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作文中心 > 高一作文 > 实用的我的高一作文集锦10篇

实用的我的高一作文集锦10篇

推荐人: 来源: 阅读: 3.84W 次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高一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我的高一作文集锦10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信小呆”凭借自己的好运成为人人艳羡的锦鲤,萧红信心满满地拥有自己的黄金时代。但别人的东西永远只做参考。身处这个时代的我也要有自己的人生目标。

身处这个时代的我,

要学会聆听心的声音。最恐怖的事并不是未来有多遥远,有多困难,有多艰辛。而是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内心没有想拥有的未来,便觉得未来一片黑暗,不知从何处开始奋斗,无所事事。可实际上并不是没有欲望,只是看不清所欲何为。人有所恶就会有所欲。有人对我说自己对什么都无所谓,才无所事事。我给他列举了一些很恐怖的未来,问他是否希望自己的未来是这样,答案是否定的。想要自己讨厌的事不发生又何尝不是一种欲望??聆听心的声音,问自己所求为何,心底的欲望便是奋斗的源泉。

身处这个时代的我,要学会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人的行为是受限的,一旦超出了限度就容易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所以三思而后行,为每一件事做好准备是很有必要的。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视规矩为摆设。最后弄丢了江山,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为人处世,要清楚自己的一言一行会有什么后果,而自己是否做好承受的准备。

身处这个时代的我,要学会放松自己。这是一个竞争力极大的社会,我们需要不断拼搏,努力才能让自己不至于呆在社会的最底层。而人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在竞争压力如此大的社会,我们并不一定能承受得起所有的负面情绪,要学会短暂的放松自己,放空自己,接受新的阳光,才能更好的拼搏奋斗。

身处这个时代的我,要学会不忘初心。陶渊明独爱花之君子——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在这个灯红酒绿的时代我要学会抵制诱惑,坚守初心。成长是让人更好的适应这个社会,而不是让人忘却那颗如明镜般的赤子之心。

身处这个时代的我,虽不能改造这个社会,但也不能被这个社会支配。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便是李白。为什么喜欢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也或许是因为他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但更多的或许是因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气魄。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有“诗仙”之称,贺知章对对李白的评价是“此谪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时代是唐王朝最为繁华的时期。少时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览诸子百家,喜欢剑术,擅长作诗。怀有伟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的才华会被人发现,得到重用。

终于凭着出众的才华的名士吴筠举荐。得到任用,李白名动一时,唐玄宗器重有加。虽然此时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时的唐玄宗已不再励精图治。虽然任命他为翰林,但却只是为了为其歌功颂德。李白胸怀大志,骨气凌人,他畏权贵。这样的李白无疑成了奸臣排斥,残害的对象。终于因小人谗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这时的李白终于感觉到政治理想的破灭,又担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测,于是他终于上书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庙器”恩准了李白的离开。李白离开了这个可以使他实现抱负的地方。

在这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他不断的穿梭在各个地方,生活困窘,心绪愤懑。但是,此时的他仍旧相信,只要有才华就会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被以平乱为名,争夺天下的永王李璘请出参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永王被肃宗消灭,李白也因此下狱浔阳。后来出狱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还。上元二年,听说李光弼率军征讨史朝义,李白便当涂北上,请婴杀敌,可是却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这些几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许生于盛唐是他的幸运,然而他始终没有遇见明君。空有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华,就总有一日会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旧没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尝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内心的苦闷却无人知晓,他只能借用诗歌来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满腔抱负。我喜欢这位一生坎坷却始终不得志的诗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过去的我:

你好。我是18年后的你,我想告诉你,未来的你会遇到很多事情,但这些事情如果从小就解决掉,就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了。为了不让以后你再度后悔,我决定写信给你,希望你以后的路是笔直的,一直通向美好未来。

1994年

这一天,你出生了,你给母亲带来的,由痛苦变为了幸福。你带着有生具来的倔强,嗷嗷的哭泣不止,仿佛在用哭泣的方式来向大家宣告你的到来。哺育你的过程很艰辛,因为你知道吗?你吸允的母亲的乳汁,其实是血液。你就像一只小小的吸血鬼,贪婪的吸允着母亲的血液长大着。

