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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時間的女兒有感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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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小説講的是一名對人的長相有特別感受的蘇格蘭場探長,他因為摔斷了腿住院,只能老實躺在病牀上,在年輕的歷史愛好者卡拉丁的幫助下,他通過嚴謹的推理和縝密的分析,查閲了大量的歷史原始資料,一層層揭開了歷史的迷霧,推翻了已經廣為流轉了四百年時間的歷史定論——英國曆史上臭名昭著的理查三世,約克王朝的末代國王,在他哥哥愛德華四世死後,為了篡取王位,他謀殺了囚禁在倫敦塔上的兩個小王子,好保住他的王位。

讀時間的女兒有感3500字

史學家説這樁謀殺案讓大家改變了對查理的觀感,使英國百姓對他深惡痛絕,這也是為什麼人民會歡迎一個全然陌生的人繼任王位。

而真實的歷史是:理查三世,一位有着治世之才的精幹的擁有傳統美德的血統純正的英格蘭國王,在外敵入侵時,為了保衞他熱愛的國家英勇作戰,卻因為叛徒的叛變在包斯渥戰役中光榮犧牲。

理查死後並沒有得到應有的讚美,後來的人們不知道他對人民的博愛,不知道他對政敵的寬容,不知道他保衞祖國的英勇。在敵對勢力控制的歷史學家的筆下,在鋼叉莫頓這個小人的造謠污衊下,他有了種種莫須有的惡名。並且寫進了歷史,寫進了教科書。在後人的眼中他就是駝子、牀邊故事裏的怪物、純真的毀滅者、邪惡的同義詞。

都鐸王朝結束後,在十七世紀有一個叫巴克的人;十八世紀是賀瑞斯.瓦波;十九世紀是馬克漢為理查翻案,也就是人們知道理查的清白已經好幾百年了。可是,他們的聲音,都如扔進大海去的一塊石頭,很快便悄無聲息了。人們記住的仍然是寫進歷史和教科書裏的邪惡的裏查。

百度百科對理查三世的解釋,

理查三世(英文名richardiii,1452年10月2日~1485年8月22日),英格蘭國王,1483年到1485年在位。愛德華四世之弟。格洛斯特公爵。1483年成為攝政王,殺害侄子愛德華五世後即位。鎮壓了要求王位繼承權的白金漢公爵叛亂。但是在和里士滿伯爵亨利·都鐸的交戰中,由於部下威廉·斯坦利叛變而失利被殺。約克王朝結束。儘管因為篡位而名聲不好,但是很有政治才能。

小説提到了一個被稱為“湯尼潘帝”的概念

“湯尼潘帝”,鐵伊在《時間的女兒》中提出的名詞,原是南威爾士的一處地名,傳説1910年温斯頓·丘吉爾擔任英國內政部長時,曾派遣軍隊血腥鎮壓當地罷工抗議的礦工,並開槍掃射。然而,事實的真相是,當時派去維持秩序的是倫敦訓練有素的警察,除了雨衣什麼武器也沒帶,唯一的流XX件不過是有一兩個人流了鼻血。儘管如此,但當時每個知道真相的人都不加以辯駁,一個完全不實的故事漸漸變成無法更改的鐵案。歷史,就這樣變了質。

這本小説告訴我們歷史是如何能夠被輕易地改寫。更重要的是,它告訴我們為什麼人們會對歷史失去記憶。改變理查三世這則大湯尼潘帝代價太昂貴了,要翻掉整整四百年,還要包括兩位歷史上的不朽巨人:湯瑪斯·摩爾和威廉·莎士比亞。

《時間的女兒》到底挑起了怎樣的烽火?簡單説,它挑戰了英王理查三世在英國曆史上永恆邪惡象徵的四百年定論,如果鐵伊是對的,那四百年來所有英國人求學生涯所念的歷史教科書裏的記述將完全是胡説八道;被英人譽為聖人、撰寫過不朽名著《烏托邦》、至今仍被認定是英史第一良相的湯瑪斯·摩爾,在此事件中將成為是非不明的老糊塗蛋,或更嚴重,成為諂媚君王亨利七世而不惜歪曲歷史的小人;而曠世大文豪莎士比亞依據摩爾《理查三世史》所寫的名劇《理查三世》,則是一出廉價可笑的大鬧劇。

時間的女兒這本書,從一九五一年擲地如金石出現至今,是否幫助理查三世平反了惡名?改寫了教科書上這段歷史記述?答案當然是沒有。

小説的末尾,引用了高中歷史課本的一段原話:“為了王朝的穩定,都鐸深謀遠慮地將所有可能的王位繼承人趕盡殺絕,特別是那些在亨利七世時仍然活得好好的約克繼承人。這就是都鐸王朝成功的原因,不過直到亨利八世,才將這些人徹底消滅。”

理查三世被冠以謀殺親侄的罪名,他的名字儼然成了邪惡的代名詞。但是亨利七世,他‘深謀遠慮’地消滅了一整個家族,卻被視為精明而有遠見。這也許並不可愛,但是實用、謹慎,而且非常成功。格蘭特放棄了。歷史是一種他永遠都不會懂的東西。史學家的價值觀和他所熟悉的那些價值觀是如此歧異,以至於他無法期望他們之間能達成共識。

