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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讀《魯賓遜漂流記》有感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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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星期六、日裏,我讀完了《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作者是英國作家丹尼爾笛福。這本書主要講魯賓遜嚮往自由,喜歡航海。但是他父母不同意,魯賓遜只好離家出走,去航行了。這本書讓我明白了什麼叫勇敢,什麼叫聰明,什麼叫堅強……同時還教育我們不管遇到什麼困難,都要勇敢地去面對,在嚴酷的生活面前,要敢於戰勝困難,不畏艱險的道理。

關於讀《魯賓遜漂流記》有感

這本書最讓感動的:魯賓遜去航海時不幸遇上風暴,全船人都被淹死了,只有他一個人被海水衝到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並在小島獨自生活了二十八年。二十八年啊!這是個多麼長久的歲月啊!又要克服多少困難啊!真讓人難以想象。

我越看越感興趣,當我看到魯賓搭帳篷、打獵,並把捕到的小山羊畜養起來,把麥子撒到地上,這樣就解決了住的和吃的。這時,我發現魯賓孫是多麼的聰明,多麼的堅強,多麼的勇敢,並沒有因為一個人的生活在寂寞和荒無人煙的小島而放棄了自己寶貴的生命,如果換做是我,早已哭泣不止,傷心死了。

升中學的那幾天,我很不習慣,老是想回家,想着想着眼淚快要流下來了。天天盼着時間能快點過去,早日回到温暖的家。在學校隔五天才能回家,在學校裏又有同學,又有吃、喝、穿、住,可魯賓孫在荒無人煙的小島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沒有朋友,沒有親人,每天還要擔憂吃喝穿住的問題,和他相比,我們是幸福的,是快樂的。我就想:魯賓孫在小島生活了二十八年啊!這麼長久的'歲月他都能熬過來,為什麼我五天不能熬過去呢!於是,便慢慢習慣。

魯賓孫就這樣每天出外狩獵和曬葡萄乾,好好儲存起來,作為一年的糧食。就這樣一直到二十三年的十二月,這時正是收穫的時節,他到田裏發現了一些野人,他嚇得魂不附體,怕被野人發現,於是,他便立刻回到堡壘,逃過了這次危難。過了一年半,魯賓孫救下了一個面目清秀、高矮適中、不肥不瘦的“野人”,並給他取名為“星期五”,教他説話。“星期五”説得非常流利,差不多可以回答他的任何問題,接下來又救了這個野人的父親。可見魯賓孫的善良與聰明。

“二十七年十月,“星期五”把我叫起來,我起來一看有一艘小船,一艘英國船,當這些人來到岸上的時候,恰巧潮水高漲,我才知道船長的手下背叛了他,魯賓孫把船長救下來後,船長便把他們送回了英國,魯賓孫在島上一共住了二十八年兩個月零十九天,共計離國三十五年。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在人生的道路上,困難和逆境是難免的,我們應該積極面對,珍愛自己的生命。(指導老師:曾春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