1997年

你被母亲送到了幼儿园,我知道你很难过,你在想是不是母亲不要你了,你将要第一次离开家,离开母亲那么久,你害怕,我知道,但是不用担心,在某个时间,某个角落,母亲在偷偷的看着你,满眼的不舍,你永远是她的心肝宝贝,她怎么会不要你呢?只是没有时间照顾你,请不要怪她在你这么小就将你送到幼儿园。事实上你将在那里过得很好,因为你小,老师都很照顾你,甚至你都不叫她们阿姨,而是叫妈妈。

放心,母亲会经常提前接你回家,或者接你出去玩,她才不舍得离开你那么久。

20xx年

你六岁了,可是对父亲没有什么印象对不对?没关心,因为这样在你面对父母离婚时就没有多少难过了。或许父母离婚给你的影响可能无法完全避免,但是为了几年后进入青春期的你深陷在父母离婚的痛苦阴影当中,在你有一丝毫难过的时候就告诉母亲,不要憋在心里,那样对你的成长有所影响。

20xx年

你到了上学的年龄,然而那一年学校有了不成文的规定,说是不满八岁,不允许上学。母亲很着急,四处奔波找关系,最后以失败告终。请不要责怪她的无能,事实上她也很内疚,并且那也是她最大的努力了。

在家的时候,肯定不能闲着,母亲让你学习电子琴,这其实是外婆的想法,她希望你能有所长处,虽然这并不是你想要的,但既然她是为你好,就苟且顺从吧,不要责怪她,毕竟你是她唯一的孙女,她想好好爱你。

20xx年

你进入了小学,成为了一名小学生,你又向成长迈开了一步。从现在起,你应该慢慢学会自主学习。母亲不知如何爱你,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她呵护你,安排好了你的一切事情,可有时那并不和你意,那你就说出来,不要憋在心里,不然你会像现在的我,必须通过别的方法来学会自力更生,自食其力。

在你小学六年当中,肯定会遇到很多不顺利的事情,记住,无论是什么,都要大胆的告诉母亲,她会帮助你。如果你不说出来,只会影响自己的健康成长。

20xx年

你小学毕业,成功的考入一所理想的初中。母亲为你感到骄傲。我想,如果你在小学能像我说的那样,不要强迫自己去顺从母亲,而是事事与她商量,你会比现在更优秀。

在这一年,你遇到了你一生的好朋友,要珍惜知道吗?曾经在这段时间,我伤害了她,但她原谅了我,照样很好的对待我,可是我还是不懂得珍惜,直到现在我远离她,遇到了很多所谓的朋友,我才发现没有人像她那样对我好。

这一年还真是发生了不少事情,你谈恋爱了,但是你并不是真的喜欢他,我想说,那就不要浪费时间青春去和不喜欢的人恋爱,毫无意义。是的,你只是想试一试,可那一试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会让你错过些东西,一些以后你发现很宝贵的东西。

20xx年

你和前男友分手了,又有了新的男朋友,你将和他在一起很久,起码现在是如此。但是在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不要盲目的认为爱情是一切,你还有家人,朋友,不要无视她们,不要轻视她们,其实她们对你都很重要,只是恋爱中的你没有发现罢了。好好珍惜身边每一个爱你的人,不仅仅的男朋友。不要因为男朋友而和母亲吵架,不要因为男朋友而疏远好朋友。我想如果小时候你与母亲沟通得当的话,应该不会现在的我一样,与母亲以敌相看。

20xx年

你上初三了,这是你人生的一大阶段,你要参加正式严肃的中考;了。不要因为恋爱,同学关系,以及老师而讨厌上学,那是很傻的做法,你要自信的活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好好学习,一定不要逃学厌学,不然你又要像现在的我一样,想上学却不能。

现在是20xx年,我想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20xx年以后就会有和现在的我完全不同的生活,因此我也不知再怎么去教你,祝你健康幸福吧,不要像我都要十八岁了才懂得后悔。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15岁。15岁的我,15年的梦想,15年的收获……漫长而短暂的15年,我学会了许多,但也失去了许多。我似乎失去了一件好重要好重要的东西。它的失去,使我陷入深深的懊恼。它是什么?它在哪里?我还不问道,何时能去寻找,寻我失去的世界。

沉思之春

我总认为春天是沉思的季节,反省的季节。 我带着70分的物理试卷兴冲冲地往家走。物理我一直不好,考试常常“落第”,谁料想这次竟破天荒考了70分。虽说有许多人超过我。但也有一些人在我后面,可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啦。这不,我放学后赶快向母亲报喜讯吗?

