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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初二的我的作文集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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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二的我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初二的我的作文集锦9篇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1

书,培养智慧的工具,是寂寞时的朋友,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得的思想之船。

——题记

我喜欢阅读,小时候,喜欢美丽的白雪公主,天真善良;喜欢可爱的七个小矮人,每次读的时候,也多么希望像他们一样自由自在。初中时步入文学与诗词,每当阅读时,仿佛身临其境。

阅读《庄子》,我看到庄子的淡泊名利,仿佛我是庄子,看到每一个场景,父子相残,夫妻仅目,为的却只是争夺一个小地盘。莫名伤神,生活应洒脱,做一个大方又干脆的人。

喜欢李白,天宝初年,李白入长安不断遭到权贵排挤谗,虽因理想不得实现而悲愤万端,但仍未失去进取的心。写下了千古名句"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赏析后,仿佛热血沸腾,心想即使脚踏荆棘,也不能忘记信仰,忘记目标。阅读时,加快的不是内心,而是热血。

阅读李白的书时,我欣赏他"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狂放;佩服他"安能催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自信‘敬仰他"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乐观!我发誓要做李白一样的强者。

阅读《丑陋的中国人》,一些中国人窝里斗,脏,乱,吵,不团结,死不认错,自私,无秩序,喜欢讲大话,空话,假话。中国人,本身有的傲骨,不愿服输的心志,但是他们却又无知,我内心复杂,要奋斗,要努力,为祖国之崛起而读书。

喜欢阅读,喜欢阅读时给我的另一个世界!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2

别看我平时胆子很大,到处乱k全班同学,犯下了各种“滔天罪行”,但是一到晚上,我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一下子从常胜将军、英勇神往的“赵子龙”变成了胆小如鼠、一有风吹草动就心惊胆战的“小麻雀”。

你一定会想知道是什么原因吧!

因为我和班级里的一些同学比较喜欢侦探之类的作品,如:福尔摩斯、柯南,里面内容都是罪犯如何杀人,或用某种特殊的手法扮成鬼来吓唬人。所以,我就特别怕黑,并且害怕世界上真的有鬼。

因为我有这个弱点,使得我天天得找借口搬救兵:第一,我要洗澡的时候,为了不让自己在拿衣服的时候被鬼抓去当宵夜吃,就对妈妈说:“妈妈,你帮我拿一下衣服好吗?”如果妈妈同意了,我就会继续说:“顺便帮我把房间的灯全部打开,再把窗帘都拉上,以免那些“鬼”乘我不备时来一个“疯狂吃人大突袭”,到那时我的灵魂肯定就升天安息了!第二,我每天都要喝中药,我故意问:“妈妈,中药放在哪里啊?”其实我是想妈妈陪我,因为我一个人在楼下觉得害怕。“在冰箱里。”“呃,妈妈简直太‘坏’了!”不过,我见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妈妈,那你帮我加热一下吧,我怕热过头了。”“在微波炉里转20秒就行了。”“oh,my god!我怎么就这么倒霉?”有了,“妈妈,小猫饿了,我们来喂它吧!”“哎!好吧。”妈妈终于下来了。这时,我却突然觉得自己像一个白痴。

一次,我正准备上床睡觉,突然听到有什么声音在响,弄得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我赶紧跑到妈妈的房门口,不料,妈妈正在洗澡,房门锁上了,急得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一边跳一边喊:“我的妈呀,魔鬼来啦,谋杀呀,救命——”。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的同桌老兄也跟我一样地怕鬼。哈哈!这真是人生中的一大桩喜事和一大桩悲剧啊!喜的是有一位仁兄和我一样,悲的是如果那些可恶的臭女生故意扮鬼来吓我们,那可就太丢人了!

所以,我决心要改掉这个毛病,千万不能被我们男生的冤家——那帮臭女生给戏弄了!

到那时,可能只有郑博才会被那些女生扮起来的恐怖人物给吓得半死。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3

踏入那扇年迈的早已秀秀斑斑的铁门,走在漂有泥土芳香的小道上,垂柳已到达我的肩膀,那片竹林更加挺拔翠绿了,情不自禁的弯下腰,用手拨开杂草,寻觅儿时的春笋,在泥土间,仿佛看见儿时的手掌印,那条被冬青草包围的水泥小路上,依旧那样一尘不染,像我儿时打扫的那样眼前全是美好的追忆。

