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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人教版初一語文上冊古文虛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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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語文文言文虛詞解釋 人教版

求人教版初一語文上冊古文虛詞解釋?

1。之

⑴他、她、它(們)。

⑵的。

⑶往,到......去。

⑷這,此。

⑸作賓語前置的標誌。

⑹我。

⑺調整音節,無實義。

⑻用在主謂結構中,表示了消句子獨立性

⑼作定語後置的標誌。

2。既

⒈盡,完了,終了:語未~。食~(指日蝕、月食的蝕盡)。

⒉副詞。已經:~成事實。~往不咎。

⒊副詞。不久,後來:~而縫合。

⒋連詞。常跟"且"、"又"、"也"等連用〈表〉兩種情況並存:~矮且小。~做得快,又做得好。~要數量

多,也要質量高。

⒌既xì 贈送人的穀物或飼料。

3。弗

(1)

通“沸”(fèi)。泉水噴湧的樣子。

(2)

通“怫”。怫鬱,不舒暢。

(3)

“弗”為“不”的同源字。

4。甚

◎ 很,極:~好。~快。

◎ 超過:日~一日。

◎ 方言,什麼:~事?

◎ 表示進一層的意思:~至。~或。

5,於

“於”是介詞,總是跟名詞、代詞或短語結合,構成介賓短語去修飾動詞、形容詞,表示多種組合關係。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範圍、對象、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

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於”“給”“由於”等。

例如: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出師表》在……中)

請奉命求救於孫將軍。(《赤壁之戰》向)

於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説》對、對於)

2、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

例如:冰,水為之,而寒於水。(《勸學》)

有時則只是表示對象的性質和狀態,可不譯。

3、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

例如:吾不能舉全吳之地……受制於人……(《赤壁之戰》)

4、複音虛詞“於是”,用法與現代漢語的.“於是”不完全相同。

①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後句的承接或因果關係,與現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代漢語也這樣用。

②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後,“於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可根據“於”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於

“在這”“從這”等。

吾祖死於是,吾父死於是。(“在這職業上”《捕蛇者説》)

6;非

①不對;錯誤,跟“ 是 ” 相對:是非|痛改前非|胡作非為。②不;不是:非賣品|答非所問|非筆

墨所能形容。③不以為然;反對;責備:非難|口是心非|無可厚非。④不合於(某種規定):非法|非

禮|死於非命。⑤表示否定,跟“ 不 ” 呼應,表示必須:非去不可|你非答應不可。

7。以

1.用作介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藉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藉”“依據”“按

照”“用(憑)什麼身份”等。

②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

③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於”。

④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於”,可譯為“在”“從”。

⑤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

例如: 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國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信陵君竊符救趙》)

2、用作連詞。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於轉折關係。

①表示並列或遞進關係,常用來連接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可譯為“而”

“又”“而且”“並且”等,或者省去。

例如: 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遊褒禪山記》)

②表示承接關係,“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後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可譯為“而”或省去。

例如: 餘與四人擁火以入……(《遊褒禪山記》)

③表示目的關係,“以”後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可譯“而”“來”“用來”

“以致”等。

例如: 作《師説》以貽之。(《師説》)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④表示因果關係,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

例如: 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餘年。(《信陵君竊符救趙》)

⑤表示修飾關係,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

例如: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複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於“因此”,引出事理髮展或推斷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