屋里静悄悄的。我这才想到,母亲不会这么早就下班的。 但上三年级的妹妹怎么还没回来,不是该放学了吗?我轻轻打开了房门,意外地发现她巳经睡着了,脸上还有驻着亮晶晶的东跗、那是泪痕。我惊奇了,靠近了她。发现她肘压着一张满是泪痕的数学试卷:97分。我惝然了,手不由自主触摸到我那一张70分的试卷。望着妹妹那晶莹的泪珠。

“你不感到羞耻吗?你使是我吗? ”我反问自己,责备自己,“你便是小时好胜的我吗……”

我隐隐约约意识到我失去了一种东西,只是隐隐约约。

灼热之夏

我觉得这个夏天很热很热。

我骑着车于去买冰糕,掏钱吋一个5毛钱硬币调皮地滚进了污水沟。我没有去捡也不想捡。“大哥哥,你的钱! ”当我咬着冰糕就要走时,一个清跪的童音在我耳边响起。扭头一看,一个小男孩,胖乎乎的手上捏着那枚沾满污泥的硬币。 “讨厌。’,我一手将硬币打飞,燈起车子就走。回头看时,那个男孩咬着嘴唇仍站在那里,我突然觉得脸很烫,头上沁出汗珠,虽然我还在吃冰糕。

“你把它丟掉了。” 一个声音说,它是什么?我不知道。

苦闷之秋

我去看录相,但母亲并不知道。

我回家已经很晚,母亲一直在等我吃饭。“怎么今天晚上放学这么晚? ”母亲轻轻地问。“噢,不是,我到同学家里去了。”我想我的回答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但母亲没有起疑,只是温和地说,“快吃饭吧,饭快凉了。’母亲为什么没起疑,也许我在她的心目中还是小时候诚实的我。可母弗亲你想到没有,你的儿于在刚才竟骗了你呀!是以你的信任而骗了你的!母亲一一

那顿饭我吃得很苦很苦。为什么小学时我那样诚实,而现在却变得这样呢?噢唉,过去拥有它,而现在却没有了它……

我似乎知道它是什么啦!

忏悔之冬

冬天常下雪,冬天路很滑。 这可恶的雪使我将一位老太太撞例在地上,她呻呤着,没有起来,似乎伤到了哪里。我当时就愣了,脑子思想的是: 我得赔钱吗?我搀扶她起来吗? ”在朋友们怂恿下,我仓皇而狼狈地逃离了现场。

晚上我失眠了,邪恶与善良冲突得很厉害。但大错已铸, 因为我当时逃跑了。我想,如果我,很小,就不会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到小时候,这似乎又是那个“它”有关0。我梦见了上帝,他没有惩罚我,也没有让我下地狱,因为他回答:“你还不算太坏,因为你知适自己失落了很重要的东西!”

找到了什幺

我失落了什么?寻找着什么?我先落的是童心,寻找的也是童心。我将拭去童心的灰尘,将它的纯真,它的善良,它的诚实永远永远保存着、保存着。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20xx年8月的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去玩,玩得很开心。妈妈的心情很好,就让我买一个冰淇淋吃。

妈妈让我在华榕超市买冰淇淋,她去办点事。我在华榕超市挑了一个,看看妈妈没来,又挑了一个;还没来,再挑一个;挑呀挑呀,我都挑了五六个了。

我的妈妈办完事情了,让我把冰淇淋拿来付钱。我又挑了很久,有两个非常想要。可是妈妈只能让我拿一个,我依依不舍地把其中的一个放回冰箱。

我比了比,啊!冰箱的更大些,我把冰箱的拿出来,把手上的放回去。我又比了比,看看手上的,看看冰箱的,嗯!还是刚才的那个大一些,我又把刚才的那个拿出来。

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我一直挑,一直对比。妈妈等不急了,问:“怎么拿个冰淇淋要拿这么久呀?”意思让我快快拿去付钱。