当我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淘气包时,离开妈妈的怀抱,把我送到我的第二个家,初来乍到。对这里十分陌生,心里竞有些恐惧。妈妈把我领到老师面前,我睁大眼,生怯的望着这位名叫老师的阿姨,不知为何,我觉得她十分亲切,心里便不在害怕,多了几分温暖。老师牵起我稚嫩的小手,把我领入一个孩子帮。这里全都是像我一样的小孩,老师便是这里的“老大”,我很快融入这个“孩子帮”。在这里,不光有小伙伴一起玩耍,还有“老大”给予我们知识,把一个个陌生的字母a,o,e……。组成一曲动人的歌谣。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在我们小小的内心里,种下了爱的种子。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日子一天天过去,老师一天天衰老,我们一天天长大,懂得了老师这个职业的伟大,在哪三寸讲台上,散发出耀眼的万丈光芒。为了培育我们,老师用她的一生来做代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对我们的爱,不低于父母。老师陪伴我们的时间,不亚于我们的父母。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矩成灰泪始干。

三尺讲台,孜孜不倦,只为桃李满天下,下两袖清风,默默无闻,全凭汗水写春秋。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4

你知道一幅画为什么总是五彩斑斓的吗?其实——我悄悄地告诉你,那是一个人一生的杰作。

每一刻,世界上都有许多婴儿呱呱坠地,开始谱写各自的人生画卷。

幼儿时期是蓝色的,不是大海深奥的蓝,而是朦胧的,像世界上最纯澈的天空蓝。这样的蓝来自幼童的眼底,单纯,无杂质。

我常常从妹妹的眼睛里看到这种颜色,她常常会问我一些奇怪的问题:

“白雪公主为什么不是男的?”

“因为白雪公主是公主啊!”

“公主为什么是女的?”

“……”

童年是金色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论何人,何时,何地,回忆起自己的童年,都是洒满阳光的。我回想起童年的自己,在滑梯上溜下爬上,摘花捻叶说要做饭,实在是趣味多多。

跋涉过青春期,来到一位名叫十八岁的人前面,成为青年。如梦般的青春年华,橙色这样初升朝阳的颜色正适合它,开放且矜持,羞涩且莽撞,跌跌撞撞地朝前走。

太阳在一天内,都会有最红最亮的时候,更何况人呢?我看见父亲是富有力量与梦想的,渴望大干一番事业,甚至重拾书本每晚查阅资料,研究着自己所感兴趣的经济学。

过了而立之年的壮年,是红色的。能力与智慧都处于人生的顶峰,在这时,是要大干一场的。而这红色,像火山中滚滚的岩浆,总有一天是要喷发的。

你认为五十多岁的人应该是什么颜色的?褐色?紫色?

我认为是粉色。

我的爷爷奶奶五十多岁有了孙辈,便照看着四个陆续降生的孙女和外孙。爷爷奶奶操劳了半辈子,内心已经在社会生活中一次次的磨练与打击中老练、有韧性。或许是孙辈的陆续到来,让他们的心变得柔软,剥落了心茧,露出的颜色不应该是心的本色——粉色吗?

记得在我的妹妹出生不久后,我们和爷爷奶奶一起吃饭,爷爷举起一块馒头,说:“这个蘸酱酱吃着好吃很”,单字重叠发音,这都是我们与妹妹交流方式啊!

当一个人到了六七十岁,他的生活应该是彩虹色的,可以享受退休生活,出国游玩,培养兴趣爱好……生活自是丰富多彩。

我们都知道,垂暮之人总爱回忆往事,但是这些老人一定不是灰色的,我希望属于这些老人的是青色。因为回忆像一卷老胶片,播放的画面是久远模糊的;回忆是一沓旧照片,一张张载满着过去。而青色,青铜器的颜色,是沉甸甸的,刻满了历史的颜色。

人的一生是否可以谱写出一幅七彩画卷,取决于你有没有一颗领悟生活,感受美好的心。不要将自己的人生活成黑白色,用发现与探索的心与手画出属于自己的最美人生。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5

他要么是要有型的、俊俏的,帅气中带着一抹温柔或狡黠,或者空灵与俊秀集于一体的,就像诗经中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亦或是有着运动员的体魄与果敢,漂亮的扣球与反击尽显男性之魅力。

一直以来,这些目标形象就是我对魅力男生的理解。可是有一天,邻家的一个哥哥却改变了我的粗拙认知,他让我开始对所谓的魅力有了新的定义和思索。

那是一个夏天的雨季,因为近期连绵不断的雨的搅扰,所以我闷得没有一点好心情。因为家住旧小区,每每下雨,那年久失修的磕绊道路,就会堆积很多的雨水,不仅道路难走,鞋子总会湿掉,还会引得身上带满一些黑豆似的泥点。

像往常一样,放学后,我皱着眉头正往家赶,原本发愁要怎么安全走过堆满雨水的路。谁知,刚到小区门口,我便看到一个小哥哥正在急匆匆地来回搬砖头,他瘦弱的身体,已经被雨水淋湿了。雨水顺着他的头发流了下来,只见他用手抹了下不知是被雨水还是汗水打湿的眼睛,浑然不觉地继续忙碌,不多时,两行整齐的用砖堆成的小路便成了形,刚好解我燃眉之急,那一刻,我觉得他好帅,好高大,好有魅力。

