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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在發揮作用合格方面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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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信仰,價值觀念錯亂,不善擔當。造成黨員領導幹部不敢擔當的原因有很多,究其思想原因是其宗旨意識淡薄,政治信仰不堅定,面對各種誘惑攪擾時,價值觀念發生錯亂造成的。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6在發揮作用合格方面存在的問題,歡迎大家閱讀!

2016在發揮作用合格方面存在的問題

  【2016在發揮作用合格方面存在的問題1】

近年來行政不作為案有上升勢頭,行政機關侵犯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給社會造成不好的影響。因此弄清此類案件發生的原因並採取切實措施迫在眉睫。本文試對之進行簡要分析。

一、行政不作為案的誘發因素

1、立法上的原因。首先,我國大量的法律、法規未對行政行為的方式、時效等作出明確規定,加之我國國家賠償法未明確規定行政不作為損害要承擔賠償責任,使得一些行政機關隨意不作為。其次,有些法律、法規或規章之間出現規範衝突或管轄權交叉,令行政執法人員無所適從。

2、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部分行政機關執法具有一定的趨利性,對自身有利的就管,而對自身無利的就不管,導致行政執法出現無人管地帶。另一方面,部分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對法律、法規缺乏應有的瞭解,從而忽視了對一些法定職責的履行。

3、監督力度不大。實踐中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偏重對作為行為的監督,而對不作為行為缺乏有效的監督措施。加之行政不作為本身具有一定的隱蔽性,而不作為行為與危害結果的發生又存在一定的時間間隔,這也給監督工作帶來很大不便。

4、行政相對人法律知識的缺乏。行政相對人因對行政訴訟缺乏瞭解而盲目訴訟也是此類案件上升的一個原因。

二、建議

1、努力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要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務員制度,強化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強化其積極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的意識,使法制觀念和職業道德內化為行政執法人員的行為準則,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時,行政執法機關還應配備法律專業人才,增強行政程式意識和依法行政水平。

2、完善立法。首先,應儘快制定統一的行政程式法,明確規定行政行為的實施主體、方式和時效。其次,應修改國家賠償法,明確規定行政不作為損害應承擔賠償責任。

3、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要健全內部監督,在行政系統內部設立專門的行政監督監察部門,實行執法與執法監督職能的分離,不斷加強行政自控;同時要健全外部監督,建立健全各級人大監督檢查行政機關工作制度、行政長官定期彙報制度、專門的行政監督檢查機構等,努力從監督機制上預防不作為行政行為的發生。

4、加強法制教育宣傳。積極宣傳有關行政法律、法規,幫助公民、法人認清各行政機關應履行法定職責範圍,避免因錯告引起的訟累;教育公民認識不作為行政訴訟是在要求行政機關履行職責未果的情況下采取的司法救濟手段,必須在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的前提下方可行使,以減少不必要的不作為行政糾紛;還要通過宣傳進一步強化當事人的證據意識,使其有意識地收集相關證據,充分運用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016在發揮作用合格方面存在的問題2】

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及“兩學一做”專題教育學習等為契機,從小事抓起,持續、深入開展“四風”專項整治,對“四風”問題整治保持高壓態勢,有效的遏制了吃喝風、送禮風,黨員幹部作風實現了重大轉變,帶動了社風民風的明顯好轉。但不容忽視的是,新常態下幹部隊伍出現了一些“不作為、不善為、亂作為”的現象,應當引起我們高度重視。

一、主要表現

(一)不作為日趨嚴重

1.明哲保身不敢為。一是怕出問題不作為。有些黨員幹部思想認識發生偏差,認為現在上面要求越來越嚴,稍不注意就違反相關規定,甚至會觸及底線受處分,於是抱著“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寧願不做事也不願犯錯誤”的心態,選擇了乾脆“不做事”。二是怕得罪人不作為。有些幹部奉行好人主義,凡事先想退路,“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有的怕傷大家和氣,怕傷同志感情,怕丟群眾選票;有的擔心工作原因影響私人關係,遭受打擊報復,以致畏首畏尾,不敢抓不敢管;有的碰到“得罪人”的事就走走過場,甚至對違紀違規行為不敢堅持原則,而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三是怕做不好不作為。有的幹部擔當意識不強,工作中“難”字當頭,“怕”字為先。特別是遇到疑難信訪問題能推則推,能躲則躲,缺少直視問題、直面矛盾的膽略。