我两个都想要,就拿了两个。妈妈有点生气了,说:“不是叫你拿一个的吗?怎么拿两个?买两个又吃掉,家里又没有冰箱,不要买这么多!”我说:“一点也不多嘛!不会吃不掉的,我要买两个!”妈妈生气了:“不行!只能拿一个!”我说:“我就要嘛!”我哭了起来。妈妈更生气了,说:“回家!不要吃!”我在华榕超市门口又哭又闹的。妈妈生气极了,把我硬拉回家。一回到家,就把我关在房间里,打了我一顿,一个冰淇淋也没吃着。

这件事人给我的启发是:人要知足,要不然什么也得不到。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电视剧并不多,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是《西游记》,一是《烈火中永生》。喜欢《西游记》,无非是为了消遣,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而对《烈火中永生》的喜爱,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撼与感动。

《烈火中永生》我前前后后看过几次。第一次看时,我大概不到十岁。当时并不懂得“革命”、“牺牲”等等词汇的意义,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崇敬英雄的情感。从那时到现在,我最崇敬的一直是江姐。

第二次看《烈火中永生》时,我多少成熟些了,对那段历史也有了一些了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看过的几部以红岩英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里,《烈火中永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在影片开始不久,有一个情节,是江姐见到孙明霞。她微笑着问:“明霞,生我的气了吧?”因为我一直没看过开头,在这个情节以前就没看过了,所以不知江姐为何问了这句话(是否是因为组织没有批准孙明霞去川北?)。但那种亲切的微笑、亲切的话语,一下就把她朴素、和蔼、平易近人的品质体现了出来。

江姐看到城门上挂着丈夫头颅的`那一场,我觉得氛围营造得非常好:淅淅沥沥的阴雨、三三两两的农民、高高耸立的城门,直到江姐看清了布告,这一切安排,直接营造了“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氛围。

在江姐的性格中,最感染我的是她面对一切风险、考验,直至酷刑与死亡时所表现出的那种乐观镇定、泰然自若。这一点在审讯、牺牲时都表现的尤为突出。

审讯那一场,江姐的沉静和徐鹏飞的暴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级的姓名、住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住址我也知道……”这一段话,听起来庄重无畏。在这时可以感到,那群拥有着各色刑具、身强体壮的特务,在她这样一位看似柔弱的女共产党员面前,都显得尘土一般渺小。灭绝人性的毒刑拷打之下,女英雄毫不屈服,让我肃然起敬。还有一个细节让我久不能忘:徐鹏飞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说江姐的丈夫死了,留下个小孩谁来带?再过个三年五载,孩子长大了,怕是连爹妈也不认识。这时,江姐转过头背对敌人,我看到她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泪光。我能够感受到她作为一位好妻子、好母亲对丈夫、儿子深深的爱。

牺牲的那一场,几次我都是含着眼泪看完的。《国际歌》音乐响起,悲壮!震撼!江姐换上旗袍,整理衣装时的从容不迫,以及和许云峰共赴刑场,向战友们挥手告别的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在我心里凝成了永恒!

看到最后被囚的革命者们冲出牢笼,和解放军拥抱、握手的场面,我有些辛酸。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心中始终忘不了大屠杀中300多人遇难的惨烈。

最后一次看《烈火中永生》是在20xx年7月5日,就是一年前的这一天。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在两天后的7月7日,我走进了中考的考场。正因为心中那一份激动,考试中我丝毫没有紧张,超常发挥考进了重点高中。在我的生活、学习里,毫无疑问,《烈火中永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这时我在初中最困难的一段时期里都没有畏缩不前过。

遗憾的是,到现在我也没能完整地看过《烈火中永生》,只能期待着下一次机会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说学好物理是男生的强项,我只是笑而不答。因为我喜欢物理课,物理也是我的强项。

首先,我喜欢物理课,因为物理贴近生活。有时候在课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种老师把生活搬进课堂,又带领我们从课堂走入社会的感觉。另外,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打好基础,因此强迫自己必须学好物理,因为物理对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和感兴趣,才是动力的源泉,加油站。人们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不错的,我发现,物理特别贴近生活,生活中处处有物理,学习它很有用。有时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没有总结,上升到理论而已。因此,有种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欢物理课。

