區就在我們學校的對門)。出神地望着他們的背影時,沒想到,他竟暮然回首,嚇得我趕緊轉過臉去。如果說女人回眸一笑百媚生,那麼男人回眸一看攝魂魄。以後,去圖書館的次數更頻繁了,可再也沒有看到他,明知道他還在這個城市生活中,而且就在我的周圍,可感覺他已經去了天邊,從此無緣再見,留給我的是無盡的悵然和美好的回憶。

所謂一見鍾情,於女人並不是被對方的外貌所吸引(外貌只是一個很不重要的因素),而是兩人之間在短時間內,一定發生了觸動對方心靈的故事,它讓人回味無長,雋刻在記憶深處。這樣純潔的感情在人的一生中是沒有幾次的,一見鍾情而又無緣的放棄掉,當屬人生中憾事中的憾事了。這是我大學時代的一個小插曲,也是一段令人難忘的情感體驗。

有心插柳 無心栽花

大學時代,可以用勤於筆耕來形容那時的我。學校廣播室、系刊《星辰》、黑板報、演講比賽、運動會上的供稿,都有我的筆墨。那時大多是一種無爲而發:沒有想着幹什麼,只是一種感情的自然流露,一種寫作的衝動,一種表達欲的驅使。和現在狀態的我很相似,或者說,當下的我又回到了當年,又找回了純真!

《我們生活在這樣一個宿舍》是我大學一年級時寫的一篇散文。沒想到把我們實實在在的宿舍生活用文字記錄下來,竟然能引起那麼大的反響。這是老天給我這個勤勉讀書人的一種獎勵!我很享用這種喜悅,我想我會在這個方塊字組成的世界裏玩轉魔方的,豈不知,人世間的事往往是事與願違的!

記得有一次,學校團委組織舉辦徵文大賽。我也熱血沸騰、躍躍欲試,於是,想都沒想,用了16開的大白紙,密密麻麻、歪七豎八的寫了滿滿四張紙的小說——《靜夜思》,看都沒看第二遍,匆匆的交了上去,算是給自己有了一個交代。過了很久,在我都把這件事忘了的時候,學校突然公佈出了結果:竟然得了個一等獎。在大會上,領到獲獎證書和一個當時很時尚的硬盒揹包時,覺得自己也榮光了一回。

就這樣,一不小心獲了獎,一不小心當了繫上的宣傳幹部,一不小心幹上了系刊的主編,從此生活發生了很大的改變:要組織舉辦活動、要籌稿、要採訪、要寫報道……那是一種很繁瑣的工作,這樣的工作使我失去了很多歡樂,同時也嚴重干擾了看書、閱讀和寫作,在疲於奔波中喪失了鬥志。

生命有度 書海無涯

書非借不能讀也,只是未到書癡處。這是我從爺爺身上總結出的道理。爺爺是我見過的最勤奮的讀者,用“嗜書如命”來形容我的爺爺一點也不爲過。

我是上了大學後,纔跟爺爺接觸比較多的。印象中的爺爺,總是一手拿着放大鏡,一手拿着書,臉貼到桌面上看書。千萬不要以爲他是位老學究,他只是愛看書,只是各大報刊雜誌的忠實讀者,他從事的工作也與文學不沾邊——一個大型汽修廠的會計。奶奶總是說,你爺爺讀了一輩子的書,用火車也拉不完。呵呵,用文學詞說,就是車載斗量吧!

除了吃喝拉撒,爺爺退休後的全部工作就是看書,很少上街,很少溜達,很少與人交往,和他打交道最多的是每天必到的郵遞員。

記憶中騎着老單車,穿着深綠色郵差服的郵遞員,天天掐準時間和地點,“咯吱”一聲把車子準確的停在巷子中間,然後扯着嗓子喊:“報紙”,爺爺輕輕的放下手裏的書,不急不忙的走到門口,拿了他的那些“報紙”,回到桌前繼續“革命工作”。

他把看過的雜誌都整整齊齊的收藏起來,記得很小的房間裏面,書架上、書桌上、桌兜中、擺滿了他的書籍。他的藏書很多很多,有很陳舊的線裝本的《三言兩拍》、《紅樓夢》等名著,比較有價值的是點校本的《資治通鑑》。我見到他讀的比較多的是地理方面的雜誌和書籍,如很有名的《地理知識》、《中國國家地理》是他經年不變的老朋友。

我當時很納悶:一個人天天把書籍當飯菜一樣的咀嚼後裝進心裏,而他既不寫作,也不和人交流,這樣看書的意義是什麼呢?

隨着對爺爺瞭解的增多,漸漸的理解了他的行爲。古今讀書人大多信奉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都或多或少的想從書中得到些什麼,這也是人之常情。而像我爺爺這樣嗜書如命的純粹的讀書人,確屬少之又少。如果實在想找出他想從書中得到什麼,只有一個,那就是快樂!

人和人的快樂源不一樣:有人從做官中尋得快樂,有人從平實生活中得到快樂;有人在與人歡聚中獲得快樂,有人在獨處中享受快樂;有人在創作中收穫快樂,有人在讀書中發現快樂。就像幸福是不分貧富一樣,快樂是不分貴賤的!

後來,爺爺因病住院到去世前,仍是手不離書,手不離放大鏡,臉幾乎貼到了書上,眼睛隨着放大鏡的移走而緩慢的移動着……

我理解了爺爺,我讚歎爺爺對書的執着,更敬佩爺爺讀書的境界。雖然他是一位平凡的、默默無爲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