2.固步自封不願作為。一是貪圖安逸不作為。經常聽到有人抱怨現在飯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幹部不好當了,乾脆圖個輕鬆,什麼也不做,“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如今倒是“門好進了、臉好看了,話好聽了”,可就是“事也難辦了”,一句“業務已受理,請耐心等待”便將人打發。二是有的幹部凡事“利字當頭”,遇到有利可圖的事就找關係、託人情,千方百計抓到手裡;如果是無利可得的事,即使是自己分內之事也不管不顧。三是不思進取不作為。由於職數受限,幹部上升空間越來越窄,提拔任用看不到頭,認為幹得再好也還是這個樣子,久而久之,產生不願再幹、不願吃苦受累的想法

3.敷衍推諉不想作為。一是面對高壓態勢,有的幹部以“踩著9點鐘上班,等到5點鐘下班”“上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也不做與工作有關的事情,發呆走神”“下村指導工作、企業檢查調研”等等來應付上班紀律的檢查。二是部分幹部履職不力,對群眾訴求敷衍塞責,相互踢皮球,群眾不打電話催幾次、不上門跑幾趟就難有結果。

(二)不善為較為普遍

1.能力不足不善為。新形勢下,一些黨員幹部不是不想作為,而是因缺乏真本事和硬功夫而不善為。有的幹部確確實實是在幹,但就是幹不了、幹不好;有的幹部理論知識豐富,但工作方式和基層實際脫節;有的幹部領導能力較強,但缺乏做群眾工作的能力,面對基層突發事件、群眾信訪問題束手無策。

2.患得患失不善為。有些幹部既想遵守規矩又想保持特權,既想從嚴管理又磨不開人情面子,過多考慮個人利益或者他人意見,瞻前顧後,優柔寡斷,導致工作效果大打折扣;有的幹部怕工作失誤,怕觸及他人利益,惹火燒身,以致不敢闖、不敢幹、不敢創新、不敢嘗試,樂於當“守成官”,工作績效很不理想。

3.好大喜功不善為。有的幹部習慣於喊口號、唱高調,光打雷、不下雨,只有唱功沒有做功。有的幹部熱衷於拍腦袋,不顧實際,不重實情,只知道指手畫腳瞎指揮。有的幹部選擇性辦事,只唯上不唯實,上邊說的馬上辦,群眾說的沒聽見;領導見到的搶著做,領導見不到的無所謂,導致工作背離群眾意願。

4.倚老賣老不善為。有些領導幹部自以為工作經驗豐富,不學習新政策、新規定,還是以老眼光看待新問題,憑老辦法辦事,結果令群眾不滿,甚至違背上級精神。

(三)亂作為仍有發生

作風建設規定執行後,“四風”現象明顯減少,特別是公款送禮、違規宴請等現象仍然得到了極大遏制,但在基層,由於幹部不作為不善為,導致了亂作為。

1.敷衍塞責亂作為。由於工作上奉行拖字訣,有的在要上級部門上報工作總結工作情況的時候,就開始閉門造車,混編亂造,用假資料假資訊來敷衍塞責。目前,農村中部分優惠政策、民生政策落實不好也是由於這樣的工作作風造成的。

2.隨心所欲亂作為。現在,民主決策愈來愈提到高的地位,也有了更高更細的要求,這規範了一些基層幹部的行為習慣。因為有了這個規範,一些基層幹部在重大事項的決策上,把群眾召集起來開個會,情況都不介紹清楚就開始表決,有的群眾可能連自己表決的什麼東西就還沒搞清楚會就開完了,這僅僅走了民主的形式。還有更甚者完成了紙上的民主,一些習慣了隨意決定、拍腦門決定、電話決定的幹部,在接受檢查的時候,就開始補資料,補流程,記錄資料勘稱完美,結果都是添上去的。

1.當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2.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

3.當前基層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

4.在落實從嚴治黨責任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

5.關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

6.領導幹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表現

7.關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

8.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

9.黨員幹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