就是这么一个善良有爱心的优秀男生,如果不是妈妈告诉我,我是不会把他和他糟糕的父母联系到一起的。这还要从邻居每天的吵闹声中说起。不知何时起,每天晚上我都会听到声嘶力竭的叫喊声,从隔壁传来的,也就是那个小哥哥的家。从之前的恐惧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天长日久,虽然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声音的存在,但每每想象那样的画面,仍旧会觉得心有余悸。

直到有一天,我居然从这些噪杂的吵闹声中捕捉到了不同的声音,别具一格的清晰与纯粹。当时的我,实在难掩好奇,便把耳朵凑到门缝边,努力排除干扰,侧耳倾听。啊,居然是读书的声音,一个淡淡的男生的声音,标准的普通话带着磁性声音的浑厚,夹杂在那些不堪入耳的聒噪和谩骂声里,这样的声音直击人的心扉。

我实在不敢想象这是怎样的一种力量与淡定啊,尽管带着些许的忧郁与感伤,无奈与彷徨。但我知道,小哥哥心里肯定住着一个美好而坚定的理想,或许还有祈祷爸爸妈妈能够和平相爱的愿望,透过那些清晰而自信的成长音调,我仿佛也能捕获属于青春的正能量。

后来的日子里,我时常还会途径那个在雨水中铺垫的小路,偶尔碰到那个小哥哥帮助小区里的居户收拾东西。我的心里,总是被他的善良和暖心所打动,看到他那么自信从容待人接物,总是微微动容。对于小哥哥而言,家庭的长久不和睦氛围,不仅没有让他有怨言,反而是,总是让他带着淡淡的笑容。

这恰好印证了泰戈尔的那句“世界以痛吻我,而我却报之以歌”,小哥哥没有帅气的外表,显赫的身份,但却善良温和有爱。小哥哥没有一团和气的家庭氛围,但却总勇敢担当地给予他人帮助。如果说,成长会给你带来新的认知定义,那么我想,心灵美的小哥哥就是此时我心中,最当之无愧的魅力男生楷模。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6

身边林林总总的人,即便从不说出口,但每个人心中都存在着一份炽热的追求,把心灼烧得滚烫滚烫。那镶嵌着三年时光的齿轮,不断地被勤劳和汗水润滑,一刻不曾停歇地转动向着我们的追求。

三年的时光或许很短暂,但对于我们来说决定的是一生。但最重要的是,它留给了我们太多的回忆,当我们回首那段奋斗的时光。

我相信,在昏黄的灯光下,伴着秒表的走动,每个人都会在心中勾勒着那追求的图案,将其披挂在心的战场上,浴血奋战。这个充斥着拼搏的世界,就像一个圆圈,敢于走出去,才能看到成功的光环。

我知道,追求的精灵在我身边舞蹈,它以我笔纸的摩擦声为乐音而舞蹈,在为我心中无数次的自勉自励而舞蹈,它因我的执着和孜孜不倦而舞蹈,那舞让掌上的赵飞燕都失色,令凌空的貂蝉都黯然。

我明白,那份追求被我一笔一笔地刻画在心中,充斥着我的世界,它在我的生活中放了盐,一下子全是鲜美的菜肴。

是的,我想向用我五分之一的生命学来的知识,去实现我的追求,徜徉于非洲广阔的大草原,看奔驰的角马,看凌厉的狮子,看精明的鬣狗……这份想象寓于我的追求之中,伴我走过困难,迷茫与痛苦,跨过河流,荆棘和高山。

是的,我坚信,只要我的世界中存在追求,我就不会失去奋斗的勇气,我用我的青春笃誓,来坚持我的信仰,我用我的汗水耕耘,来拥抱我的追求。只要我的世界存在追求,我就能拨开前方迷蒙的雾气,看见耀眼的太阳,挥洒温暖的光芒,只要我的世界存在追求,我就会燃烧,做灯塔,做蜡烛,哪怕是火柴。

我想象,站在风居住的街道,驻足回望我走过的青春,我心如天空般晴朗,其间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幸福与哀伤,一如初夏的野花,从容优美地绽放……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7

十年后的我?哦,那我应该是一个......对!我应该是一个记忆专家。

我会开一家店“记忆专家开小店?”你可能觉得可笑,听我说我的小店出售的记忆。

这是温馨个小店。一个个玻璃橱柜中,是一个个装着各种颜色的记忆。那粉红色是关于樱花的记忆;那深蓝的是个老渔翁关于大海的记忆;还有那淡黄色的是......每天,明媚的阳关洒进小店,为每一个记忆度上一层层淡淡的金黄。

也许,有着一伤看大海的记忆而没有感受过海浪轻轻拍打着你的脚的经历。并不是太完美,但这对一个失去脚的小男孩来说无异于为他的思想插上了翅膀;也许流浪儿想起妈妈为她打伞,虽然淋着雨,被冻得发抖,但他的心却是热乎乎的;也许......

