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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中使用外語好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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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學生的作文中,常常可以見到外語單詞或句子的影子。這只是最近幾年才出現的現象。作文中使用外語好不好,到底應該以什麼樣的心態看待這種現象呢?

作文中使用外語好不好呢?

一、儘量別讓老師反感(老師筆下無情)

中學生作文中可不可以用外語詞彙?這個問題交給中學生回答,肯定者多,反對者少。因為他們經常學外語用外語,寫作時遇到用漢語表達不出或表達不便的意思,借用外語,文思不至於停滯,能較從容地寫好文章。

但教師們怎麼看呢?尤其是閱卷老師怎麼看呢?我多次參加中學生作文閱卷工作,接觸到本校外校本縣外縣的老師,大家均對此持否定態度。據參加高考作文閱卷的老師說,高考評卷對此也是不以為然。

語文老師認為,這種作文的毛病有以下四個方面:一、使用外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該學生漢語學得不好,中文水平太低,詞彙儲備不豐富,不能用合適的字眼準確清楚的表達,臨時抱佛腳,勉強借用來湊數。二、寫作態度不夠嚴肅,文章作風輕浮,用外文有扮酷的嫌疑。就好像中學生吸菸強裝成熟的心理一樣,是在張揚所謂的個性化的浪漫瀟灑的情調。就像在偏僻的鄉村農人的羨慕的眼光中打手機,演一個另類的形象罷了。三、思想不夠端正,對母語缺乏應有的尊重,對祖國語言的感情不深厚,熱愛更是談不上。如果說的嚴肅一些,就是不忠誠。四、外在形式上不倫不類,有買辦的嘴臉。中文裡攙雜外文,彷彿穿旗袍拿手杖,或者穿中山裝戴牛仔帽一般,著實汙染眼目,淆亂視聽。

因此,對此類文章,中學語文教師十有八九是排斥、蔑視、歧視乃至敵視的,而贊同、首肯、默許、容忍的寥寥。於是,在賦分時,潛意識裡總是要打擊一番,單憑語言通順準確這一把尚方寶劍就讓你吃不消,給你一個終生難忘的教訓。

老師的想法做法可以理解。語文教師肩負著傳播民族文化和傳授祖國語言的兩副重擔,一方面代聖人傳道傳儒家之道,做優秀文化的使者,另一方面為純潔美化漢民族語言而傾盡畢生心血。他們熱愛神聖的教育事業,積極維護漢文化的權威,精神是可貴的。設身處地的想一想,誰做語文老師會容忍外語肆意侵犯中國文明的領地呢?同樣,外語作文中使用漢語,外語老師也無法容忍,這是職業使然。

那麼,從考試角度來說,為學生切身利益著想,外語還是不用為好,以免撞上電網,闖入雷區,弄得焦頭爛額,叫苦不迭,後悔莫及。

二、很想為他們鳴冤

但我還是想替這些孩子鳴一番冤,叫幾聲屈。為什麼呢?

首先,作文是用語言表情達意的,而語言是工具,不管用什麼樣的語言,只要把心裡話說出來,讓讀者明白就成,只要不是張冠李戴,何必斤斤計較,大加砍伐呢?

其次,世界性的語言融合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語言上互相學習借鑑,為本民族語言注入了鮮活的血液,人類文明園地裡因此開出了多少奇葩!語言的交融,有的是光輝燦爛的前景。上個世紀出現的洋涇浜語,沒有人說那是鳥語;十里洋場中人,以土洋結合的口語為時髦;亭子間里弄文學的現代作家們,在他們的作品裡不知鑲嵌了多少外語詞彙!現在,幼兒也開始學習外語了,這是可喜的現象。他們開始用雙語與家長交談,思維並沒有混亂,相反,口齒更加伶俐了!有兒童教育專家講,兒童生活在多種語言並用的地方,學習效果更好。我們不由得羨慕起東南亞的國家來,那裡學習語言的環境比我們的好啊。

文學作品並不因中西兼用而失去藝術魅力,被受眾櫃之於千里之外。有許多流傳很廣的'作品並不避諱使用外語。劉歡演唱的《北京人在紐約》,中西合壁,天衣無縫,久唱不衰;韓磊演唱的《不見不散》、《我的野蠻女友》中英、中韓結合,大家也都很喜歡嘛!魯迅在《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裡寫對百草園的無限依戀:Ade,我的蟋蟀們!Ade,我的覆盆子們和木蓮們!情之所至,感人至深,毫無做作之嫌。他用的是德文,如果換成唉!唉!嗚呼!