其次,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很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经常说,课前预习很重要。因此在写完作业后,我也主动预习过,可是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恼,又没有人指引。时间久了,也就放弃了这个习惯。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喜欢预习,因为预习前,老师会给我发导学案。导学案引导我该复习哪些旧知识,然后跟随老师设计的巧妙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思考、学习,步步深入,直到主题,而且后面还跟有练习,加以巩固所学的新知识。我喜欢预习,因为我每次预习后都有很大收获。预习后,有时能基本领会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时会有一两个问题弄不明白,我就及时做出标记,第二天,课堂上我就有明确的目标,会非常关注其他同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我喜欢预习,因为每次预习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为这是我自己独立思考、学习得到的收获,是自我能力的见证。我更加坚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见长了,我越来越厉害了,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第三,我喜欢课堂上的自主学习模式。

小时候我是一个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老师讲课。现在不同了,改成我们先学习、讨论,之后给大家讲,讲得好,老师给予肯定、表扬;讲的不够完整,同学们互相补充,实在不行,老师再指点、讲解,而且不忘鼓励大家继续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我体验了学习的整个过程,我知道了该如何学习,也就是学习的方法。再也不会因为课堂上没意思而走神或睡觉,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自己主动思考、小组合作学习的自主学习模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

第四,我喜欢实验,爱追根问底。

我虽然是女生,而且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我很认真,什么事我都爱弄个清楚、明白,不弄出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物理课都是先总结道理,再运用到社会,很深奥。而物理实验恰恰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我好像不怎么会说但心理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喜欢实验。有时候,实验还会和书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样。我想:科学家都认定了,就应该是那样了。结果被老师批评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老师还给我举例说,曾经有一个物理学家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刻苦钻研,一遍又一遍地实验,竟然推翻了认定几千年的一个定律,在历史上有很大反响。我很受启发,并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个物理学家。从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欢实验,还更理直气壮的爱追根问底,弄得有几次让老师哭笑不得,说:小心点,可别是钻了牛角尖。我虽然不太明白,可我还是喜欢我的认真劲,喜欢实验,喜欢追根问底,喜欢物理课。

这就是我喜欢物理课的理由,我喜欢物理课,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喜欢物理课。

教师评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学起来会事半而功倍;被动的强迫,甚至会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琐碎事情中、无意的言语中等等,默默的收获着。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经意的言语很可能影响孩子的思想,改变孩子的观念,甚至改变孩子的人生,伴随孩子一辈子。因此,做老师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的、喜欢学习的、会学习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十年后的我?噢应该是个……对!我应该是个记忆专家。

我会开一家小店,“记忆专家开小店?”你可能会觉得可笑,听我说,我的小店出售的记忆。

这是个充满温馨的小店。一个玻璃橱窗中,是一个个装着各种颜色的记忆的小玻璃瓶。瞧,那粉红的,是个关于硬化的记忆;那深蓝的,是个老渔夫关于大海的记忆;还有那淡黄色的,是……每天,明媚的阳光洒进小店,为每一个记忆镀上一层金黄。

我要把一瓶金黄的记忆卖给一个失去孙子的老奶奶,让他有一个夕阳下拉着小孙子回家的记忆;我要把那瓶翠绿的色的记忆卖给一个盲校的小姑娘,那是个充满生机的春天的记忆,他一定能把那篇《春天》的作文写好;我要把最后一瓶关于母爱的记忆送给常经过店门口的流浪儿,在下雨时,他也许会想起以前下于是老妈总会为他撑起一片无雨的天空。

也许,有着一份看大海的记忆而没有感受过海浪轻轻拍打着你的脚的经历,并不是太完美,但这对一个失去脚的小男孩来说无疑于为他思想插上了翅膀;也许流浪儿想起老妈为他打伞,虽然雨淋着,被冻得发抖,但他的心却是热乎乎的;也许……

我只想把记忆卖给需要帮助的人,绝不卖给那些钱袋里装着大把的钱,却还想得到一个富翁的记忆的人,以为他不需要!

十年后的我,将用心经营这个记忆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