我只想把记忆卖给需要帮助的人,绝不卖给那些口袋里装着大把的钱却还想拥有一个富人的记忆的人,因为他不需要。

十年后的我将会用心经营这个记忆小店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8

Dear朵朵:

Hello,亲爱的朵朵,希望自己不要忘记这个可爱的名字,毕竟时光镜迁,但愿名字永记!还记得周五开了家长会吧,学生都在外面,也不知道都说了些什么,回家我有点儿忐忑,因为物理只有52分。但出乎我的意料,妈妈并没有像前几次家长会那么唠叨我,而是给我买了资料让我做,并且少看电脑,写作业时不能听歌,虽然有那么一点儿苛刻,但对我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自己还记得蝴蝶效应吗?我要好好学习,如果我不好好学习就得不到好的成绩,如果没有好的成绩我就不能上一个好的高中,如果不上一个好的高中,我也就不能上一所好大学,如果不上一所好大学我就找不到一份好工作,找不到好工作就赚不了钱,赚不了钱就会没钱纳税,没钱纳税国家就难发工资给老师,老师领不了工资就会没兴趣没心情去教学,没心情教学就会影响祖国的未来,硬性了祖国未来中国就难以腾飞,美国就会像中国发出战书,中国和美国必定有一方要受伤......因为这关系到全人类的安全,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考好成绩,不让悲剧发生。

现在离高考还有1年2个月,我要在剩下的日子加油学习,虽然这次物理考得不好,但下次一定不会,我一定会在上面花功夫,争取下次考80分以上,毕竟我数学不算差,我也相信我可以。最后,送自己一句话:现在不玩命,将来命玩你,现在不努力,未来不给力!望5年后的自己看到一定不要被吓着,毕竟句句属实,加油冲刺吧,朵朵!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9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我挥剑转身,而鲜血如红唇。——题记

近日迷上各色古风,却道不知是恋曲还是念词。昨日,一曲《醉赤壁》,一句“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直入我心,虽说是三国战事,可我却不愿将它想象成那般血腥、残酷和冰冷;我倒宁愿将它想象成是一个凄美的悲剧——

一名奉命刺杀郡主的黑袍刺客在抽剑刺向郡主的那一刻,被小郡主清澈的眼神打动,原本冰冷、坚硬如石的心第一次做出了动摇;但他知道,即使自己不杀她,也迟早会有其他人来杀了她。于是,他那锋利的剑刃又一次逼近小郡主的脖颈,却再次被小郡主清澈的眼神所打动,那眼神中有懵懂、有惊慌,还有什么别的东西,他读不懂、也读不出。最终,他还是放下了那透着寒光的长剑,潇洒地转过身,只留下一句“你好好保重”消散在空气中,便不见了踪影。

可命里有时终须有,在他行走江湖时,又一次邂逅了被追杀的小郡主,那一次,他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她千恩万谢,想要追随他;他却只是淡淡地道出一句“以后小心点儿”,便再次跃过屋檐,消失在她的视野。

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他游走于山水中,却又一次听到了她的呼救声,他定了定心,默默告诉自己不要理会,身子却不听使唤,硬是向呼救声传来的地方跑去;却见她浑身是血,一支毒箭穿过她的心窝,她一头乱发,浑身脏兮兮的也不自知。他跑到她身旁扶起她,明明已知她这次终是难逃一劫,却还是蹦出了那句“你还好吗?”而她只是艰难地转过头,眼神中透出几分苦涩,“他们都说‘我是不祥之人’,只能以死谢罪。你又为何三番两次地赶来救我?”而他只是紧紧地搂着她,没有回答。她看着他那白皙如玉的面庞,笑了,笑得那般凄苦。他看着她,却再也找不回初见时那双清澈的眼眸;他知道,她早已不是府上那金枝玉叶的小郡主,她见过太多太多的血腥与残暴,也尝过太多太多的人间冷暖,但是,为何每一次邂逅,心都不听使唤地加速跳动?就在这样的四目相对中,她突然动了动嘴,缓缓道出生前最后一句话:“来世,再见吧。”然后合上眼,死在他的怀中。

他怔了怔,似是不相信她已死,可怀中渐渐冷却的尸体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她的死亡,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他终是为她流下了这一生中最沉痛的泪。

来年,平湖烟雨,他带上她的骨灰,走过无数山河,经过无数城镇,只因她曾说过“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能像你一样走遍这锦绣河山。”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在美好的年华中,邂逅生命中对的人,并彼此珍惜,长相厮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