好個好,太直白,太古板,都不如德文Ade的詠歎意味來得悠長。郁達夫在《故都的秋》裡評秋論秋時大大方方地用了較冷僻的anthology,用我們評卷老師的眼光審視,怕是無聊透頂的。余光中在《蓮戀蓮》中說西方玫瑰的特點是熱情爽朗:Don't stare at me!,若翻譯過來就是:別盯著我看!讀者是好明白了,但是不是帶刺的玫瑰味淡了些呢?不然,餘先生何苦用原文來表達呢?郭沫若在他的《給日本女郎》裡不說再見,卻用沙揚娜拉,日本女郎的溫柔形象可以想見得到。作者這樣寫,營造了與日本女郎分別的情景氛圍,恐怕更合乎詩歌的題材、合乎所贈予的物件吧?

這裡,有必要提及《傅雷家書》中的語言。著名翻譯家傅雷寫作的語言精湛流暢,可在他的家書中,使用外語的地方卻有七八百處之多。這其中,有英文、法文、義大利文,有單詞,有短語,還有長句。他一向為人嚴謹認真,寫作一絲不苟,為何非用外文呢?

原因是傅雷外文程度極佳,思維之時,許多事物,往往在不知不覺間,首先以外語形式湧現腦際,信手拈來,自自然然流露於字裡行間了。他執筆寫家書時,常常思潮澎湃,感情洋溢,下筆如行雲流水,自然奔放,不像翻譯名著時字斟句酌,推敲再三,所以用起外文字句來,也是依情順勢而出。這些鑲嵌在中文裡的外文字句,多半用外文寫來快捷方便,用中文不容易直接表達或者表達出來彆扭累贅。(金聖華女士語)

金聖華女士在翻譯《家書》中的外文時,曾遇到一處涉及到傅雷為父的自尊的問題。當年大陸上糧食奇缺,做父親的不得不要求兒子從國外寄回日常生活所需的牛油、菸草等物品,可是又於心不忍,生怕增加兒子的負擔。於是,做母親的在給兒子的信裡寫道:(傅雷)每次order食物,心裡矛盾百出這個order簡單地譯為訂購或者含糊地譯為要求都不妥,金女士只好借古文造囑寄一詞,才較真實地反映了傅雷的心情。多虧金女士翻譯功夫高妙,要不然,翻遍詞典也難找到一個恰當的詞語!

外文有外文的好處。中文裡的有些意思用外文表達顯得委婉確切一些。比如,書信的抬頭若用親愛的**,那必定是在情人或者好友之間,用於別人就顯得不合適了,人家會以為你發神經呢,可用外文就大方而且親切了。《圍城》裡蘇文紈要求方鴻漸吻她,用的是外語,顯然要含蓄多了。外文能營造一種情境,或高雅如鋼琴,或新鮮如小號,或熱鬧如架子鼓,或浪漫如薩克司,或俏皮如木琴,歡快如俄羅斯民間舞蹈。讀者睹文聯想,很容易在潛意識裡置身於另一個世界另一種氛圍中,體會特殊的感情,特殊的情調。

正因為這樣,語言大師們靈活駕馭,創造性地開闢了中西語言和諧相處、共同構建名篇佳作的道路,也為我們嵌用外文提供了依據,我們可以理直氣壯地鳴冤叫屈了。的確,只要用的巧,用的妙,用的恰到好處,有何不可呢?用的好,就像王府井添了麥當勞,上海港有了Apec一樣,珠聯壁合,熠熠生輝。

三、期待和諧的二重秦

當然,這對學生和老師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學生必須對自己外語水平有清醒的認識。外語水平高的學生能靈活運用,不致於用的蹩腳,否則,滑稽古怪,貽笑大方,也褻讀了祖國的語言。諸如Teacher張、mumi、dadi之類語言,或調侃戲諺,油腔滑調,或嗲聲嗲氣,奶油味十足,與中國文化的厚重樸實的大雅格格不入,不用為好。

作為語文老師,一方面,要不斷提高自身的外語水平,使自己成為學貫中西的大家。另一方面,要有博大的胸懷,不要對中學生作文裡的外文一棍子打死,永世不得翻身。其實,這種語言吃不了中文,它變不了中文的顏色,改不了中文的姓氏,動搖不了中文的根基。如果每個語文老師都以寬容的心態對待這種語言,也許是對中學生個性思維的一種解放吧!說不定,這一放手,不知救活了多少語言大師呢!一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