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語文基礎 > 黑板報 > 110法制宣傳日黑板報版面資料

110法制宣傳日黑板報版面資料

推薦人: 來源: 閲讀: 3.32W 次

  什麼行為是犯罪的行為

110法制宣傳日黑板報版面資料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一)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三)犯罪是一種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會、觸犯刑律、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對未成年人犯罪,我國《刑法》第17條做了年齡及犯罪行為種類上的限制。《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週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週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實上的識別能力,但由於年齡尚小,智力發育尚不夠完善,缺乏社會知識,還不具有完全識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只有犯以上規定的八種犯罪,才負刑事責任”。由此可見,法律對未成年人加以保護的同時,也給予了一定的懲罰。如果實施犯罪行為時年齡雖未達到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界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處罰、送勞動教養、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等等。

1、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 --孟德斯鳩

2、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孟德斯鳩

3、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場合,就是人類的理性。--(法)孟德斯鳩

4、法者,所以禁民為非而使其遷善遠罪也。--歐陽

5、國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貴。--(日)日蓮《立正安國論》

6、立善防惡謂之禮,禁非立是謂之法。--(晉)傅玄《傅子·法刑》

7、那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貧窮者。--尼采

8、沒有哪個社會可以制訂一部永遠適用的憲法,甚至一條永遠適用的法律。--傑斐遜

9、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亞里士多德

10、你所説的話不一定正確,但我誓死扞衞你説話的權利。--伏爾泰

11、奇特幾乎總能提供一種線索。一種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點,就越難以查明。--(英國)柯南·道爾爵士

12、全部歷史就是利益的鬥爭,而法是那些佔了上風的利益的權威性的表現。--(意)拉布里奧拉

13、人類對於不公正的行為加以指責,並非因為他們願意做出這種行為,而是惟恐自己會成為這種行為的犧牲者。--柏拉圖

14、人們通常會發現,法律就是這樣一種的網,觸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網而過,大的可以破網而出,只有中等的才會墜入網中。--(英國)申斯通

15、人們嘴上掛着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16、如果法律沒有恐懼支撐,它絕不能生效。--(古希)索福克勒斯

17、如果説就某特定國度的特定時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麼把它放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考察,法治社會的法律又是一種永恆的理性對話過程。它是一種“對話”(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種不同的觀點及利益的交鋒與辯論中不斷獲得產生變更與發展;它是一種“理性”(retional)對話,乃是指這種對話在本質上是一種平和而非暴力的説理過程。--張千帆

18、如果我們國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種神靈,而不是殫精竭慮將神靈揉進憲法,總體上來説,法律就會更好。--馬克·吐温

19、如果行政權力的膨脹是現代社會不可避免的宿命,那麼為了取得社會的平衡,一方面必須讓政治充分反映民眾的意願,另一方面在法的體系中應該最大限度地尊重個人的主體性,使他們能夠與過分膨脹的行政權力相抗衡。--棚瀨孝雄

20、若是沒有公眾輿論的支持,法律是絲毫沒有力量的。--(美國)菲力普斯

21、實際上,我們想要的不是針對犯罪的法律,而是針對瘋狂的法律。--馬克·吐温

22、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 --康德

23、守一而制萬物者,法也。--(戰國)冠子《冠子·度一》

24、私有財產的真正基礎即有佔有,是一種事實。一個不可解釋的事實,而不是權利。只是由於社會賦予實際佔有以法律的規定,實際佔有才具有合法佔有的性質。--馬克思

25、所謂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種方策,使生命與國家皆得安全。--(荷)斯賓諾莎

26、我不同意你説的觀點,但我誓死扞衞你説話的權利。--伏爾泰。

27、我不同意你説的話,但是我願意誓死扞衞你説話的權利。--伏爾泰

28、我們的時代是權利的時代。人權是我們時代的觀念,是已經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與道德觀念。--(美])L·亨金

29、我已經發現,混亂和一切禍害的起源原因和發展都與各種社會的腐敗的法制有關。--(法)摩萊裏

30、要使事物合乎正義(公平),須有毫無偏私的權衡;法律恰恰正是這樣一箇中道的權衡。--亞里士多德

31、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了。--(英)培根《論司法》

32、一個細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經常地從純自然的環境中產生出來,而一個強烈而持久的期望,則只能來自於法律。--邊沁

33、與其責罵罪惡,不如伸張正義。--(英國)丁尼生

34、在個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執法從來不能疏忽。--馬克·吐温

35、在民主的國家裏,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的國家裏,國王就是法律。--(德)馬克思

36、在一個秩序良好的國家中,司法部門應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從這個意義出發,公信力的喪失就意味着司法權的喪失。--馬丁

37、在一切能夠接受法律支配的人類的狀態中,哪裏沒有法律,那裏就沒有自由。--(英)洛克《政府論》

38、支配和統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專制政府中是永遠高舉着君主的鐵拳,但是在一個人民的國家中還要有一種推動的樞紐,這就是美德。--孟德斯鳩

39、只要不違反公正的法律,那麼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亞當·斯密

40、自然法即神靈法,只是用來約束每一個個體的法律,我們必須堅定地拒絕遵守。我們應該堅定地遵守忽視神靈法的規章制度,因為規章制度賦予我們和平比較好的政府和穩定,因而對我們來説,規章制度比神靈法更好,因為如果我們採用神靈法的話,他會將我們陷入迷惑無序和無政府狀態。--馬克·吐温

41、自然界中沒有獎賞和懲罰,只有因果報應。--(英國)瓦謝爾

42、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孟德斯鳩

43、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國王,除了法律就沒有別的上司。--卡爾·馬克思

44、法,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唐)吳兢《貞觀政要·公平》

45、對於犯罪最強有力的約束力量不是刑罰的嚴酷性,而是刑罰的必定性……,因為,即便是最小的惡果,一旦成了確定的,就總令人心悸。--(意)貝卡利亞《論犯罪與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