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作文中心 > 六年級作文 > 【熱門】我的六年級作文彙編四篇

【熱門】我的六年級作文彙編四篇

推薦人: 來源: 閲讀: 1.12W 次

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可分為小學作文、中學作文、大學作文(論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作文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的六年級作文5篇,歡迎大家分享。

【熱門】我的六年級作文彙編四篇

我的六年級作文 篇1

書,一個多麼簡單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卻在我心目中佔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記憶的長河中,總有“書的故事”在我的腦海裏漣漪着,我與書結下了不解之緣,每當捧起一本本包着書皮的書時,心裏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小時候,我覺得讀書沒有什麼“味道”,但隨着我逐漸地成長,接觸書籍越來越多了,發現原來書籍是一杯喝不完的茶,感覺由淡變濃,愈喝愈有味道!古人讀書有“三味”之説,即“讀經味如稻樑;讀史味如餚饌;讀諸子而家,味如醯醢”。我無法感悟到如此精深,但也痴書切切,非同尋常。在我的“小書店”裏有着許許多多的書籍,其中那一本書裏的一篇文章,使我一生受用,也讓我念念不忘。

我第一次接觸書是在3歲那年,我還年幼,自然喜歡無憂無慮的生活。可是嚴厲的父親不得不逼我與書認識。從此,我與書結下了不解之緣。

起初,我很討厭書。因為它束縛了我自由的童年,‘強迫’我儘早地認識世界。我討厭書的存在,討厭書的廣泛,是書‘剝奪’了我快樂的童年,也是書,使我和它結下了一輩子難解的緣分。書陪伴我的時間,比父母陪伴我的時日還長,因為我童年中的三分之二的時間都是在書海中度過的。

漸漸地,我發現了書中的樂趣,發現了書的廣泛作用。從此,我不再討厭書了,而是愛上它了——我終生的益友,書。

記得四年級時,已經要求寫日記了。某天下午,繆老師要求寫日記。回到家,我咬着筆桿子,不知道選啥題材,望着外面陰沉沉的天,聽着隔壁房間里老鐘敲了六下,又沒別的作業可做,無聊透頂。向周圍掃了一圈,一本我從未看過的'書——《皮皮漫遊中國旅行記》,好奇心驅使我翻開它,優美的文字,漂亮的圖畫,有趣的故事,太好看了。

我看得太入迷了,沒聽見外婆的腳步聲。直到她發問:“作業做得怎麼樣了?”我一驚,書“哐”地掉在了地上,外婆在門外警惕地問:“什麼東西掉了?”我撒了個謊:“是鉛筆盒”沒想到她還不死心,繼續問:“那麼該有東西從裏面掉出來,我怎麼沒聽見?”我急得冷汗稀里嘩啦從腦門上流下來,最後定一下神説:“當然沒有啦,那些東西都被固定好了。”“哦。”外婆總算走了。撒謊容易圓謊難,我也為書付出了代價。

我在書的陪伴下一天天長大,我從書中學到了很多知識,書也教給我做人的道理,書是我永遠的朋友。

我的六年級作文 篇2

英雄!什麼是英雄?可能大家認為不懼困難的打敗敵人就是英雄。但我認為這還不夠,英雄還應該全心全意的為人民服務。哎,説到為人民服務,我想起了雷鋒‘雷鋒出差一千里,事做了一火車’人間總是流傳着這這樣一句話。50年來,雷鋒這個偉大的名字家喻户曉,雷鋒精神成為人們自覺實踐;50年來,雷鋒激勵這一代又一代人,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奉獻社會;50年來,雷鋒永駐人們心中;50年來,雷鋒始終活在人民的心裏,雷鋒精神始終放射着奪目的輝。

雷鋒,他是一個英雄,因為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所以他那一個個助人為樂的感人的故事,驅動着我,成為我心中神聖不可侵犯的大英雄。

五月的一天,雷鋒冒雨去瀋陽。他凌晨5點就起來了,拿了幾個幹饅頭,披上一件雨衣就出門。路上,雷鋒看見一個婦女帶着一個孩子在大雨中艱難的走着。雷鋒毫不猶豫的衝向大雨中,脱下雨衣給婦女披上,一手抱起孩子,一起去火車站。到了火車站,雷鋒看見孩子冷的發抖,便把毛衣給孩子穿上,雷鋒想:現在這麼早,她們一定還沒吃早飯。雷鋒又把出門前拿的幹饅頭給她們吃。直到火車已到瀋陽時婦女懷着感謝的心情説:“小夥子,我該怎樣感謝你呢?”雷鋒笑着説:“你感謝我幹嘛啊?要感謝就感謝共產黨吧!”説着雷鋒便笑着離開。

同學們,你們注意觀察雷鋒做的好事,其實,都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可當我們遇見這種小事時又何曾幫過忙呢?所以,同學們,不要再猶豫,趕快行動起來,做新一代的活雷鋒吧!

