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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你最心愛的女人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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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妻子叫陳鳳英,她有1/4的馬來西亞血統,沒有讀過書,但人很好,十分樸實,幾十年洗衣煮飯,幫我操持這個家。她幾乎不出去購物,她穿的衣服、鞋子包括家裡的很多東西都是我買的。不過,我現在所有財產都記在她的名下,人家說這個公司是曹德旺的,但從法律關係上說是我妻子的。我為什麼要做這樣的安排呢?這是因為在我還沒有富起來的時候,曾經對婚姻徘徊過。

誰是你最心愛的女人散文

我們的結合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婚前兩個人連面都沒見過,僅僅看過一張很小的黑白照片,所以我們沒有經歷過談戀愛的過程。結婚那一年是1969年,當時家裡非常窮,生活很苦。

剛一結婚,我就把她的嫁妝全部賣掉了,這些錢成為我做生意最初的本錢。有了這些錢我開始種植白木耳,然後拿到江西去賣,來回一趟可以賺七八百元錢。而她在家裡伺候我生病的母親,一年到頭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很少。這就是我們的“新婚燕爾”,但她一句怨言也沒有。

沒有想到,才跑第四趟,貨就被人家扣了,不但本錢賠了進去,還欠了村裡人1000多元。很多人來向我要債,家裡能賣的東西全都賣掉了,最後只剩下一小間房子,我對那些上門要債的人說:“你們要是能拿走,也拿去。”

當時我就對妻子說:“我現在一無所有,只餘下一個人,實在不行,你可以再嫁人。”我丈母孃說:“胡說八道,你這麼聰明,困難一定會渡過的,你放心回去吧,老婆孩子我給你養著。”

後來,我遇到了另一個女人,一個讓我想把家都扔掉的'女人。那是20世紀70年代末,當時我們的生活已經有了很大好轉,不像剛結婚時那樣拮据。不過,雖然我做推銷賺到一些錢,但也只是一個富裕起來的農民而已,還沒有像現在這樣有能被稱得上事業的企業。就在那個時候,我在明溪(福建省明溪縣)愛上了一個女人。她很年輕,大約二十四五歲,已經結婚,有兩個孩子,我們都很投入,彼此覺得找到了一生的知音。

當時我寫信給妻子,向她表明心跡。她不識字,信是我妹妹讀給她聽的。後來等我回到家,她也只是說:“我知道配不上你,知道你是會走掉的,你如果真要走,就把房子和3個孩子留下來給我。”我聽了又覺得非常對不起妻子。

我面臨著一個選擇。一面是結髮妻子,她為我默默奉獻了這麼多年,吃了那麼多苦,永遠無條件地信任我;另一面是紅顏知己,我們有刻骨銘心的感情,有共同語言。我那時很苦悶,不知道以後的路應該怎麼走。後來我就去做調查,瞭解別人的生活。

我選了100對有代表性的夫妻,有工人、醫生、幹部、老師,也有老闆,我發現並不是我一個人對家庭不滿意。讓我感觸比較深的是福州水錶廠的一個朋友,他和太太兩個人,一個是科長,一個是團幹部,可謂郎才女貌,他們是談了3年戀愛才結婚的,在我看來,應該幸福得不得了。然而,在我跟他們成了很好的朋友以後,才知道雙方都對家庭不太滿意,兩個人互相指責起來,不滿情緒一點兒不比我的少。

當時我得出的結論是:沒有一個家庭是絕對幸福的。於是我開始思考,為什麼會這樣?後來想通了——兩個人,來自不同的家庭,受著不同的教育,就會形成各自不同的觀念,談戀愛時,可能是求同存異,一旦真正生活到一起,就會有很多問題。既然這樣,我為什麼要去考慮換家庭的事。想通之後,我就回到家鄉專心去辦玻璃廠了。

後來我慢慢悟到,兩個人從素昧平生到成為一家人,這是緣分,應該好好珍惜、和睦相處,有困難的時候同舟共濟,發達之後更要不離不棄。

我還有一個看法,就是男女之間還是要有真感情,像我和妻子,雖然直到現在我們也很少有時間交流感情,可她和我是患難夫妻,我們一起經過很多事情,這就是感情。

我們結婚這麼多年,很少去刻意培養感情,像電視劇裡那樣,送讓對方驚喜的禮物或者相約吃個燭光晚餐、在月光下說些纏綿悱惻的話,我們都沒有過。我們的感情就像涓涓溪流一樣,無聲無息。

一想到妻子嫁給我時還是一個純樸的少女,這麼多年,無論發生什麼樣的事情,她都始終如一地信任我,我就覺得有義務要盡到自己的責任,所以把所有財產都放在她的名下,我要讓她覺得安心,這輩子有依靠。我們雖然沒有那些激情如火的海誓山盟,但畢竟是攜手從青春走到白髮,中間所有的悲傷和快樂都是連在一起的,這是一種血脈相連的感情,沒有經歷過的人體會不到。

許多人為了做事業,經常要處理家庭和工作的矛盾,可是對我來說,這個矛盾根本不存在。妻子從來不會要求我這個要求我那個,她不需要我去哄她。現在想一想,這種安靜本分的感情難道不是一個專心做事的人最需要的感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