從鐵伊的湯尼潘帝(書中還提到很多),鐵伊讓我們進一步曉得,湯尼潘帝不是歷史的偶然特例,它更可能是歷史傳聞鑄造過程某個普遍存在的方式。不是因種種外在限制讓人們無緣看到或找到真相,而是目睹真相的人因奇奇怪怪的心思閉口不談,有機會後來聽到或找到真相的人選擇避開或掩耳不信。

時間的女兒,thedaughteroftime這個書名出自一句英國古諺:thetruthisthedaughteroftime,

真相是時間的女兒從那麼多的湯尼潘帝,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時間,當她生產時,所生的並不只有一個名叫“真相”的獨生千金而已,她還生出更多各式各樣奇奇怪怪的女兒來。

看過時間的女兒這本書,我們也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無論古代還是現代,無論國內還是國外,時間都能生出這麼多各式各樣奇奇怪怪的女兒,我不是歷史學家,也知道很多很多的湯尼潘帝,原因除了鐵伊認為的不是因種種外在限制讓人們無緣看到或找到真相,而是目睹真相的人因奇奇怪怪的心思閉口不談,有機會後來聽到或找到真相的人選擇避開或掩耳不信。或許還有其他原因。

從小事來説,就是當事人,也還有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呢,在陳述事實時,人們天生的趨利避害的心理,讓當事人刻意去講有利於自己的事實,而對於不利於自己的事實,就有意無意的不説,或者輕描淡寫了,更有甚者,完全是捏造事實了。而對於有幸看到事情經過的人來説,他看到的也許只是表面現象,而事情的內在原因卻不太瞭解,根據表面現象去對事情做出是非判斷,雖然是親眼所見,親耳所聞,你又能保證你知道的就是事情的本來面貌嗎?你能保證你就站在公平的位置上嗎?

如又有別有用心的人,唯恐天下不亂,添油加醋,事情就越是撲朔迷離,是非難辨了。我們説寧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小人用暗箭傷人,那就是跳進黃河洗不清了。

所以,遇到一些事情,切不可盲目相信,要有自己的判斷。如果以前你相信無風不起浪,那麼現在你也應該有理由相信,無風也可起浪。前段時間,網絡瘋傳某中學的某個英語女教師與自己所教的900來名男生有染,有名有姓,有女教師的辯解,有受害學生的證言。如果你相信了,那説明你太容易被矇蔽了。果然,沒過幾天,那所學校就鄭重聲明,該校名雖然是真實的,但該校根本沒有那麼個女英語老師,學校準備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看過時間的女兒這本書,我們能對人性有更深的理解,對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不再盲從,堅持用自己的腦子去思考,去判斷,也是一個收穫吧。能引發人們去思考的書,就是好書,如果隔些日子,再重讀,你也許會有新的收穫和體會,讓人餘味無窮。比起那種描寫玄幻,吊足人胃口的偵探小説,看過一遍後,再沒有重讀的理由的書,我認為這確實是一本好書。

對於這本書的寫作語言,作為一名中國讀者去讀英國文學作品,讀起來總感覺不是很流暢,可能是語言習慣的問題吧。不過都過這本書,倒是對傳説中的紳士風度有了一些感性的認識。

紳士風度是西方國家公眾,特別是英國男性公眾所崇尚的基本禮儀規範。要求在公眾交往中注意自己的儀容舉止,風姿優雅,能給人留下彬彬有禮和富有教養的印象。多指男人彬彬有禮的樣子。

這部書中有很多地方可以表現出來,當格蘭特希望汀可太太幫他送個字條的時候這樣説:你急着回家嗎?汀可,或者你可以替我跑一趟聖馬丁巷?

卡拉丁與格蘭特第一次見面:“格蘭特先生嗎?我叫布蘭特.卡拉叮希望沒有打擾你休息。”

當卡拉丁的腳碰到了牀頭櫃時他説:“喔,對不起!我真不小心,我還不習慣我腿的長度。你認為一個二十二歲的人應該已經習慣了他的成長,對不對?”

當卡拉丁在格蘭特病房遇到了瑪塔時:“喔!看來我打擾你們了。我不知道你在這兒,我在走廊碰到自由女神像,她以為你獨自在屋裏,格蘭特先生。”

布蘭特禮貌地將她送到門口,然後折回來,坐在訪客椅上。那感覺就像一個做英國打扮的人在女士離桌後再回到自己座位一樣。

為格蘭特拿了電報,又怕打擾了他睡覺的亞馬遜護士的語言更是經典:

“我知道該怎麼辦,”她説:“我不想打擾你,但我不知道它究竟重不重要。這是封電報,你知道。你沒有辦法抉擇,如果你今晚不看就意味着遲了十二小時,英格翰護士已經下班了,除了十點鐘才會來的布理格護士外,沒人可以幫忙。希望沒有吵醒你,不過你並不是真的睡着了吧,是嗎?”

......

這種語言描寫書中還有很多,好像我們可以看到男士的彬彬有禮,女士的優雅得體。能讓我們感受到正宗的紳士風度也是令人很愉快的。雖然有時候相比我們生活中的樸實的不加掩飾的話語,讓人覺得有些囉嗦。但比起現在很多網絡小説,那直接的讓人感到太赤裸裸了語言要舒服得多。

這部書的導讀中説她的小説立意奇特,充滿人性的温暖,既有奇妙的懸念,又有極高的文學價值,在推理小説中佔領着一個特殊的重要位置。讀了她的這本小説,能夠讓自己對人性有了一個更深層次的認識,感覺到傳説中的紳士風度,也是一本值得閲讀的好書。