我的六年級作文 篇3

我有許多敬仰的人,如:爸爸、媽媽、李老師、盧老師、愛迪生、海倫。凱勒……其中我最敬仰的一個人就是我的媽媽。

媽媽的個子不高,但非常漂亮。她有一雙能幹的雙手,有一對明亮的大眼睛,有一對敏鋭的耳朵,有一個善於思考的腦子,還有一張愛叮囑的嘴。

媽媽很能幹,每天的家務,做飯、洗衣服、打掃家、買東西。基本上都是她做的,整天累的滿頭大汗。當然,我和爸爸也要替媽媽分擔一點兒的。媽媽很愛我,小時候是媽媽一點兒一點兒把我養大,是她教我説話的,想到媽媽剛生下我的時候是多麼痛苦。為了我的健康成長,她讓麻醉師少打麻藥,寧願自己多受那疼痛。現在,媽媽每天都用那張會叮囑的嘴來囑咐我,一會兒説我要上課認真聽講,一會兒説要多喝水,一會兒説穿上這件衣服……而晚上呢,媽媽總是在把我安排好並且入睡後,她自己才睡覺。

媽媽愛學習,善於動腦。在20xx年的時候,媽媽正在為考研作準備,每天都在複習,邏輯、語言、數學、英語……每天都要學習到很晚才入睡。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媽媽考上了研究生。媽媽説,我考上了研究生還不夠,還要考博士呢!媽媽這種學無止境的態度值得我們學習。這不是,這幾天媽媽又學會了開車,每天開着車去學校,你知道我媽媽的職業是什麼嗎?那就是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還有,她的座右銘是:活到老,學到老。

這就是我最敬仰的人—媽媽,我愛的我媽媽。

我的六年級作文 篇4

你要問我這個人怎麼樣,還真難説。有人説我温文爾雅,有人説我心大,馬馬虎虎,還有人説我性格內向,不愛説話。但媽媽卻説我是名副其實的“淘氣包”。

我長着一雙機靈的水汪汪的大眼睛,這雙大眼睛裏閃爍着智慧的光芒。我還有兩條“千里腿”,天天不是上這兒就是上那兒,害得爸爸媽媽天天找不着我。我還有一張伶俐的小嘴。你可別小看我這張嘴,這張嘴説起話來一套一套的,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沒有我不知道的。要説和人辯理,那更是高手,爸爸媽媽聯合起來都不是我的對手。

我最大的愛好是打籃球。我的技術很不錯,號稱我班的一號種子選手。運球、傳球、投籃、上籃,這些都是小菜一碟。説起各國籃球明星,更不在話下。什麼科比·布萊特叔叔、勒部朗·詹姆斯大爺,還有無人不知的籃壇飛人——邁克喬丹等等,簡直是如數家珍。有一段時間,我為了收集他們的資料,痴迷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學習也扔到了腦後,導致那一段時間學習成績一落千丈。不過,好在我又把成績提了上來,要不然,非得挨爸爸媽媽的一頓好果子吃不可。

我還是班裏的淘氣大王呢。我的“英雄事蹟”也夠一籮筐了。就説那一次吧。我在校園裏踢足球,一不小心,把教室的玻璃踢踢碎了,我嚇得像一隻被貓追的狼狽逃竄的老鼠,一溜煙跑到了一個犄角旮旯裏躲了起來。可我的這點小伎倆還是沒能逃過教導主任的法眼,把我從角落揪了出來。我被狠狠的收拾了一頓。從那以後,我收斂多了。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有一次,我在姥姥家院子裏玩,被一塊石子絆了一下,差點摔到一塊大石頭上,而我卻毫不在意,依舊在院子裏蹦蹦跳跳,一不小心,一個馬失前蹄,腦袋“噗”的一下摔在了大石頭上,頓時鮮血直流。至今我的腦袋上還有兩塊大疤哪。這兩塊疤是我童年生活的一塊印記,它提醒我,以後做事可不能在那麼毛楞了。

嗨,這就是我,一個淘氣而又可愛的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