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工作計劃 > 2016鄉鎮衞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

2016鄉鎮衞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

推薦人: 來源: 閲讀: 3.81W 次

為進一步規範國家基本公共衞生項目管理,落實衞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規範,指導村級衞生室開展協管工作,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規範(20xx版)》,結合我區衞生監督協管服務管理辦法及我轄區實際,特制定20xx年度衞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

2016鄉鎮衞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

  一、目標任務

以規範和指導鄉鎮衞生院衞生監督協管工作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託現有公共衞生資源,建立縣-鄉鎮-村衞生監督與協管服務聯動工作機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城鄉規範的衞生監督協管網絡體系,提高衞生監督執法能力和公共衞生監管水平,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

  二、項目組織及執行單位

市衞生局統一組織,市衞生監督局負責承辦,鄉鎮衞生院及村衞生室具體實施。

  三、項目服務對象

轄區內居民。

  四、項目服務內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報告。

鄉鎮衞生院、村衞生室分別承擔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工作,發現或懷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線索和事件,應及時報告市衞生監督局,保護好現場並協助衞生執法人員調查。

(二)職業衞生諮詢指導。

市衞生監督局、鄉鎮衞生院共同承擔職業衞生諮詢、指導工作,市衞生監督局開展經常性職業病防治街頭諮詢和宣傳活動;鄉鎮衞生院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發現從事接觸或可能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服務對象,應記錄姓名、性別、年齡、

工作單位、是否在職或退休、住址、聯繫方式、接觸或可能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發現日期、發現途徑、諮詢指導內容簡述、有無報告發現的可疑職業病患者及報告方式、報告時間、報告接收單位(人)等,並對其開展針對性的職業病防治諮詢、指導,發現職業病患者、可疑職業病患者或懷疑有職業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線索和事件,應及時向市衞生監督局報告。

(三)飲用水衞生安全巡查。

市衞生監督局、鄉鎮衞生院共同承擔飲用水衞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衞生監督局統一部署,鄉鎮衞生院負責對農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學校供水進行巡查,鄉鎮衞生院協助開展飲用水水質抽檢服務,發現無證供水單位以及有生活飲用水被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線索或事件,應及時報告市衞生監督局,並保護好現場並協助衞生執法人員調查。

(四)學校衞生服務。

市衞生監督局、鄉鎮衞生院共同承擔學校衞生服務工作,按照市衞生監督局統一部署,定期對學校傳染病防控開展巡訪,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報告;鄉鎮衞生院指導學校設立衞生宣傳欄,協助衞生監督局開展學生健康教育以及對校醫(保健教師)開展業務培訓。

(五)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信息報告。

鄉鎮衞生院、村衞生室定期對轄區內醫療服務市場開展巡訪,發現非法行醫、非法採供血等相關信息及時向市衞生監督局報告。

(六)公共場所衞生安全巡查。

鄉鎮衞生院、村衞生室定期對轄區內公共場所進行巡查,發現無證經營等違法行為以及公共場所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及時報告市衞生監督局並協助衞生監督執法人員調查。

  五、組織實施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衞生監督協管服務項目的組織領導,市局成立項目領導小組,定期組織開展培訓、督查指導工作,具體人員組成見附件1。

(二)機構設置

鄉鎮衞生院是衞生監督協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鄉鎮衞生院要在公共衞生科設立衞生監督協管辦公室,在其工作地點懸掛“衞生監督協管辦公室”牌子,接受市衞生監督局的指導和業務管理。

(三)房屋及設備配置




更多熱門工作計劃文章推薦:

1.2016年鄉鎮衞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

2.2016縣衞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

3.2016鄉鎮衞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

4.2016年學校衞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

5.2016年鄉鎮工作計劃

6.2016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計劃

7.2016年開展掛包幫工作計劃

8.2016社區綜治工作計劃

9.鄉鎮紀委2016年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