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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忘的一件事六年級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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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忘是指難以忘記,不能忘卻;永遠印在腦海裏的,值得記憶的。可用來諭旨某人或某物在記憶裏影響很大,對自己有重要的作用,也可形容對某人,某事的難忘。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六年級難忘的一件事作文,歡迎閲讀參考!

難忘的一件事六年級作文3篇

  六年級難忘的一件事一

在我記憶的海洋裏,發生過許多件事,但隨着時間的流逝,都被我漸漸遺忘了,可是有一件事,至今仍清晰地留在我的記憶中。這一件事,就是放風箏。

也許你會説,放風箏,不是很平常嗎?為什麼會難忘呢?我可以很堅定的告訴你,因為我愛它,更愛那個與我一起放風箏的人。

我從小就沒有自由,因為我是獨生女,被父母當成珍寶,含在口中,捧在手心。大家都羨慕我,都説父母的愛我全都佔了,其實他們都不瞭解我的痛苦。

我最喜歡與外公一起玩,因為我們被稱為“大小頑童”,是永遠分不開的。但是,我們只能在家或家的附近玩耍,從來不可以走遠。終於有一天,在我和外公的極力説服之下,爸媽答應放我們出去溜達溜達。嘿嘿,他們不知道我們暗中買了一個風箏,打算去瘋上一天。

到了廣場,我和外公一人拿風箏,一人拿風箏的線,向前奔跑。我們狂奔着,任風吹着我的臉,這時,有一種名叫自由的東西浮上我的心頭。“老頑童,你愛我嗎?”我問外公。“我當然愛你了,小頑童!”外公回答,滿臉慈愛。我滿足地笑了。廣場上不只有我們在放風箏,還有許多人都在放。

現在外公身在福州,已經很少回家了,但我忘不了在那片天空下,我們一起放風箏的情景。永遠都忘不了。

  六年級難忘的一件事二

六年的小學生活像一幅五彩繽紛的畫卷,其中記錄着我們的喜怒哀樂。其中有一件事令我難以忘懷。

這件事要從我的一位好朋友説起。

這位朋友個子不是很高,學習也不是很好。

三年級時,我們成了同桌。當時我看他學習不是很好,所以不願和他交往。

然而,之後發生的一件事,徹底改變了我對他的看法。

那是一節語文課,老師讓我們寫課堂作業。我像往常一樣拿出鋼筆,寫了起來。寫着寫着,鋼筆沒水了。這下可怎麼辦呀!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會兒朝左看,一會兒朝右看,坐立不安。這時,一支鋼筆出現在我的'面前。我一看,是我的同桌。我剛要開口,他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對我説:“看你這麼着急,我猜你的鋼筆可能沒水了,於是我就加速寫完了作業,為了留出時間讓你用我的筆把作業寫完。”我拿起同桌的筆,忽然,我感覺同桌那瘦小的身軀一下子變得無比高大,與我遙不可及。

經過這件事之後,我和他的關係一天比一天好,最後我們成了好朋友。

雖然時隔三年,但是同桌的身影、借我鋼筆時的動作仍然清晰地印在我的腦海中。他讓我懂得,要時時刻刻關心別人,幫助別人。

  六年級難忘的一件事三

難忘的事每個人心裏都會有。當然,我也不例外了。

那是一個寒冷的冬天,朋友們説這是最後一個在沙子沱度過的冬天了。所以,大家約好了去爬雪山。

由於那是的大雪天,爬山很困難,又很危險。一部分人同意走小路,要安全些。可是,李林露、陳風她們不同意,硬是要爬雪山,説是要大冒險,刺激、好玩。大家怎麼勸,她們也不聽。我們只好走了,説好在山上見面。我們到了山上,不料,就聽見有人正在叫我們,説是陳風被困在雪山的半中央了,上不來説是腳打滑。我們懷着焦急不安的心情跑到了那邊去。由於山太滑,再加上有雪就更滑了。眼看陳風就在下面,我們卻無能為力。

過了很久,大家終於做出了一個決定。要蔡愛玲、任思悦下去救她,因為她們倆在我們當中算是“爬山高手”了。可是,還是沒有救上來。

事情過了好久,得不到解決。就在我們要放棄的時候,陳風做出了一個決定,她説只要誰與她換一雙鞋,就可以了。換了鞋我們看見陳風的鞋底已經磨平了。終於,她爬上來了。大家萬分高興。

我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做什麼事都要齊心協力,就能成功,還有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