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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朗誦的技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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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表情、動作和颱風各方面與聲音技巧的配合

語文朗誦的技巧有哪些?

1.眼神的運用

戲劇表演時,眼神多與對手接觸;演講時,眼神多與聽眾接觸。朗誦時,眼神可以一方面與聽眾流通交流,加強表達效果;也可以集中凝想、進入詩境之中。朗誦者與聽眾之間的思想感情交流,除了藉助聲音的表達外,最主要是眼神的運用。朗誦時想像力的發揮是其中主要的條件,朗誦不同於相聲、戲劇,我們的身體各部分器官,多少是要受到限制的,所以要準確貼切表達想像,只有儘量利用我們最靈活而最不受限制的眼睛,等到眼睛無法表達時,才乞靈於表情、動作、手勢等的幫助。

朗誦的其中一個條件是不看誦材,這除了要求朗誦者熟悉誦材外,主要是朗誦時必須運用眼神傳達思想感情,如果雙眼要看着誦材,又怎能與聽眾“眉目傳情”呢?我們朗誦李白《靜夜思》這首詩時,“牀前明月光”視力平射,“疑是地上霜”目光向下轉移,“舉頭望明月”視力遠射向上,“低頭思故鄉”眼神更下垂作沉思狀。憑上述四種變化,想像力便能活靈活現了。這是集中凝想、進入詩境的表現。朗誦者如果未能達到這個較高的層次,眼睛也不可東張西望,而必須照應全場,控制氣氛,作為聲音的輔助,發揮與聽眾交感共鳴的作用。

2.面部的表情

朗誦是聲情的藝術,誦材感情突出的地方,須用面部表情加以摹擬出來。誦材中所表現的原作者的態度和感情,朗誦者必須仔細揣摩,貼切表達。木無表情、乾燥枯澀,固然是朗誦的大忌;表情過火、矯揉造作,也屬過猶不及。

3.手勢和動作

朗誦要不要動作,是一個有爭論的問題。強調朗誦的文學性的人,認為加入動作只表示聲音技巧不足,惟有乞靈於手勢和動作。強調朗誦的綜合性的人,認為朗誦是文學、歌唱、戲劇的三結合,在朗誦的過程中,必須設計手勢和動作的配合,以求曲盡其妙、聲色藝全。上述兩種意見都稍嫌偏激,《詩大序》説:“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故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這説明只要是忠於誦材,出於自然,那麼手勢和動作都應該是被接受的。小學生站在台上,肢體很容易隨意擺動,雙手也不知道應該放到什麼地方才好,如果能夠設計一些手勢和動作可以配合誦材表達,應該是值得鼓勵的;何況很多誦材本身已富有動作性,我們更應該進一步要求設計手勢與動作以求配合。

下面幾點,是必須加以注意的:

(1)設計的手勢和動作,必須與誦材緊密配合,不能生硬堆砌,以免產生反面效果。

(2)手勢和動作要少而清楚,適當自然,並且優美合度。

(3)動作範圍要小,一般限於胸前,手臂揮得太遠便會缺乏力量,垂得太低就不能引起聽眾的注意。

(4)腰部以下一般不應有所動作,頓足尤其不可;一來破壞美感,二來影響呼吸。

(5)身體不能經常移動,以免分散聽眾的注意力;只有在段落的大停頓或文意轉折的地方才可移動,以表示進入另一階段或層面。

(6)動作要精心設計,在聲音發出之前表現出來,以起暗示和引導的作用。

4.颱風和儀態

朗誦者態度必須優雅自然、彬彬有禮;行動不疾不徐、安祥鎮定;表現誠懇,使聽眾感到親切、舒適、接納而沒有不快。日常能注意舉止行為,修飾儀表、端正態度,自然能夠被人接受,信心亦會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